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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人员与企业勾结逃避抽查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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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1: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利用监督抽查结果进行有偿活动,向被抽查企业发放抽查合格证书或牌匾,将被问责。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昨天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拟于2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办法针对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规定,发生以下情况,工作人员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处理: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在开展抽样前事先通知被抽查企业;接受被抽查企业的馈赠等行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欢迎您白鶴    XQQ登录非QQ登录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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