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条例明年实施 将征收回收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4 16:4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经记者 胡沛 发自成都
昨日(12月28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违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条例》规定,电器产品生产者需缴纳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对其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这对家电处理企业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刚表示,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工费等费用上涨,作为回收、拆解旧家电的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非常低,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条例》一旦实施,回收拆解企业的生存环境肯定会大为改观。“但对于家电生产厂家来说恰好相反,一定会将多缴纳的这部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陈刚表示。
国内某彩电厂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新增加的成本,最后很可能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家电产品被动涨价。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此规定,企业每生产一台家电,要上交几十元的废弃电器展品处理基金。
不过也有家电厂家认为涨价的可能性不大,昨日海尔电器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短时间内不大可能涨价,毕竟目前家电行业同质化竞争几乎到了白热化程度,贸然提价风险太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1 22:33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