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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原副区长涉嫌贪污4200万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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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5: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盯上棚户区拆迁
门头沟区原副区长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
“京城第一贪官”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王巍通讯员李佳)事发时曾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官”的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利用负责棚户区拆迁改造的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元。
记者今天获悉,闫永喜等4人被提起公诉,一中院已经正式立案。
今年47岁的闫永喜曾任门头沟区副区长,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任职期间,负责城乡建设、商务、工业、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与闫永喜一并被公诉的,还有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旭东,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李昕以及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闫永成。
据指控,闫永喜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时,主管拆迁工作;李昕在担任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时,负责发放拆迁补偿款。
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闫永喜于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闫永喜还于2006年4月,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据了解,案发前,闫永喜极力为自己树碑立传,在门头沟区永定镇中心地段的广场,每天放映水幕电影,每次大片之前总要放一些关于闫永喜深入民心、广得民意的片子。
检察机关认为,闫永喜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毛旭东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李昕涉嫌犯贪污罪,闫永成涉嫌犯贪污罪。
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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