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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通报,河南省义煤“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非法组织生产所致,且存在长期非法越界盗采问题。目前,该矿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矿领导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2010年12月7日15时35分,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遇难、12人受伤。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分析,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该矿应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但该矿置政府法令于不顾,擅自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
该矿在重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图纸与实际不符,蓄意非法生产。事故发生后,伪造事故发生时间,组织藏匿遇难人员,编造虚假入井人数和名单,教唆调度员等屡次谎报下井人数,给抢险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此外,现场管理极其混乱。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事故发生后即组织人员运往井上并藏匿。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办已将这起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范围,事故严肃查处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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