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开始新拆迁条例拟取消行政强拆 时隔10月再征意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17 11:4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url]  [导读]二次征求意见的草案在公共利益界定和征收补偿上作了较大修改。明确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旧城区改建需经市、县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征收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被征收人可自选房产评估机构。[img]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29/65/686/44623754.jpg[/img][img]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29/65/686/44623754.jpg[/img]
新华社 制图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时隔近一年,经过修改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昨日再次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本月30日。
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就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同一个立法项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在行政法规立法中极为少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9 16:48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