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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中国再次强调政府官员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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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2:2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英国广播公司网11月9日发表文章,题为《中国再次强调政府官员问责制》,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布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在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时对有关领导的问责制。
  意见指出,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其实中国在2004年已经确定问责制,规定政府官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这次重新强调官员问责,可能与日益增多的引发民愤的“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有关,例如湖北修脚女刺官与湖南凤凰县少女坠楼案等。
  意见还强调要强化行政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并要求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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