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烟草总局不能为“香烟超标”正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14 11:3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外一份控烟组织报告掀起国内烟草行业风波,13个知名香烟品牌被指重金属超标。国家烟草专卖局现已安排调查此事。

  这份研究报告是美国和加拿大的研究人员联合做的,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一场贸易战下的“阴谋”。但是,即便撇开贸易的问题,我们设身处地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考虑,也有权知道这些香烟中的重金属是否真正超标,这种超标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无危害?因此,一份客观公正的对香烟是否超标的调查报告是实现我们知情权的必然要求。

  但是这个调查主体给调查结论的公正性蒙上了一层阴影。烟草总局与香烟行业具有深刻的利益关联。烟草专卖局虽说在法律上是行政执法机关,但是它与烟草公司是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市场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控烟办主任杨功焕就强调:“目前烟草行业自检自测的模式必然加大超标的风险,消费者对烟草的具体成分以及燃烧后会产生哪些物质知之甚少,亟须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予以监管。”摘编自《羊城晚报》10月13日文/浩瀚

  
(责任编辑:李瑞)

更多收起开心网人人网豆瓣转发至:白社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6 22:30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