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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业主从购房起参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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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9:2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翟烜)昨天,北京新版《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一后,从签订购房合同开始,业主将作为甲方,委托开发商实施物业管理,直接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同时,在新版《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中,首次明确提出,受聘的物业企业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并在合同中明示其个人姓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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