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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长澄清地下室询问当事人事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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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10:5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福成作客“大洋网”。实习生陈卓达 记者王维宣 摄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穗检宣)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福成作客大洋网,首次通过网络与网友进行交流。针对今年省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广州某区检察院把调查对象带到地下室“问话”的问题,王福成澄清,到检察院接受询问是当事人自愿的,整个询问过程都是依法进行的。
  谈成绩:
  今年已查办5件百万以上贪腐案
  王福成表示,今年1至5月,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133人,起诉7529人。今年1月至6月18日,广州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5件156人。其中,查办100万元以上特大贪污贿赂案件5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人。
  谈办案:
  “地下室问话”并不存在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有省人大代表现场“报料”,称其认识的一位企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被广州某区检察院从办公室请到了检察院协助调查。结果该书记被带入阴暗的地下审讯室进行了长时间审讯,最后还受到“拘留24小时”的威胁,被迫认下收过千元红包。在谈到该问题时,王福成蹙了蹙眉,说:“这个问题我在报纸上看到,当时非常震惊,马上派纪检监察人员调查核实。”随后,他将该问题交给了一起参加访谈的广州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的纪检组长、检务督察长李光成。李光成说,经过认真调查核实,事情的真相与该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有比较大的出入。关键是被带去问话的当事人产生了误会。具体情况是:广州市某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提供的举报线索,找某一个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调查。按照法律规定,询问的地点可以选择在这个企业,也可以选择在区检察院,调查人员考虑到尽量缩小影响面,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表示愿意到检察院接受询问。检察院在整个询问过程中都是依法进行的。
  谈举报:
  实名举报是最好的方式
  本周是第12个举报宣传周。针对有媒体称70%的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王福成说:“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来源是哪里。广东、广州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他表示,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职务犯罪以及查处举报线索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他鼓励实名举报。“这是最好的一种举报方法,检察机关可以跟举报人进行联系,同时将查处情况回复给举报人。如果是匿名举报,就无法回复查处结果了。当然,用真名还是匿名举报是公民的权利。”王福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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