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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警方摧毁涉黑团伙15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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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4:2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汕头讯 (记者 林明声 林鸿 通讯员 林养植 林伟平) 近日,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范某荣(浙江义乌市人)等人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宣告了以范某荣为首的非法垄断澄海至义乌货运经营的涉黑团伙彻底覆灭。汕头警方共抓获团伙成员15名,缴获涉案汽车6辆,冻结犯罪所得460多万元。据悉,这个成立短短几年的团伙,保守估计非法敛财超过千万元。
  “劳改犯”垄断货运市场
  今年初,汕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在汕头市澄海区经营货运站的浙江省义乌市人范某荣、金某红等人,为攫取高额利润,采取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打压其他竞争对手,大部分被害人敢怒不敢言。经过调查取证,警方于4月下旬分别在汕头澄海、浙江义乌、福建漳浦县抓获了范某荣、金某红等7名嫌疑人。
  据查,自2004年3月起,范某荣、金某红(男,41岁,浙江义乌人)等人纠集在澄海经营货运生意的其他6名浙江义乌人,在义乌市成立货运联营实体。为非法垄断澄海及周边地区至义乌的货运业务,范某荣等人勾结澄海区人陈某伟,由其纠集陈某镇等人负责打压其他竞争生意的货运站。同年7月17日,陈某伟指使他人打砸位于澄海塑料城的宏达货运站,打伤员工曾某等人。同年8月,范某荣、金某红等人因与在龙湖区外砂镇经营货运站的义乌市人龚某良竞争生意,遂在义乌市持刀砍伤龚某良。范某荣、金某红等人先后被抓获并判刑。
  2005年底,范某荣、金某红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纠集、胁迫其他9名在澄海经营货运站的义乌人,在义乌市签订协议成立货运联营实体,由范某荣任董事长,金某红任财务总监。2006年11月10日,陈某伟指使他人打砸位于粤海货运中心的虞樟香货运站。
  打砸兼收“保护费”发横财
  为获取更加高额的利润,范某荣等人又勾结澄海区人陈某发、陈某雄父子和在澄海的安徽人李某定,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向为联营实体运输货物的司机收取“停车费”,从原来每晚收取10元提高到100元。2009年12月起,又强行迫使货运司机同意从澄海至义乌运输费每趟降低400元,其中200元作为“保护费”由联营实体直接支付给陈某发与陈某雄、李某定。
  办案人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联营实体’每天运输货物平均50多趟,他们一方面向货主收涨价费,一方面强行向司机降低运输费,非法敛财肯定超过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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