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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囤积商品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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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4 10: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通讯员 岳佳综)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频频采取行动,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近日大蒜、绿豆价格已呈高位回落迹象。
  日前,广州检查组对市内几大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检查情况显示,绿豆、大蒜等农副产品价格有所回落。新源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东北绿豆的批发价格从最高时的9.5元,下降到8.6元。大蒜从最高时的6元/斤回落到3.7-4元/斤。以江南果蔬批发市场某干货购销部为例,4月17日以4.2元/斤的价格购进的大蒜,22日的批发价格仅为3.8元/斤。
  农产品价格回落的原因,一是前期绿豆价格高企,影响了消费需求,消费量明显下降,从而引起价格的回落。大蒜则是因为河南、山东的新蒜将上市。二是越南和缅甸的进口绿豆比东北绿豆便宜很多,每斤低2元左右,冲击了国内市场。三是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引起政府高度关注,物价部门严打囤积抢购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这有效抑制了投机炒作。因此,未来两个月绿豆、大蒜的上涨空间有限,8、9月份随着北方新豆上市,货源增加,绿豆价格将进一步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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