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08年工资指导线发布:工资至少应涨3.5%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6-11 10:4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08年工资指导线发布:工资至少应涨3.5%

--------------------------------------------------------------------------------

2008-06-11 06:56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面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市劳动保障局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


  企业工资指导线


  上线:16.5%


  2006年、2007年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的增长水平。


  基准线:11.5%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下线:3.5%


  在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或经营亏损时,可以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解读


  物价上涨导致指导线提高


  市劳动保障局解释,此次上线和基准线均比去年提高了2%。往年的指导线下线是与上年相比零增长或负增长,而今年突破性地定为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增长3.5%,这主要是由于当前物价水平攀升较快。


  工资指导线并非强制执行


  虽然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只有参考价值,并非强制推行,但劳动保障部门依然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参考指导线来制定职工工资,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工资增长应向一线倾斜


  市劳动保障局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工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记者赵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8 04:22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