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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法官解读"驴友"因自助游纠纷状告网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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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9:5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 自发旅游、自助旅游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旅游方式,但是与传统的旅行社旅游相比,新兴自助游存在更大的风险性、责任不确定性,所以也更容易遭到投诉。今日上午,北京宣武法院李栋法官做客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法眼看经济”,在谈到“驴友状告绿野网站一案”时表示,此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自助游的领队向绿野网站缴纳了相关的费用,因此,绿野网站是不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案件回放:

    原告个人还有其他的网友,一同报名参加了在绿野网站一个帖子组织的自助游。后来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个是行程和网上发布内容不一致,另外一个是费用帐目不公开、不透明,所以引发纠纷,起诉到法院。原告起诉的原由是被告个人就是这个领队,没有说明费用支出,侵害了他们的权利。

    法官解析

    李栋法官表示,绿野网站在这个活动中,虽然没有收取费用,但是在间接广告中获取了利益,因此也要承担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双方取证,被告领队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据说明这个费用的合理支出,因为法院判决要被告返还费用的责任。同时,原告已经参与了此次活动,并且在这个活动中已经实际完成了这个旅行,所以法院参照相关的旅游价格,给他们定了一个返还费用。因为本案是民事诉讼,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来查明相关事实,并且适用相关法律,原告以不当得利起诉诉讼,在民法上我们考察的是当事人所获取的利益是否有合法的依据,这个作为不当得利考察重点,因此在这个情况下,法院没有判决绿野网站承担补充非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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