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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警配发执法记录仪 出警将被全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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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07:0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制日报北京3月24日讯 ( 记者 李松 黄洁 实习生 徐伟伦) 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率先为一线民警配发了具有录像功能的现场执法记录仪,今后民警在出警时必须使用记录仪如实记录出警全过程,并在24小时内将当天的资料交给指定人员进行保管,根据系统设置,民警无法删改任何记录信息。
  记者在一执法现场看到,现场执法记录仪如一个拳头大小,挂在警服的左胸前,正面有一个500万像素的摄像头,镜头下方是开关和录音口,记录仪背面是显示屏。民警称,记录仪可以连续拍摄6个小时,使用时可直接挂在警服上拍摄,也可从警服上取下手持拍摄。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法制处处长王立国告诉记者,根据要求民警在警情处置、巡逻盘查、勘查现场、处理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执法活动中,必须打开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音频、视Pin信息采集。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可以对民警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同时,对于督察部门调取原始资料、公正合理地处理上访投诉案件、维护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目前,北京警方已建立了严格的现场执法记录信息管理制度,执法记录仪共配备了个人和部门两套软件,执法民警可以使用个人软件系统查看摄录内容,但无法进行删改、编辑操作,部门软件系统则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并使用专用存储设备,建立民警的个人现场执法记录电子档案。为了保持执法活动过程摄录完整,民警在现场执法记录的内容保存期至少为一年。此外,调取或查看现场资料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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