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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路专家力挺办公室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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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3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8日,南方医院医护人员集体签名创建无烟医院。海国摄




震撼人心的禁烟公益广告。

    法学专家指法律条文制定应有前瞻性不应拘泥现实办公室禁烟有决心就有希望

    日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二审删除了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等工作场所禁烟的规定。其理由是,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场所,本条例是针对前者的控烟立法。然而,记者昨日(3月18日)采访立法专家、医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普通市民时得到的说法却是:这样的立法解读让人费解。有立法专家明确提出,广州控烟,坐办公室的公务人员要带头。

    办公室不禁烟二手烟味满楼蹿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陈舒女士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办公室应该禁烟。广州控烟,公务人员应当带头,而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等场所里面首先便是大量的公务人员。坐办公室的公务人员带头控烟,这对全社会来说是一种示范和激励。”陈舒还认为,现在办公室大多都安装了中央空调,你在这个办公室吸烟,风一转,整栋楼都有烟味。在办公室吸烟其实跟在公共场所吸烟差不多。

    办公室禁烟,那有烟瘾的人怎么办?陈舒建议,可以学习国外某些大城市的做法,在有条件的办公楼专门划出一块地方设立吸烟区,而这个吸烟区安装有专门的排气、通风设备。

    “从广义上来说,办公室应该也算公共场所,会议室、礼堂更不用说。如果办公室不禁烟,有人来办公室汇报或讨论工作,很容易吸到二手烟。我个人认为,办公室应该列入禁烟范围。”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医学专家唐小平说,立法审议中对办公室是否禁烟有不同的看法,可能主要是考虑到立法的执行问题,控制吸烟要一步一步来,先禁公共场所的烟,再禁办公室的烟。“如果办公室吸烟没人来执法,还不如不规定,免得成为一纸空文。”

    广州市控烟协会会长姚蓉宾也表示,工作场所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进入,但它并不是一个私密的场所,因此公共场所与工作场所这两个概念是不冲突的。她认为,还是应该把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列入公共场所。

    法学专家:办公室禁烟不难执行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琼现博士认为,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应是引导老百姓现实生活的标尺。因而法律条文的制定不应拘泥于当前的现实情况。办公室禁烟虽然在目前看来执法有难度,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执法力量,真正执行并不是难事。




    相关链接

    广州控烟始于15年前

    广州市政府1995年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在医院、车站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给予行政罚款20元。但截至目前并未出台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性法规。

    工作场所禁烟先例

    上海:机关会议室和共用工作场所禁烟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9条规定:“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

    杭州:办公室要设置专用吸烟室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5条将“会议室”列为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第六条将“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和礼堂”列为控制吸烟的区域,要求划定吸烟区或设置专用吸烟室,除此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香港: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007年1月1日起,香港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确的执法主体(香港控烟办公室,编制100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可罚5000港元。

    现在办公室大多都安装了中央空调,你在这个办公室吸烟,风一转,整栋楼都有烟味。在办公室吸烟其实跟在公共场所吸烟差不多。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陈舒

    我个人认为,办公室应该列入禁烟范围。立法审议中对办公室是否禁烟有不同的看法,可能主要是考虑到立法的执行问题,如果办公室吸烟没人来执法,还不如不规定,免得成为一纸空文。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医学专家唐小平

    医生是健康卫士,如果都不能做戒烟控烟的表率,那不就变成疾病的制造者和健康环境的破坏者?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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