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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局启动机构改革 干部集体解任不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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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0:3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龙网3月16日22:15分讯 (数字记者 阙影) 今日21时,重庆市公安局向记者通报:经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重庆市公安局于近日开始启动直属单位、分局链接标记机构改革工作[/url]。
  启动机构改革是“顺应主流”
  据了解,为“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2009年2月以来,重庆市各级政府部门已相继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重庆警方启动直属单位、分局机构改革也是“顺应主流”。
  市公安局表示,在社会需求方式转变、警务体制模式变革、区域特点鲜明、界别运行模式亟待完善的大背景下,要使重庆警局运行模式真正融入到中国警务大的框架模式中去运行,必须进行机构改革。
  整合组建交巡警总队等部门
  市公安局介绍,机构改革围绕转变警种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重组,对机构职能重新定位。
  据了解,市公安局整合组建了警令部、警务保障部、交巡警总队等部门,撤并、新组建了部分机构,精简机构、裁减机关人员,将更多警力充实到基层,提高了警务效能。
  领导干部集体解任不解职
  市公安局称,随着机构的撤销、整合、重组和更名,按照有关规定,直属单位、分局处科职领导干部集体解任。
  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在机构改革期间,解任领导要做到解任不解职,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打黑除恶立功者 公选可加分
  市公安局按照“民主、公正、透明、依纪,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相结合,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机关与基层、一线实战单位循环互动”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了干部公选工作。
  市公安局表示,全局所有符合条件的领导和民警均有机会在同一平台上参与选拔,同时制定了加分政策,明确对在打黑除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立功受奖的、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等情形给予加分。
  公选24小时接受全体民警监督
  为机构改革工作的公正、透明,重庆市公安局成立了多个工作组,并特别成立了机构改革咨询监督组,专门邀请市纪委等部门专家全程指导、监督,并抽调各警种、基层民警代表参与全过程决策运作。
  同时,市公安局制定了严格的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等“八个严禁”工作纪律,开辟公开监督栏目,开通公开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全体民警监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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