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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8: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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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金融危机有无统一模式?
--- 读金德伯格的《金融危机史》等著作
金德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 初版于1978年的《疯狂、恐慌、崩溃:金融危机史》 (Manias, Panics and Crashes: A History of Financial Crises) 是一部不断再版的名著,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此书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国内也终于出版了中文版。根据金德伯格的研究,金融危机可谓久已有之,他在书中将首例金融危机追溯到17世纪初。在考察了全世界30多例主要金融危机之后,金德伯格提出了一个金融危机发生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其书名中的六个字:疯狂、恐慌、崩溃。所谓疯狂,即因普遍相信存在较大的赢利机会,人们会竞相投资于某一实有甚至虚拟的物品,投资量大、心切、人众而成疯狂。随后,当市场过程累积到无法维持的某一点时,即出现逃离市场的恐慌抛售行为。最后,在从众心理和滚雪球效应的作用下,终于出现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的崩溃局面,从而形成危机。应当说,古往今来的金融危机虽则在细节上千差万别,但的确似乎逃不过这一过程模式。明斯基(Hyman Minsky) 等专家提出的金融危机发生机理基本上与此类似。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危机似乎存在着一个统一的模式。
然而,概括程度过高未必有助于深入研究问题。所以,与经济史家不同,经济学家们更愿意研究当代的具体问题,他们偏重于考察金融危机的经济性原因。比较典型的是,克鲁格曼(Krugman)于1979年提出了当代金融危机的“经济基本面”模式,认为危机主要由国内信贷过度等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基本面问题引起。弗里德曼(Friedman) 则相信“政府失败”模式,他强调市场与个人总是理性的,政府却总会不断犯错误。此两个理论有时也有某些重合的方面,二者对解释90年代初以前的金融危机,主要是经常项目型危机比较有效。90年代初以来,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资本流加快并加大,尤其是短期投机资本的放大更是增加了市场的不稳定性,往往会在经济基本面不错的国家里酿成金融危机。奥布斯菲尔德(Obsfield) 在1986年即提出的“自我实现危机”模式能较好地解释这种主要是资本项目型的危机。拉德利和萨克斯(Radelet and Sachs)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研究基本上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就金融危机提出的不同理论显示,对金融危机的发生机理并未形成统一的模式,拉德利和萨克斯甚至坦承,大家都还不大懂金融危机。当然,金德伯格的模式论还是符合实情并很有启示性的,只是尚不能替代深入细致的研究。同样,其他三个模式论也往往需要互相比照和结合才能有助于得出更全面的结论。例如,对于亚洲金融危机,除拉德利和萨克斯的外部因素观点外,还有许多人所赞同的内部因素观,即认为经济基本面和政府失误是主因。而事实也许就是两者的综合,因为外部投机资本的兴风作浪本质上与金融部门管理(也是一个新的经济基本面)大有关系的。总体而言,对金融危机模式的研究能加深对金融危机的理解,特别是有助于人们制订出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的良策。
(Charles P. Kindleberger, Manias, Panics and Crashes: A History of Financial Crises, Macmillan, 1978-2001; Steven Radelet and Jeffrey Sachs, “What Have We Learned, So Far, from the Asian Financial Crisis?”, 1999, available at www.nber.org/~confer/2000/korea00/radelet+sachs2.pdf; etc.)
第六篇
当今时代赶超战略的新特点
--- 读Jang-Sup Shin的《后发国的经济学》
一些经济学家,主要是经济史学家,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了后发国与先发国在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差异,身处后进国的经济学家更是致力于构建有关后进国实现跨跃发展的赶超战略。这方面较早者如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 (List) , 稍近者则有俄国人格申克隆 (Gerschenkron) 和德国人赫希曼 (Hirschman)。最近引人瞩目者当数韩国学者Jang-Sup Shin,他出版了博士论文《后发国的经济学:德国、日本和韩国的赶超、技术转让与制度》(The Economics of the Latecomers: Catching-Up,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Institutions in Germany, Japan and South Korea)。
这位韩国学者以格申克隆和赫希曼等人的理论为基础,着重考察了韩国和日本等国的半导体工业发展,由此来揭示不同产业条件下,特别是全球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后发国在实行赶超战略时会有什么样的新特点。Shin先生认为,半导体工业不同于钢铁工业,其产品开发和流程创新速度较快,因此象钢铁业那样在前期即大量投入将会有极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半导体产品的生产流程可以拆分至不同国家,而跨国公司兴起后正好热衷于在全球范围布局其生产体系,这便使韩国这样的后发国能够在较少前期投资的情况下就进入该产业。这是当代后进国赶超发展中的一个新特点,也是新的有利条件。
Shin先生总结的另一个相关的新特点是,当代条件下不必等进口替代完成后再行出口。正如韩国的半导体工业发展所示,从一开始便介入出口有助于形成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的压力,有利于先进技术的不断流入,也有利于借助海外市场而赢得规模效应。虽然韩国及台湾等经济体是迫于国内资源匮乏等其他原因而走上提前出口道路的,但与巴西等拉美国家相比,这一做法取得了成功,从中也的确揭示了现代产业条件和全球化情况下赶超战略的另一新特点。
Shin先生还指出,传统赶超战略中的不平衡发展法在当今时代甚至更有价值。原先的不平衡主要考虑国内因素,即因国内资源不足而必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少数关键部门,而新的不平衡发展法更要考虑全球环境,后发国现应在国际竞争中倾力发展那些尚有优势或者比较劣势相对较少的部门。象韩国所发展的半导体产业完全面向海外,曾与其国内的电子产业或资本货物部门没有很大的联系。此外,Shin先生还认为国家政权的作用在当今的赶超战略中依然十分关键,全球化时代的国家政权仍需要发挥机构制度的创造者和管理者的双重作用,同时,它现处于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因而其角色又深受外部条件的约束。国家的作用现不仅限于矫治市场虚弱或失灵的问题,更在于形成对外竞争的强大厚盾。
Shin先生所阐述的赶超战略新特点值得我们重视。当然,他的结论主要是从产业局部得出的,其对总体经济的适用性在某些方面尚需进一步研究。另外,他未能涉及赶超战略的其他要素,如教育等。再有,他对赶超战略的研究多限于解释和证明已有原理,自己独创的相对较少。这些还有待于我们后发国的人们继续努力。
(Jang-Sup Shin, The Economics of the Latecomers: Catching-Up,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Institutions in Germany, Japan and South Korea, Routledge, 2000)
第七篇
“新贸易保护主义”何新之有?
--- 读格林威德的《国际贸易:贸易、生产和投资的新模式》
格林威德(Nigel Grimwade)于2000年出版的新版《国际贸易:贸易、生产和投资的新模式》(International Trade: New Patterns of Trade, Production and Investment)是一本国际贸易方面的好教材。该书论述了演变中的国际产量和贸易结构、国际贸易和生产的基本理论、产业内贸易与专业化、跨国公司与世界贸易、国际经济互动的新形式、日本与世界经济、新工业化国家的兴起、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服务贸易等专题。由于此书内容丰富,这里只能就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旧问题作一评论。
书中提到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形式包括进口配额、自动出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补贴、技术规定和标准、健康和安全标准、海关程序、公共采购政策等。作者倾向于认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是一个新问题,这毫无疑问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所谓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也有其旧的一面,而这是该书作者以及许多其他论者所忽视的,故而值得进一步说明。
说新贸易保护主义是新的,有关依据自然并不难找。首先,70年代以来的新保护主义主要依赖于非关税贸易壁垒,而此前的保护主义主要以关税壁垒为手段。这一转变与关贸总协定多边谈判已大幅削减关税水平相关。其次,作为上述转变的结果,新保护主义进入了一个模糊隐蔽、更难管理的境界,有人将其与关税型保护主义的区别比喻为游击战与正规战的区别。再次,新保护主义的实施方主要是发达国家,其保护对象主要是一些盛极而衰的产业,而非幼稚产业。这一转变是与来自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工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相关的。最后,新保护主义得以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随着福利国家观念的普及,现代社会对政府干预的期待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使是在凯恩斯主义表面上衰退后也依然如此。这些情况在格林威德书中都有提及,它们构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新”的一面。
但透过这些新情况,更可看到所谓新贸易保护主义“旧”的一面。相当一些非关税贸易壁垒实际早已有之,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都不是新手段,即使是自动出口限制,早在30年代美国也已用于对日本的纺织品贸易,其后英国等发达国家也对香港等经济体使用过。更重要的是,这股新保护主义浪潮背后的政治经济学考虑依然如故。从重商主义开始露头的15世纪一直到今天,民族国家作为这一无政府世界中的基本利益单元,从来都需要关注财富的增长、收支的平衡、国家的安全、就业的维持、社会的稳定、竞争力的提升等等,因此不可能听任贸易领域放任自流。自由贸易理论的种种漏洞,以及国内利益集团的游说,也都使对贸易的干预不仅名正言顺,而且不可避免。既然存在这种保护主义的压力,在关税手段被限制之后,其他手段,即非关税手段便应运而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保护主义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其内涵与以前的种种保护主义是一脉相承的。理解到这一点应当有助于我们在全球化时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Nigel Grimwade, International Trade, New Patterns of Trade, Production and Investment,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第八篇
贸易自由化依然面临困难
--- 读世贸组织2003年报告
世界贸易组织自1995年成立以来,每年推出一个有关全球贸易状况的报告,至今已有八部年度报告。世贸组织的2003年报告主要回顾的是2001和2002年世界的贸易实况和贸易政策,读罢所得到的总感觉是,一方面世界贸易的自由化随既有的趋势在继续取得进展,特别是“多哈发展议程”的实施展示着喜人的前景,但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体现为非关税贸易壁垒,依然十分严峻,在局部甚至呈加剧之势。一句话,贸易自由化依然面临许多困难。
具体而言,2003年报告提到,在商品贸易方面,虽然乌拉圭回合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关税仍然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障碍。即使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工业化国家,农产品、纺织品、成衣和鞋类等领域依然保持着很高的关税率。发展中国家同时也保留着较高的进口壁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非关税贸易壁垒问题。其一,补贴作为一个重要的贸易扭曲手段继续得到大量的使用,特别是在农业领域。据估计,在经合组织国家中,2001年的农业补贴虽然主要由于国内财政等因素而稍稍回落,但仍高达3110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3%。其二,贸易防卫措施的使用呈上升趋势。世贸组织的协定尽管有所约束,但仍允许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手段,因此从1995年以来,所实施的相关调查案例在明显地上升。特别是反倾销调查案例从1995年157宗升至1999年的355宗,2000年回落至288宗后,2001年又跃到347宗。而且,由发展中国家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也在日益增加。其三,技术规定和卫生标准方面的贸易歧视也在高位继续,而且发展中国家国家对这些手段的使用在明显上升。其四,区域贸易协定数在持续增长,截至2002年6月,向世贸组织报告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250个,其中129个为1995年以来的增加数,由区域化趋势所带来的贸易歧视已成为令人关注的新热点。
世贸组织2003年报告所描述的贸易形势无疑是权威和如实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是以全球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为参照前提的,而且它认定,贸易自由化将带来贸易各方福利的增加,也因为这一原因,报告对多哈发展议程寄予极大的希望。这些都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就是推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然而,现行贸易保护主义的继续盛行应当提醒人们,国际贸易的实践并不象国际贸易理论的原理那么简单和乐观。虽然贸易也许会使世界总体的财富得到增加,但这种财富并非自然而然地普遍施惠于贸易各方,故而大家都希望通过某种贸易扭曲手段来干预利益分配。各国国内产业调整的成本、压力集团的存在等等,也都会导致贸易扭曲手段的产生和应用。这些情况都是目前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所无法改变的。2002年以来国际多边贸易谈判的困难,包括最近坎昆会议的失败,都说明了这一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自由化不仅依然面临困难,而且可能必然面临困难。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Annual Report 2003, Geneva, 2003, 可见于www.wto.org)
第九篇
乌拉圭回合: 未必是分水岭
--- 读普里格的《乌拉圭回合与国际贸易体系的未来》
作为乌拉圭回合贸易成果的多边协定已于1995年初生效,但对于该回合成果的评估却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致而言,有关观点可分为两类,一是乐观派,以普里格(Ernest H. Preeg)的《乌拉圭回合与国际贸易体系的未来》(Traders in a Brave New World: The Uruguay Round and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System)为代表;二是悲观派,以瓦雷和汉密尔顿(John Whalley and Colleen Hamilton)的《乌拉圭回合之后的贸易体系》(The Trading System After the Uruguay Round)为代表。这里拟以普里格的著作为评论对象,试图说明,乌拉圭回合实际上并非分水岭,它只是承前启后的又一个环节。
毫无疑问,乌拉圭回合的确取得了颇为重大的成果,与此前的七轮多边贸易谈判相比,它完全称得上是佼佼者。正如普里格已在书中充分注意到,这些成果包括:制成品的市场准入度得到进一步扩大,工业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从6.3%降低到3.8%,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则从15.3%降低到12.3%;农业和纺织品开始纳入多边规则的管辖,农业方面的内部支持、出口补贴和进口准入限制将得到规范化,纺织品部门则将经过10年的过渡而消除原有贸易限制,包括废止“多纤维安排”;服务和知识产权协议使这两个发展迅速的贸易部门进入世界贸易管理体系,为未来相关的众多领域内贸易壁垒的消除创造了基础;有关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建立了一套更加有效的制度,为实施这套制度已订立了法律文本,而不再如以前那样仅依赖于不成文惯例;发展中国家更紧密地整合进了通行的贸易体系,最终协定要求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进入相应的关税和服务等方面的时间表,对少数例外情况作了更严格的限制;新创了世界贸易组织,并使之能比原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国际贸易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对一些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规范取得了重要进展,自动出口限制、反倾销、政府采购、动植物卫生措施、产品标准、补贴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规都得到了加强。
但在关注这些成就的同时,也应看到,乌拉圭回合还有使之无法成为所谓分水岭的另一方面。首先,此前的七个回合,特别是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在降低关税率等方面也取得过可以媲美的重大进展,正如普里格也提到的那样,前七轮已使工业国的制成品关税水平从1948年的平均40%下降到1980年的6%左右。同样,对非关税壁垒的规范在肯尼迪回合已开始,东京回合中则有重要突破。即使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此前已有相当成熟的一个体系,而且已运作了40多年。其次,不少协议仅仅停留在原则上,尚需经过预设的和未定的进一步谈判才能填补许多细节的空白。象服务贸易协定(GATS)只还是个框架性协议而已,世贸法律专家杰克逊认为,至少还要50多年才能完成细节的议定。再次,虽然贸易自由化在继续得到推进,但不少新协议本身即代表了永远挥之不去的保护主义算计。例如,把服务和知识产权纳入贸易谈判议程并达成协议,本质上是由于这两方面实力强大的美国想以此弥补自己制成品方面日益衰落的劣势,发展中国家一定程度上是在被威胁利诱之下被迫接受的。此外,农业和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进展十分缓慢,对反倾销等若干非关税贸易措施仍留有很大的模糊空间,贸易争端解决失败后的报复依然在双边而非多边框架内进行。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事实:乌拉圭回合虽然成就巨大,但不足于成为一个分水岭,该回合之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依然任重而道远。
(Ernest H. Preeg, Traders in a Brave New World: The Uruguay Round and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System, Chicago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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