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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兴诚:为两岸生民立命,马岂能畏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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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7:4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12-23


  中评社台北12月23日电/自称是关心国事的老麻雀的曹兴诚今天在旺报发表文章,恳请马英九大胆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促进两岸互信互助,以下是文章主要内容:

  2009年12月21日 马英九即位一年多来,给人的感觉,不太像已经执政,却好像还在竞选。执政者行事应该立场鲜明、大刀阔斧;竞选者则须谨言慎行、避免争议;而马英九迄今颇似后者,不像前者。以这次八八水灾为例,小林村数百人遭到活埋,显然除了天灾,还有人祸。但马英九只是一味安抚道歉、撒钱消灾;对过去地方治水疏失则不予追究,力求息事宁人。  

  再就“开放对大陆投资”来说,因为绿营仍有杂音,所以一年半来,相关政策仍然“扁规马随”、原地踏步,毫无更动。目前的“进度”,是年底前召开跨部门会议“检讨”。看起来相关业者盼望的开放仍然遥遥无期。  

  司法方面,也是如此。“检察总长”陈聪明侦办扁案不力,蓝营迭有怨言,但马对总长人事迄今不肯做任何更动。又如,新竹县长郑永金在2006年遭新竹地检署以受贿图利罪起诉;本案其实毫无证据,但当时的新竹地检署检察长洪威华,为打击蓝营以巴结陈水扁,不惜独排众议、坚持起诉。2008年底,郑县长初审获判无罪,本以为政党轮替后,这种政治办案会就此结束,未料却接到马英九电话,说还要将其上诉,请郑县长要“忍耐”,不要“学曹兴诚去骂检察官”。郑县长当然极为不满,认为马英九因为顾虑争议,对自己同志竟也不分青红皂白,“扁打完,马再踢”!因此县长改选时,完全不理马之指挥。郑县长最近二审也已经胜诉,但听说检方还要上诉至“最高法院”,让许多人都觉得荒谬。按理说,三审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百姓人权的;但在台湾,却经常被少数理亏却气盛的检察官加以滥用,使许多无辜百姓或企业遭到长期缠讼。在美国,刑事被告一审无罪之后,检方除非有新事证或新罪名,不得再上诉;以免“一罪两审”,让被告遭致“双重伤害(double jeopardy)”。台湾检方对无辜的刑事被告,却可以不断地上诉,一再地伤害,而丝毫不受制衡。此所以企业界普遍畏检调如东厂,敢怒不敢言。做过“法务部长”的马英九,频频为过去的人权问题对绿营鞠躬道歉;但对检方可以长期滥讼,却不明令修法改进,显然也在避免争议。  

  近日马英九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专访时,表示“两岸能否如大陆所期待的达成统一,得看未来数十年情势发展,目前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这话意味着,马英九即使连任八年“总统”,他对统独问题也是绝对不会去“沾锅”的。  

  “避免争议”等于“放弃管理”  

  马英九这样谨言慎行,极力避免争议,可是声望却持续重挫,可能让马英九深感困惑。马英九可能没有想到,“避免争议”通常等于“放弃管理”。二十世纪的管理大师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有句名言:‘管理不在避免风险,而在选择正确的风险去承担’;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当然也适用此一原则。我们知道,凡事立场鲜明,就有人会反对;目标具体,失败也就难以遮掩。但领导者如果没有立场、不订目标,底下无所适从,必成一片散沙。所谓“主帅无能,累死三军”,此之谓也。  

  要说马英九无能,现在当然言之过早;但近两年来,台湾民众天天看到马英九在鞠躬道歉,却弄不清马英九终日所思何事。今天不仅绿营终日批马,蓝营群众也普遍怀疑马英九是否有“临大事、决大疑”的胆识?因此马英九要想恢复威信并获得连任,必须立刻择一重大议题,作出胆识双全的决策,让人耳目一新;而两岸问题当属最好的选择。  

  自马英九上任至今,两岸关系大为改善,但未来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国内看法也日趋两极。有人认为马已经过度倾中;有人则认为这些所谓改善,只是大陆单方面释出的善意,马政府所做的,其实根本没有超出扁政府的政策范围,差别只是大陆以前拒绝跟扁政府往来而已。  

  马英九迄今的两岸政策,是“不统不独不武”。此与陈水扁的“四不一没有”,其实没什么差异,都只是拖延之术,甚至根本就是“扁规马随”。马英九可能认为,“不统不独不武”,代表台湾主流民意,他只是“顺从民意”而已。然而“总统”的责任,是领导“国家”,不能以所谓“顺从民意”托辞卸责。假设有一群人在大沙漠里迷了路,幸而尚有水、粮,迷路的地方也还有树荫;那么在水粮枯竭之前,大多数人都会主张暂留原地不动,以免在沙漠中迷途而亡。如果这群人的领袖,看见大家都主张原地不动,也就“顺从民意”,不去为前途伤脑筋,那当然就是不负责任。随着大陆的迅猛崛起,台湾外交上的孤立及经济上的边缘化,都在加速之中。这就好比水粮已经加速枯竭,而沙漠里的迷途人还不努力去寻找出路,岂非坐以待毙?  

  两岸政策含混 需付出高昂代价  

  从逻辑上来说,不统就是走向独,不独就是走向统,“不统不独”跟“要统也要独”一样,是互相矛盾的。再说,“武”或“不武”,完全操之在大陆手里,因此台湾讲“不武”,只是一厢情愿的呼吁,根本不能当成政策。我们可以说,马英九的两岸政策是矛盾含混的。当然,有些人会说,美国的两岸政策也是含混的,好处是能够“以拖待变”;所以含混也没什么不对。  

  赞成这种“含混论”的人可能没注意到,美国人的含混有其策略,而为落实其策略,则明确订有“台湾关系法”。大陆对台湾,也已经订定“反***国家法”,其策略、办法都甚明确。台湾夹在两强之间,已经沦为任人摆布的棋子,如果还在含混过日子,自以为聪明得意,实在前途堪虑。台湾花费巨资向美国采买毫无用处的军备,是道地“请鬼抓药单”的愚行,但却年年上演、乐此不疲,这就是政策含混的高昂代价之一。又把大陆当敌国,禁止到大陆投资,让许多策略产业失去在大陆拓展的机会,是另一个不幸的例子。  

  本人在2007年底,曾陆续刊登广告,建议台湾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此为台湾单方面的“国内法”,一如大陆的“反***国家法”),以求台湾的长治久安。这个法案的精神很简要,基本上只有两点:一是台湾不排斥与大陆统一;二是统一需尊重台湾民意。具体作法是:统一的条件,由大陆提出,交给台湾民意表决;其时机由大陆决定。如果台湾百姓多数同意,即可进行统一;万一台湾百姓不同意,则间隔一段时间后,这个程序可以重来,而且次数不限;至两岸最终统一为止。  

  这个法案旨在建立处理两岸问题的“程序正义(due process)”。何谓“程序正义”?一个有名的例子,是两人分饼。因为饼的形状不规则、成分不均匀;即使使用高科技,恐怕也无法将之分成完全均等的两块。但如果由一方把饼切成两份,而让对方来挑选;那两个人都可以接受。这种分法即所谓程序正义;意即争议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游戏规则。  

  台湾是民主社会,目前也自认是独立“国家”,所以没有独立问题,只有统一问题。如果台湾民意多数赞成与大陆统一,那独派也不得不接受,所以“两岸和平共处法”符合台湾社会的程序正义。又大陆一再强调要以“和平手段”统一台湾,而“和平手段”在台湾只有投票一途,除此别无他法。因此,如果大陆真的有意要完成和平统一,也只有提出明确条件,并努力争取台湾民意的支持。所以,“两岸和平共处法”所提供的程序正义,台湾的独派与大陆的统派,都不得不接受。  

  建立“程序正义”有助两岸互信互助  

  台湾如果能早日订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即可早日提供一个程序正义,一方面让大陆相信,台湾不会走向法理台独;一方面也让台湾百姓安心,统一不会违反台湾百姓的利益。这样两岸的互信即可建立,继而可以开展全面的互助合作。  

  “两岸和平共处法”,除了提供程序正义,还有一个积极效用,就是为两岸的所有同胞,争取实质的“主权”。台湾有些政客,开口闭口都在谈台湾“主权”,可惜他们谈的都只是表面的“主权”,不是实质的“主权”。所谓表面的“主权”,意谓当权者皆为本地出生者,即“本土派”当权,不受所谓“外来政权”的控制。但本土派当了权,老百姓的日子可能过得越来越差!台湾过去二十年如此,许多落后“国家”更是如此。这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呢?  

  原来谈“主权”,不能只谈表面,还要谈实质。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主权,下面还可分成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而这三项权力的行使,需要政府官员有足够的专业水准与道德水准,还要有高昂的士气,肯努力为民服务;否则必然行政泄沓、法令落伍、司法不公。在这种情形下,老百姓的“主权”其实已遭盗窃流失,只有表面,而无实质,因此无法享有生活品质。香港在英国殖民时代,百姓虽无表面“主权”,却可以安居乐业;因为香港的行政、司法、立法,都有极高的水准,老百姓因此享有实质的“主权”。  

  强调“本土”,主张排外,其实是“地盘主义”。许多开发中“国家”的政客或军头,经常以排外为号召,以暴力来夺权。而取得政权之后,会认为“江山是我打下来的”,所以傲慢骄狂、滥权肆虐,民众的实质“主权”则遭到掠夺侵占。二次大战以后,许多国家独立反而成为百姓苦难的开始,就是因为百姓取得了表面的“主权”,却丧失了殖民时代较高的实质“主权”。  

  “两岸和平共处法”有助提升两岸同胞的“实质主权”  

  台湾一旦制定了“两岸和平共处法”,可以导引大陆重视台湾百姓的实质“主权”。如果大陆能让台湾百姓相信:两岸统一之后,台湾的立法能够尊重人权、先进开明;执法可以公正公开、为民信赖,行政可以积极有效、便利亲民;加上政府官员都能廉洁正直、能干肯干;那就等于为台湾百姓争取到了实质“主权”;如此台湾百姓可以确保安居乐业,自然乐于支持统一。台湾目前蓝绿政客恶斗不已,政府机能几近瘫痪;老百姓的实质“主权”正在不断流失,百姓对前途也都感到迷惘。大陆如果以提供实质“主权”为号召,来对抗台独势力的地盘主义;取得台民支持而完成统一,其实并不困难。在此之前,大陆也应该努力提升大陆百姓的实质“主权”,来加强对台湾百姓的说服力。如此“两岸和平共处法”带来的效益,则不限于解决统独问题而已。  

  “两岸和平共处法”将为两岸带来久远、可靠的和平  

  1895年,清廷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等于将台民卖入火坑,去当日本人的家奴。50年后,台湾光复,台民又被卷入国、共内战,在戒严法下战战兢兢生活,达半世纪之久。现在台民渴望安居乐业,厌恶武力威胁,大陆自然应尊重台湾民意,否则台独反而成为台民正确的选择。所以,台湾一旦订制“两岸和平共处法”,明确指出和平统一之正途,大陆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两岸和平共处法”的规范,放弃对台武力威胁。因此“两岸和平共处法”将为两岸带来久远、可靠的和平。  

  其实,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马英九所面临的风险,不过是扭曲与“抹红”而已。这些误导都可以轻易地澄清。  

  譬如,有人会说:‘这是终极统一!’;马英九可以回答:“这不是终极统一。如果台湾百姓同意,马上就可以统一,不必等到终极”。又有人会说:‘这是卖台!’;马英九可以回答:‘恰恰相反!因为本法规定,统一需经台湾百姓投票同意,正好可以防止任何个人或任何政党私下卖台’。有人可能又会说:‘保持现状就好,定这个法没必要,会激起统独冲突’;马英九可以回答:‘台湾所有政党都说,台湾前途由台湾百姓作主。但如果不订本法,台湾百姓要如何作主?号称是民主“国家”,却没有选举办法,那是笑话。同样的,号称统独由台湾百姓作主,却不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也是笑话。那还不是像现在一样,此议题只能任由政客操弄,百姓也只能间接含泪投票,根本无法直接做主’。有人可能还会说:‘如果要订此法,不能只以统一为选项,独立也要作为选项’;马英九则可以回答:“+++国”已经是独立“国家”,有独立选项表示我们还没独立;那请问,谁是我们的宗主国?。  

  民进党如想通 国民党可能失去政权  

  本人早于2007年3月14日即致函马英九,请推动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并谓:‘弟构思此两岸政策已历十年以上,惜无“识货”之人。 兄如能采纳,定能为两岸生民立命,建不世之功’。当时马英九曾说,他不敢提“统一”二字,怕绿营给他戴红帽子。但现在马英九身为“国家元首”、三军统帅兼国民党主席,为两岸生民立命,岂能有所畏惧?自应为所当为、勇往直前!又马英九对两岸问题,如果还是坚持“扁规马随”、放弃管理,等哪天民进党想通了,体会出“两岸和平共处法”其实是在落实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因此转而以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作为主要政见;那2012年,两岸政策矛盾含混的国民党恐怕又会失去政权!此点尚望马英九警惕、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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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5 17:45:2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大陆别做梦了 人家台湾地区自始自终是不会认自己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永远也不会 和平统一是实现不了的 还好有国家反***法在 武力收台这选项作为备用的 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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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3-24 04:58: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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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5-13 10:06: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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