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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嘉树:两岸勿刻意寻找或夸大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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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8:5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嘉树
  中评社台北11月14日电/出席“两岸一甲子”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黄嘉树表示,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不是任何一方一厢情愿就可以办到,它需要双方合作才能达成,既是“双方”,就必然有差异和区隔;既是“合作”,就必然有共识或默契。两岸关系今天能够跨入和平发展的新轨道,关键是双方共同坚持和维护了“九二共识”。同理,欲求未来的两岸关系不走回头路,欲求两岸和平发展框架能顺利建成,就必须继续维护和强化双方共同建构的政治基础,最起码的是要确保双方的共识和默契能超越彼此的差异和区隔。

  黄嘉树认为,在整个和平发展时期,两岸、首先是两岸执政者之间要加强互信,就必须不断增加彼此间的共识和默契、超越彼此间的差异和区隔,至少不要让这些差异和区隔伤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势。为此双方应建立若干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例如:

  1,加法重于减法的原则。2008年5月,胡Jintao和马英九各自提出十六个字,胡十六字是“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马十六字是“正视现实,开创未来;搁置争议,追求双赢”,这两个十六字有八个字意思一样,有四个字不冲突,即胡提“求同存异”,马提“开创未来”;还有四个字不同,即胡提 “加强互信”,马提 “正视现实”。对这样的差别怎么看?首先,这不是涉及基本原则的分歧,其实早在2005年,胡Jintao第一次会见连战主席时,所提的十六个字就是以“正视现实”开头。只是近年来,双方出于不同考量,似乎北京更愿意强调“加强互信”,而台北则首重 “正视现实”。面对此类不涉及基本原则的分歧,如果用减法,就是要求对方减掉它那四个字,换成自己的四个字,然而这样一来势必要吵架,后边十二个字的共识都等于没有了,能干成的事也办不成了。如果用加法,把双方的提法都列进去,就可以形成新共识。

  2,必须关注对方的关注。能否做到加法大于减法的前提在于是否能真正换位思考,真正从心里关注对方的关注。就近期和中期而言,有三件事必须做:

  (1)双方必须继续合作反对“台独”。(2)必须妥善解决两岸公权力的合作问题,增加两岸交往中的“制度化”成分。(3)用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以求解决所谓“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

 3,多看善意,少看敌意。我们都同意现在两岸关系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都希望能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同时,我们也都清楚地知道两岸之间也存在一些结构性的矛盾,如所谓“+++国”的定位问题、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台湾的安全顾虑问题、两岸的政治差距问题等“四大隐患”。在两岸关系改善的进程中,也还会发生新的问题。因此,我们其实是处在这样一个出发点上:即两岸关系是在长期的敌对之后求和解,双方是在一个有裂缝的基础上(目前做为两会复谈基础的九二共识是“各自表述的共识”)进行合作。

  4,真的面对敌意时,不要夸张敌意。很多属于“敌意”的东西,是结构性的或者惯性的,在政策没有调整之前,只能延续以往的做法,但其实已经没有原来的敌意,或至少没有原来那样大的敌意了。对于此类属于结构性矛盾或意识形态分歧而导致的事件,双方都不必太认真,如果把这些争端统统都视为“核心利益”,就会使两岸关系经常面对“翻脸”的危险,这对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当然是不利的。双方积累了六十年的敌意不可能一夜间就消除,我们至少应先做到(1)搁置原有的敌意,(2)不制造新的敌意,(3)不刻意寻找甚至夸大对方的敌意。

  5,增利原则。以双方的利益增进为是否采取行动的辨别标准。具体表述:对双方都有利之事应优先为之。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无损之事亦可为之(对一方有大利而对另一方有小损亦可归于此类)。对一方有小利而对另一方有大损之事不可为之。至于双方的“利”如何计算,哪些优先为之、哪些亦可为之、哪些绝不为之,可通过双方谈判确定。
黄嘉树最后指出,和平发展是双方整合利益冲突的“磨合”阶段。“磨合”至少意味以下几点:

  (1)两岸有结构性的矛盾和两岸交流中新产生的矛盾需要克服,需要解决。双方就像两个板块,中间有疙瘩、有裂痕,有凹凸不平的地方,所以需要磨合。

  (2)磨合不是一块板压碎另一块,而是双方都要有所妥协、有所退让。

  (3)磨合的前提是双方在一起,如果一碰撞就停止交往,自然就磨不起来。和平发展就是要把双方制度化地绑在一起,即使谈不成也不中断往来,这次谈不成下次再谈,这个议题谈不拢找别的议题谈。磨合磨合,磨的目的是为了合而不是为了分。

  (4)磨是慢工出细活。双方都要有耐心,都有必要降低期望值,不要期望短时间解决所有问题。从对立走向和解需要渐渐过渡的过程,不能“只争朝夕”,只能“行稳致远”。

  黄嘉树论文将在12月号《中国评论》月刊全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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