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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 問題不大,困難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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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6:4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馬總統日前表示,會盡力爭取在年底或明年初簽署ECFA。事實上,要在四、五個月內完成ECFA的洽簽,可以用「問題不大,困難不少」形容,因為兩岸簽署ECFA沒有想像中簡單。

  首先是產業利益的問題。現階段**已不再像過去為了服從「以經促統」的對台戰略,可以完全配合台灣的需求,兩岸的經貿談判早已進入「寸土必爭」的階段。九月八日在廈門「兩岸經貿合作論壇」上,中國商務部研究院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劉雪琴的論文就提出「雙向對等開放」、「對化工、機械、模具等產業減稅應有過渡期」等觀點,即可略見端倪。

  換句話說,兩岸簽ECFA,台灣想要趨吉避凶,大陸也想要。經濟部目前規劃的著重在我方將爭取列入早期收穫的項目(如石化、紡織、機械、面板、金融服務業及商品貿易等),對於大陸方面可能提出早期收穫的項目卻付之闕如。經貿談判首重知己知彼,政府應針對大陸可能提出的清單蒐集資訊與事先研判,整合相關部會進行沙盤推演及產業衝擊評估。甚至於後續的因應措施與溝通宣導,都需要各主管機關的協調分工,因此包括農委會(農產品項目)、金管會(金融服務業)、新聞局的參與投入與意見整合就十分重要。

  其次,國際經濟空間問題上,兩岸存在矛盾分歧。我方希望將ECFA做為連結區域經濟的突破口;**將ECFA視為一中原則下的內部事務。我方主張在WTO架構下雙方以WTO會員國身分簽ECFA,北京未必會接受;我方主張兩岸簽了ECFA後台灣即可與美、日、新加坡等國洽簽FTA,但北京認為還要再協商,因為FTA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協定。

  從法律上來說,台灣以單獨關稅領域身分加入WTO成為正式會員,依據WTO規定,有權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FTA。但由於中國的國際經濟與外交影響力,台灣迄今未能與重要的非邦交國簽署FTA。胡六點中第二點提及「兩岸可以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究竟如何相銜接?據筆者所知,北京仍未有具體的腹案。因此,對台灣來說,簽署ECFA不僅是為了經濟效益,還涉及國際外交上的後續效應,國安會、陸委會、海基會與外交部的意見整合與因應方案也是不可或缺。
  
  ECFA的簽署攸關台灣未來的生存與發展,不只是經濟部的核心業務,也是跨部會的重大政策。經濟部長表示目前尚未展開跨部會協商,不免令人感到憂心:ECFA牽涉廣泛,以經濟部主導的模式已經不敷需求。筆者建議行政院應提升層級設立「ECFA工作小組」,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指派陸委會主委或政務委員任執行秘書,由經濟部負責幕僚作業,整合相關部會的協商與推動,以團隊協力精神發揮整體戰力,因應即將到來的兩岸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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