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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反对战争,因为我们热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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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4 16:1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当然反对在这里煽风点火,制造流言蜚语的游兵散勇和匹夫之言。

因为我们热爱来之不易的两岸和平发展大方向!

两岸社会文化对于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需要上下广泛的交流,既需要理解和尊重,也需要超越偏见和误解。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既没有***,也没有另外一个国家,这是中国海峡两岸社会存在的客观现实,也是中国历史的延续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存在决定意识,不是意识决定存在。

两岸意识形态、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发展模式的差异具有同一性,这就决定了解决两岸同心同国的内部争议和内战遗留问题,不应采用武力手段和战争方式来决定谁对谁错,谁统治谁的问题。

实际上自国共抗战走向谈判谋求建立新中国的联合政府以来,国人一直不断地对战争与和平进行反复的思考和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历史上由战争引发的天灾人祸从来也不是人类单方面的悲剧和灾难,也不仅仅是交战双方的破坏活动和流血牺牲。

所以,我们绝不希望看到两岸因目前的决策而走向和平发展的反面――发动海峡两岸的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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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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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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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4 16:19:02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先生现在可以随便发帖啦 而且不会有反对声 全被审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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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4 16:19:05 | 只看该作者
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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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4 16:19:09 | 只看该作者
发动反***国家的正义战争理论和依据(发帖比较困难)
发动反***国家的正义战争理论和依据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既没有***,也没有另外一个国家,这是中国海峡两岸社会存在的客观现实,也是中国历史的延续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存在决定意识,不是意识决定存在。

两岸意识形态、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发展模式的差异具有同一性,这就决定了解决两岸同心同国的内部争议和内战遗留问题,不应采用武力手段和战争方式来决定谁对谁错,谁统治谁的问题。

实际上自国共抗战走向谈判谋求建立新中国的联合政府以来,国人一直不断地对战争与和平进行反复的思考和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历史上由战争引发的天灾人祸从来也不是人类单方面的悲剧和灾难,也不仅仅是交战双方的破坏活动和流血牺牲。

所以,我们绝不希望看到两岸因目前的决策而走向和平发展的反面―
―发动海峡两岸的内战。


引发两岸内战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有正义和正当理由,而正义和正当理由只能来自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维护联合国组织的一中原则和两岸现行的一中宪法,即反对***国家,反对把中国***成另外一个国家。

那么【反***战争】的六点理由是:

一,正当理由原则:任何一方制造***国家的另外一个国家,或使台湾分离中国的主权。

二,合法权威原则:任何权力只能来源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联合国和国际组织作出开除“中华minguo”的会员国地位。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新会员国身份代表中国的主权完整性,去讨伐“中华minguo””已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并有权作出开战的决定。

三,正当目的原则。
假如以上两条不存在,但台湾单方面宣布独立,脱离中国。宣布台湾就是+++国,+++国九十台湾,当宣布台湾不属于中国就是违反国际法和一中宪法的原则,发起正义战争是对这种不义行为的反应。

四,成功可能性原则。
因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如果政治协商不能达到法律上和事实同属于一个中国的目的。如果在战争实力上完全可以用战争手段达到既定目标。以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战争可以达到损失最小,收效最大的好处和比较优势。

五,相承性比较原则。
两岸现状是“中华minguo”双十协定破裂,国共爆发内战的结果,现状是非战非和的阶段,如果战胜对手的目的集中在以消灭““中华minguo””的目的为预期,也就是对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华minguo”的法人政府还为达到预期目的。即坚持继续进行解放战争,以便达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台湾的预期。

六,是最后手段原则。
这条原则告诉我们在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既定政策和方针在台湾推行过程中皆遭到失败,那些有可能和平解决两岸冲突和政治争端的非和平手段已经全部失效,反而为渊趋鱼,为丛驱雀,因而形成了敌强我弱,没有两岸和解的可能性和自信心啦。当然,为了避免和防止这种两岸分离的离心力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身怀利器,毅然决然排除一切干扰断然以武力征服反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统一目标的政治反抗势力。


因此,我们产生了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文化,两岸社会文化对于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需要上下广泛的交流,既需要理解和尊重,也需要超越偏见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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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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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4 16:19:12 | 只看该作者
你把话写通了再往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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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4 16:19:15 | 只看该作者
统一了就有可靠的和平。 坚持不统就一定会导致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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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4 16:19:19 | 只看该作者
质疑宣扬武统和散布发动内战流言蜚语的理由,
质疑宣扬武统和散布发动内战流言蜚语的理由,

探讨发动反***国家的正义战争理论和依据。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既没有***,也没有另外一个国家,这是中国海峡两岸社会存在的客观现实,也是中国历史的延续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存在决定意识,不是意识决定存在。

两岸意识形态、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发展模式的差异具有同一性,这就决定了解决两岸同心同国的内部争议和内战遗留问题,不应采用武力手段和战争方式来决定谁对谁错,谁统治谁的问题。

实际上自国共抗战走向谈判谋求建立新中国的联合政府以来,国人一直不断地对战争与和平进行反复的思考和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历史上由战争引发的天灾人祸从来也不是人类单方面的悲剧和灾难,也不仅仅是交战双方的破坏活动和流血牺牲。

所以,我们绝不希望看到两岸因目前的决策而走向和平发展的反面―
―发动海峡两岸的内战。


引发两岸内战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有正义和正当理由,而正义和正当理由只能来自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维护联合国组织的一中原则和两岸现行的一中宪法,即反对***国家,反对把中国***成另外一个国家。

那么【反***战争】的六点理由是:

一,正当理由原则:任何一方制造***国家的另外一个国家,或使台湾分离中国的主权。

二,合法权威原则:任何权力只能来源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联合国和国际组织作出开除“中华minguo”的会员国地位。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新会员国身份代表中国的主权完整性,去讨伐“中华minguo””已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并有权作出开战的决定。

三,正当目的原则。
假如以上两条不存在,但台湾单方面宣布独立,脱离中国。宣布台湾就是+++国,+++国九十台湾,当宣布台湾不属于中国就是违反国际法和一中宪法的原则,发起正义战争是对这种不义行为的反应。

四,成功可能性原则。
因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如果政治协商不能达到法律上和事实同属于一个中国的目的。如果在战争实力上完全可以用战争手段达到既定目标。以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战争可以达到损失最小,收效最大的好处和比较优势。

五,相承性比较原则。
两岸现状是“中华minguo”双十协定破裂,国共爆发内战的结果,现状是非战非和的阶段,如果战胜对手的目的集中在以消灭““中华minguo””的目的为预期,也就是对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华minguo”的法人政府还为达到预期目的。即坚持继续进行解放战争,以便达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台湾的预期。

六,是最后手段原则。
这条原则告诉我们在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既定政策和方针在台湾推行过程中皆遭到失败,那些有可能和平解决两岸冲突和政治争端的非和平手段已经全部失效,反而为渊趋鱼,为丛驱雀,因而形成了敌强我弱,没有两岸和解的可能性和自信心啦。当然,为了避免和防止这种两岸分离的离心力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身怀利器,毅然决然排除一切干扰断然以武力征服反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统一目标的政治反抗势力。


因此,我们产生了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文化,两岸社会文化对于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需要上下广泛的交流,既需要理解和尊重,也需要超越偏见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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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兹坦8.jpg (157.7 KB)
2009-10-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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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4 16:19:2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去学前大班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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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4 16:19:2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没事找事跑到这里上香火--假充正神!
掉了猪毛的刷子-有板有眼假装死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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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4 16:19:30 | 只看该作者
高明的文字游戏
        因为我们热爱和平 所以反对战争 与“我们反对战争 因为我们热爱和平”貌似是同一句话 但被南山先生一加以表述 其实际意义发生了变化 由爱和反战 变成了弃战求和了 俺人笨 就不多说了 只是有一些问题 在中国大陆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的内战到底是谁挑起的呢 目前祖国还未统一的结局又是谁造成的 促统与“不统”难道不是矛盾吗 南山先生表述了那么多东西 又有多少是促进祖国统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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