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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聽"衙門"跟"人們"是怎麼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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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3 08:3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ZT 政院將定調娼嫖 兩派婦團槓上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即時報導】 2009.06.12 10:46 pm

  
行政院將定調娼嫖立場,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重申「娼嫖、第三人都不罰」立場,反性剝削聯盟則力陳應罰嫖及第三人,但不罰娼,兩派婦團拉鋸戰又將開始。

行政院研考會提出「專區內娼嫖不罰」建議案,由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組成的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指出,雖然樂見政府「娼妓政策踏出一小步」,但專區外處罰娼嫖、第三人,乃是完全不符性交易在台灣四處存在的現實。

由勵馨基金會等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則聲明,不應罰娼,但不贊成工作權;第三人一定得罰;嫖客應上性輔導課程並處罰鍰;反對性交易是一種職業,更反對性產業。立場和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幾乎完全對立。

全球罕見的台灣「罰娼不罰嫖」制度至今已17年,數年前政府曾考量修法娼嫖都不罰,卻因兩派婦團立場僵持不下,導致修法不了了之,如今重回當年局面,台灣是否又將繼續罰娼不罰嫖?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她們提出的罰嫖罰則很輕,不用坐牢,和數年前主張的罰嫖已有不同。



【2009/06/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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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3 08:38:10 | 只看该作者



ZT 內政部:性交易無法禁絕 但須嚴謹管理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06.12 11:57 pm

  
內政部今天表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秩序與管理措施,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行政院今天召開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5次會議會前會,內政部針對性交易規劃提出「研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是否廢除報告案」。

內政部表示,經委託研究發現多數國家,對從事性工作者多有管理規定。對於助娼行為,則設有禁止及處罰規定。即使是像美國重視人權的國家,於內華達州11郡和羅德島州內採開放政策也有嚴謹管理法令,並未見到有任何民主先進國家對於成ren性交易採取開放而不管理的政策。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政策與管理措施,如設置「專區」,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新聞稿指出,在考量人權保障、社會觀感和道德爭議、性別平等諸多面向上,有關成ren性交易,內政部建議應有管理配套措施。
今天的會前會中,有委員建議修改部分名詞,例如建議將「娼妓」改為「性工作者」、「嫖客」改稱為「尋芳客」等較中性字眼。內政部將採納意見修正。

此外,與會委員也建議內政部應該增加對於行政院研考會所委託台大社會學系辦理公民會議結論有不同之處做出回應,內政部將予補充報告。

至於內政部建議,請相關部會研議對於性工作者提供健康照顧或職業訓練等措施,將由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部會研議其可行性。

內政部並表示,將慎重參照人權保障小組委員意見再修正綜合整理,於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第15次會議提出報告進行討論。



【2009/06/1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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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08:38:13 | 只看该作者
ZT 反性剝削聯盟:嚴懲剝削者 罰嫖不罰娼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06.12 10:26 pm

  
行政院日前定調「性工作者除罪化」,主張娼、嫖均不罰。勵馨、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團體組成「反性剝削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定調不當,要求應嚴懲性剝削者、罰嫖不罰娼。

行政院研考會與警政署日前所提出的「性工作者除罪化」期終報告,均主張娼、嫖除罰化,行政院將「性工作者除罰化」正式定調。「反性剝削聯盟」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所作的定調不適當,要求嚴懲性產業得利的剝削者,並反對設立紅燈區。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在記者會表示,從事性產業者的女性,大多因經濟匱乏,聯盟雖不贊成她們的性工作權,但支持不能處罰賣性者;性產業有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等層層剝削,若性產業合法化,將使性剝削更嚴重,成為「人口販運」的幫兇。

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若不處罰性交易的得利第三者,則與主張嚴懲得利第三者的「人口販運防制法」有所衝突。她說,多數買性者主要以娛樂、應酬需求,政府若不處罰買性者,性產業將更加擴張。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政府誤以為引進荷蘭色情專區就可解決相關問題,事實上,荷蘭發現有50%至90%的性工作者遭恐嚇、毆打或強暴,並成為跨國性婦女販運、性剝削的犯罪溫床,已擬縮減專區範圍。

「反性剝削聯盟」預計15日前往行政院表達訴求。



【2009/06/1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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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08:38:17 | 只看该作者
ZT 立院三讀 公教人員可請領最長半年育嬰津貼

【中央社╱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06.12 08:15 pm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公保被保險人將可請領本俸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留職停薪日起,最長可請領6個月。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1年以上,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給60%計算,自留職停薪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若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以請領1人津貼為限。若夫妻同為公保被保險人,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

基於從新從優的法律適用原則,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條文生效時,原以育嬰辦理留職停薪選擇退保者,得在子女滿3歲前,於繼續留職停薪期間,再依規定選擇1次。

銓敘部長張哲琛於條文初審時,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志揚質詢時表示,目前約有48萬人投保公保,每年約1萬5000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若未來其中1/3,即5000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公保準備金1年須增加新台幣8億5000萬元負擔;若其中1/2,即7500人請領,公保準備金1年須增加10億元負擔。

他說,目前公保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給7.15%,若每年5000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費率會增加到7.75%,依相關規定,可能須調漲保費,但目前公保準備金淨值約1480億元,今年1到5月已實現與未實現收益約109億元,每年負擔8.5億元到10億元不是問題,2年內暫不考慮調整公保費率。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公保監理委員會將由政府代表、被保險人代表及專家學者各1/3為原則組成。



【2009/06/1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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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8:38:20 | 只看该作者
ZT 公教育嬰津貼 銓敘部:預計今年下半年實施

【中央社╱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06.12 09:19 pm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公教人員可請領最長6個月育嬰津貼。銓敘部晚間指出,正積極辦理後續相關行政作業,預計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實施。

銓敘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公保法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之一,將來公保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1年以上,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於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都可以請領6成保俸額的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

銓敘部說,被保險人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應以請領1人津貼為限;夫妻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時,可在不同育嬰留職停薪時間,分別請領。

銓敘部指出,部長張哲琛到任後,即參酌就業保險法增列發放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項目的前例,檢討修正公保法,並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審議,感謝立委鼎力支持,讓公保法得以快速順利三讀,此法修正將有助緩和國家人口老化及少子女化趨勢。



【2009/06/1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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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08:38:24 | 只看该作者
ZT 能源國家型計畫發掘潛力新能源(立法院)
【聯合報╱記者楊正敏/即時報導】2009.06.12 10:46 pm


再生能源法昨天三讀通過,目前根據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的規畫,能源技術方面應優先發展太陽能、風力、生質能源與核能工程。
  
行政院國科會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啟動,預計今年至2013年投入新台幣303億元經費,其中有近150億用來發展新的能源技術。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規畫召集人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說,政府目前對再生能源有明確的目標,就是到2025年,再生能源的發電裝置占15%;發電量則占全部發電量的8%。
  
他強調,能源國家型計畫前兩年就是要研究各種能源科技的潛力,發現有潛力的就趕快做。像台大提出的黑潮發電,也要一到二年的評估。



【2009/06/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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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08:38:28 | 只看该作者
ZT 再生能源條例/發電設備 免徵關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何孟奎/台北報導】2009.06.13 02:50 am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昨(12)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明訂政府獎勵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總裝置容量為650萬瓩至1,000萬瓩,政府將成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並組成委員會設計收購電價的費率及公式;國內未製造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營運機器等器具,也免徵進口關稅。
  
經濟部能源局強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完成立法,代表台灣將正式進入永續能源國家之林,並藉由法制基礎的建立,創造國內發展再生能源利基,讓再生能源在台灣根扎得更深、更廣。
  
「能源三法」完成立法是馬英九總統競選時的政見,繼能源管理法修正案日前完成修法,「能源三法」之一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歷經六年多審查,昨天終於三讀,最快11月實施;剩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仍在協商。
  
能源局表示,將邀集產官學各界組成躉購電價專業委員會,制定再生能源的收購費率與計算公式,並且每年檢討修正,以達資訊完全公開、透明的目的。
  
法案中最受矚目的爭議條文是第9條的發電買回。條條文明訂,發電買回的費率不可以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的發電平均成本。
據了解,化石燃料包括天然氣、石油及煤等,台電目前平均每度回購價為每度2元至2.6、2.7元。


【2009/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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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08:38:32 | 只看该作者
ZT 蔡進耀建議/太陽能收購價 至少8元

【經濟日報╱記者何易霖、陳亮諭、李珣瑛/台北、新竹報導】2009.06.13 02:50 am


再生能源條例昨(12)日三讀通過,太陽能廠茂迪、昱晶、宇通、綠能等叫好,預期將可帶動台灣內需市場;業者並允諾,將全力配合政策需求,並提高在台技術研發與投資,增加就業機會,期許太陽能產業帶動台灣經濟復甦。
  
國內綠能產業業關切再生能源條例的立法進度,昨天人還在美國洽公的茂迪董事長左元淮第一時間便掌握三讀通過的訊息。他表示,茂迪已在國內安裝不少太陽能發電系統,未來法案實施後,將可持續拓展茂迪業務,不僅激勵國內市場,對台灣國際形象提升,也有很大幫助。
  
負責串連台灣太陽能廠赴國會為再生能源條例請命的宇通董事長蔡進耀也認為,再生能源條例實施後,將是擴大台灣太陽能業競爭力的一大助力,宇通也會全力配合政策,與其他業者攜手打造太陽能業成為下一個兆元產業。
  
蔡進耀也呼籲,未來官方在制訂太陽能發電買回價格時,能夠符合業界預期每度電至少以8元以上的價格買回。由於太陽能發電系統裝設可能涉及建築、土地開發等相關規範,也希望這些配套法令逐步與母法配合。
  
昱晶總經理廖國榮認為,再生能源條例實行後帶動的台灣內需市場可期。他認為,目前各國政府都積極推動太陽能相關補助,對帶領太陽能業走出景氣谷底有相當大幫助。
  
廖國榮指出,在各國政府都已對太陽能業釋出相當大的善意後,民間力量將是下一個推升產業走出谷底的助力。若銀行業可以放寬業者或消費者在投資或裝設時的融資設限,搭配政府美意,對產業發展有如虎添翼的效果。




【2009/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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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08:38:36 | 只看该作者
ZT 再生能源補助投資 政府優先裝置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許玉君/台北報導】2009.06.13 02:51 am


台灣節能減碳跨出一大步。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包括太陽能、生質能、風力、水力等再生能源產業,明定政府訂定最低收購價格、費用補貼、示範獎勵等措施,鼓勵業者發展再生能源。
  
除獎勵民間投資外,政府也應帶頭做起,明定政府新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優先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延宕七年,牽涉複雜的政商角力與各界爭食利益,德商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嗆馬政府決心不夠,揚言撤資。馬英九總統在四月出席全國能源會議要求立法院限期通過。
  
推廣無汙染綠色能源,提升投資再生能源,明定台電收購再生能源價格,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
  
鼓勵措施包括,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獎勵總量為六百五十萬瓩至一千萬瓩,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得申請進口發電設備免徵關稅、分期繳納關稅、以及申請各項獎勵經費等補貼;另訂定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須在條例施行第一年舉行聽證會,邀集學者專家、團體組成委員會審定。能源局長葉惠青表示,依照發電形態,制定躉購電價與公式。





【2009/06/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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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8:38:40 | 只看该作者
ZT 培植太陽光電 下個兆元產業

【聯合報╱記者楊正敏/台北報導】2009.06.13 02:51 am




  
  
  
  
  
  
再生能源法昨天三讀通過,根據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的規畫,目前應優先發展太陽能、風力、生質能源與核能工程。
  
行政院國科會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啟動,預計五年內投入新台幣303億元經費,其中近150億用來發展新能源技術。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規畫召集人、台大校長李嗣涔說,政府目前對再生能源有明確目標,就是到2025年,再生能源的發電裝置占百分之十五;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百分之八。
  
他強調,能源國家型計畫前兩年就是要研究各種能源科技的潛力,發現有潛力的就趕快做。像台大提出的黑潮發電,也要一到兩年評估。
  
能源國家型計畫包括四個面向:節能減碳、節源技術、能源科技策略、人才培育等,各投入約114億、149億、12億與20億元。其中節能減碳中,以淨煤捕碳儲碳、照明與電器、智慧電網與讀表等為優先。
  
李嗣涔強調,發展再生能源,必須要有智慧電網與讀表的基礎建設配合。
  
他說,能源技術方面,太陽能、風電、生質能源及核能工程等為優先發展技術,太陽能將是投入最多的項目,希望幫助發展太陽能光電產業成為下一個兆元產業,使台灣有機會在全球太陽光電元件製造與技術居主導地位。



【2009/06/13 聯合報】@ http://udn.com/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太陽光電產業可望成為下一個兆元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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