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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联合到政体并合----步步为营实现两岸政体合一。
13政体联合到政体并合----步步为营各方体认融化分歧以解决政体合一。
回望《告台湾同胞书》发布的30年,两岸做了多少一相情愿却相互否认的无用功。大陆飞过去的“一国两制”对方不买帐,回头是“一国良制”,这边又不买帐;那边提出统一纲领,这边要文诸笔伐,扯了两统,这边又要生要死,九二共识成了九二无共识。。双方不投契,没有把握好对方多次抛来的秋波,常常是一言不合一拍两散,双方虽有解决问题的态度,却总是貌合神离,彼此不买帐。
虽然说两岸关系到今天,是双方长期努力的结果,但不得不说,关键还是两岸操刀手在磨蹭中懂得了相互体认,懂得了“知难行易”,懂得了“一念之变”和“果敢勇为”。
马基于两岸现状提出的“不独不统不武”,大陆许多人在“不统”中做文章,其实这个是最优解决方案,或者说这个是最现实的权宜,不独可以应付大陆,不统可以对方绿营,不武是向广大台湾民众的承诺,不统为将来统一预设了融合的时间。首先实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再落实中程和平协议,再架构双方政治关系,步步为营,增进互信,互补互让走向共荣共赢。现在老胡提出:“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已经开始了新的“统一”概念表述,把统一的精神和指标降得低腰裤还低,爱就要抓紧机会。割裂是内战导致,但双方仍然承认一个中国,根据双方宪法,中国主权领土仍然“法理一国”。两岸未进行政权重构,只是“政体(权)未统,主权一统”。马“不统”表述了前者,胡“统”表述了后者。这个思想把统一演变为不争论,为实践消除了情感障碍。
台湾是民主社会,许多重大问题国民“主权感”热衷,无论统独都不是总统拍案,要统一只能通过时间去融化,“让肉烂在锅里”。把两岸融合在一个经济文化圈里,双方人民充分体认,让对方对自己方面的前途充满信心,双方懂得去共同筹划未来,而飞继续纠缠在历史悲情中,煽动浪费不必要的表情,这才是王道。
在对面的民意“非统”一边倒的长期状态下,双方政府煽动“统一”煽动“制度”煽动“主义”这些政治性话题都是不明智的。只有创造“融和”的语境,倡导“和”与“合”的理解,而回避有沉重政治立场“统”话语泛滥,才能改变这个长期的思维生态。
长期的“反统”思维令“统”变的黑大笨粗,现在两岸的操作思路是先易后难,步步为营,先经济后政治,我倡议两岸关系这“肉”撕分为“融合”“联合”“并合”三阶段,是经济文化融合一体,造成同房事实,政治上要经过一个两岸政区以协议及合议方式的联合治理的阶段,再实现政体并合。
我把这个从“法理一中”走向“实践一中”的过程,分为三个时期。两岸自由理解为“一国两制”或“一国良制”。
一,目前是1949年大陆人民政府建政以来到目前,是分治时期。这个状态可自由理解为“一中两治”。
二,目前的两会协议,经过两府实现和平协议后,双方应该建立“联席”治理机制,这个是“联治时期”。这个状态还是可自由理解为保持两治下的“一中联治”。
三,“联席”获得广泛社会认同和法律认可后,逐步走向“一中议会”,最终形成“共同政府”,这个阶段是“共治时期”,可以叫做“一**治”。这个分阶段“步步为营”的方式,更容易实现政治融合。
“步步为营”实践是目前政治环境最优方式,因为台湾难以凝聚普遍性认同,也没有威权政府,已经很难回归“国统纲领”画图方式了,而且已经在实践中的融合,比“纯属虚构”的统一更实际。在这“联治时期”的初期,难以凝聚“统一”,国号则更加难。所以我们应该先搁置国号和“主权”争议,双方可以协议确立非主权性“政区”表述代替“国家”表述。
“政区表述”是“主权不表”下的“治权表述”,台北国民政府治权下的中国为“中华台湾政区”,大陆表述为“中国(或中华)大陆政区”。这个阶段可以先承认对方总统和主席,两个“国号”和“政府”“相互承认”则可以搁置。
譬如这次世运,本来如果达成“政区表述”,马以“中华台湾政区”“总统”主持,大陆应可婉转身段以“中华大陆队”身份与“中华台北队”同台竞技。这样就不必因为ROC和PRC而导致大陆不能出席的尴尬,也不必出现多数国家不承认的“ROC”被国际承认的误会。
这里我概括“联治时期”的两岸新关系大致特征:两岸同属于“法理一统,两岸分治;主权共享,相互涵盖;治权分立,互不对立”的中国。 两岸关系走向一个中国屋顶下2个政区双席联治,互不对抗互不吞并的共存共荣的中程关系,并实现“一**表”。
我在上面几个提到,我们关系不是纠缠历史,而是面向未来,我们应该争取共同的价值,这阶段的价值我想就是 “和解和平”“共赢共荣”“融和共和”。
傅先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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