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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岸发展政治关系的分歧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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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7:0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两岸发展政治关系的分歧及对策
论两岸发展政治关系的分歧及对策

------兼论马英九“一中两国”的两岸政治模式

作者:肖永国

    两岸关系自2008年3月出现历史转变以来,在复杂的两岸环境和条件下,台湾于2008年10月出现政治转变,以两岸互以对岸的领土归属于自己为标志,两岸形成“同一个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对立”的政治关系。这是探讨两岸政治关系发展方向的基础条件。

    两岸政治关系的本质是“同一个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对立”,揭示了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政治任务是:

    1、  两岸有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

    2、  “消除两岸政治对立”、“创造两岸政治和谐”是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任务;

    在两岸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政治前提下,两岸如何消除两岸政治对立、创造两岸政治和谐,这就涉及到两岸政治关系发展的方向问题。

    一、台湾执政当局提出的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模式;

    自马英九2008年5月上任以来就把两岸“互不否认”当做发展两岸政治关系的基本方向,并通过制造两岸政治冲突的方式,持续两岸“互不否认”的政治实践。这其中有“奥运的称谓之争”、“陈云林对马英九的称谓之争”、“世界卫生组织的两岸政治区隔之争”,一直到“高雄世运会的政治冲突”等。马英九执政当局始终把“一中两国”当做未来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方向。更简单地说,台湾执政当局就是把 “大陆认同+++国”当做两岸政治谈判的前提。这才是马英九坚持“互不否认”的最终政治目标。

    显然,如果中国大陆无法政治认同“+++国”,马英九是不会与中国大陆开展政治谈判或政治协商的。不仅如此,台湾执政当局会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促使中国大陆对“+++国”的政治认同:

    1、  制造两岸政治冲突迫使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2、  设置发展两岸政治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屏障或政治障碍;

    3、  制造国际冲突形成促使大陆政治认同“+++国”的国际压力;

    4、  通过“蓝绿政治串通”形成共同对抗大陆的台湾政治和社会格局,逼迫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中国大陆的政治应对将决定两岸未来政治关系的发展。

    二、两岸关系中“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价值;

    中国大陆的“一个中国原则”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与场合有不同的政治表述。其中,在发展两岸关系的过程中,“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表述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一个中国原则”最大的政治价值就是清楚表述了两岸政治关系60年来的政治现状和政治本质。中国大陆在确认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时,必须要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基本前提和基础。

    更进一步地说,“一个中国原则”不能仅停留在表述两岸关系的现状与本质的层次上,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一个中国原则”需要在两岸新的政治环境和条件下获得新的发展。“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发展就是首先要确立两岸关系的政治发展模式。

    三、两岸政治关系的政治现状;

    对于台湾执政当局提出的政治认同“+++国”的问题,中国大陆本着尊重两岸及国际政治事实的原则,为了更好的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一年来两岸做了如下的政治改变:

    1、台湾执政当局在内部治理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认同体系内的国际活动中,继续保留“+++国”的政治存续;

    2、 在国际上少数几个与台湾保持“邦交关系”的国家,可以作为代表中国的政治实体存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国际环境中,两岸协商台湾以“中华台北”等名义参与非主权性质的国际组织;

    中国大陆之所以做如此的政治让步,主要是本着尊重两岸政治现实和维护“一个中国原则”,有如下的政治目的:

    1、  避免两岸的国际政治内耗,便于两岸集中精力做好各自的内部治理;

    2、  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一个中国”的政治闭合,创造两岸“一致对外”的政治环境;

    3、  降低两岸在国际范围的政治冲突,防止国际***中国的政治势力勾结台湾岛内的政治势力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4、  推进两岸国际和谐,为两岸循序渐进地发展两岸关系及化解两岸政治分歧创造条件;

    四、两岸发展政治关系的主要政治分歧;

    一年来,两岸基本上实现了“维持国际政治现状”、“避免国际政治冲突”的目标。但是,显然这不是马英九执政当局的政治目标。马英九希望大陆进一步认同“+++国”,形成“一中两国”的政治现状。

    马英九的“一中两国”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政治模式:在国际范围内维持两岸的政治现状,在两岸内部保留“+++国”的政治体制;

    第二种政治模式: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仿照“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加盟共和国”的关系建立两岸新型关系,协助“+++国”加入联合国;

    第三种政治模式: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协助“+++国”加入联合国,按照“两德统一模式”实现两岸政治统一;

    第四种政治模式: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两岸通过政治谈判形成“联邦”或“邦联”的政治关系后,协助“+++国”加入联合国。;

    李登辉时代主张第三种政治模式“统一中国”,连战主张第四种政治模式。而依据马英九及其核心幕僚的讨论则倾向第二种政治模式。显然,中国大陆更希望第一种政治模式。

由此可见,两岸推进政治关系的分歧在于:中国大陆坚持政治不承认“+++国”而事实不否认“台湾政治实体”基础上维持“两岸国际现状”,而台湾执政当局主张政治承认“+++国”的政治条件下拓展“台湾国际空间”、开展两岸政治协商。

    五、中国大陆对“一中两国”的初步政治思考;

    基于马英九执政当局试图按照“一中两国”的模式改变两岸政治现状的政治意图,中国大陆首先要做进一步的政治分析:

    (一)“一中两国”的政治含义是什么?

    显然,台湾执政当局试图抓住中国大陆提出的: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那么,台湾执政当局的“一中各表”的政治基础上是否可以提出“一中两国”呢?

    在确认“一中两国”之前,首先要明确两点:

    1、“一中两国”是否违背“一个中国原则”;

    显然,“一中两国”是在“一中各表”的政治基础上提出的。因为“一中各表”并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尽管“一中两国”并非两岸可以探讨的唯一发展模式,但是,“一中两国”做为两岸统一的模式之一,是可以讨论的。

    2.、“一中两国”的政治含义是什么?

    依据马英九及其核心幕僚表述,所谓“一中两国”就是:台湾执政当局在政治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中央人民政府,而“+++国”是代表中国主权和领土的一部分的政治条件下,中国大陆协助“+++国”在国际主流社会中以“国家身份”政治存续。两岸政治实体以类似“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加盟共和国”的关系模式建立两岸新型政治关系。

    (二)“一中两国”的政治本质是什么?

    如果“一中两国”诚如上述所言的话,“一中两国”有如下几层政治含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中央人民政府;

    2、  “+++国”是代表中国主权和领土一部分的独立国家;

    3、  “+++国”在不违背中央人民政府的宪法与法律的基础上可以自主的行使独立国家内外权利和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全中国履行内外权利和义务;

    (三)“一中两国”与“一国两制”的关系;

    “一国两制”与“一中两国”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等问题。

    “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复合制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从中央集权程度来看,从单一制到联邦制,再到邦联制,强度是依次减弱的。根据成员单位独立性的强弱,复合制又可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等形式。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其它主要是单一制国家。邦联制在现代则一般是指一些国际间的区域组织,如独联体、英联邦、东盟、欧盟、美洲国家组织等。

    由此可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如何在“一中两国”与“一国两制”之间保持平衡,就能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这其中,最根本的是确认“一中两国”下“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与“+++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六、“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中“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与“+++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参考苏维埃联邦与加盟共和国的关系,可以大致推测出“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中“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与“+++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可以行使下列的职权:

    1、在国际往来中代表联中国掌握一切外交往来与外国缔结政治的及其他的条约:

    2、变更中国的疆界,调整关于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疆界变更的问题;

    3、缔结关于接受新共和国加入中国的盟约;

    4、宣战及媾和;

    5、发行中国的内债及外债并批准加盟共和国的内债及外债;

    6、批准国际条约;

    7、领导对外贸易并规定国内贸易制度;

    8、规定中国全部国民经济的原则及总计划,确定全国性的工业部门及个别工业企业,缔结中国或以加盟共和国名义的租借条约;

    9、领导运输及邮电事务;

    10、组织和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11、批准包括各加盟共和国预算在内的统一国家预算;规定全国的税收以及其中列入各加盟共和国预算的增减部分;批准列入各加盟共和国预算的补充税收;

    12、规定统一的货币信贷制度;

    13、规定土地调整、土地使用以及全境蕴藏、森林及水和使用的总原则;

    14、处理关于各共和国之间移民的全国立法问题并规定移民基金;

    15、规定法院组织、诉讼程序以及联盟的民事及刑事立法原则;

    16、规定关于劳动的各项基本法律;

    17、规定国民教育的总原则;

    18、规定保护国民健康的总办法;

    19、规定度量衡制度;

    20、组织全联盟统计;

    21、制定在中国国籍上对于外国人权利的基本立法;

    22、有权宣布中国全境的大赦;

    23、废除各加盟共和国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宪法相抵触的各项决定;

    24、解决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纠纷事项。

    25、对宪法各项基本原则的批准及修改权。

    (二)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及联盟国籍

    1、加盟共和国的主权,仅受宪法所定范围和联盟所属职权的限制。除此以外,每一加盟共和国均得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中央人民政府保护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

    2、每一加盟共和国均保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3、各加盟共和国得根据宪法的规定对自己所宪法进行修改。

    4、各加盟共和国的疆域,非经各该共和国同意,不得变更,而其修改、限制或废除,则须征得中央人民政府的同意。

    5、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公民均有统一的联盟国籍。

    七、“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最大的政治风险;

“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最大的政治风险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台湾主张“独立”的政治势力;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台湾不利于“两岸政治统一”的政治和社会结构;

<!--[if !supportLists]-->3、  <!--[endif]-->台湾对中国的政治认同;

    4、两岸的政治现状与“一中两国”的政治差距;

    5、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稳定性、持续性;

总之,两岸需要通过政治协商的方式,即便形成“一国两制”下的“一中两国”的政治模式,但是,对于台湾特定的内外现状而言,予以落实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任何美丽的蛇大多都是有毒”的自然经验一样,在两岸的现实条件下,如果中国大陆贸然对“+++国”做政治认同,将会贻害无穷。

八、中国大陆的政治决策;

    综上所述,当前两岸推进政治关系的主要政治分歧在于:中国大陆坚持政治不承认“+++国”而事实不否认“台湾政治实体”基础上维持“两岸国际现状”,而台湾执政当局主张政治承认“+++国”的政治条件下拓展“台湾国际空间”、开展两岸政治协商。

    对此,中国大陆主张“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台湾当局坚持“正视现实,开创未来,搁置争议,追求双赢”,所以,两岸共同“搁置争议”和“正视现实”就是“维持两岸内外政治现状”、“共同维护中国主权领土”、“两岸务实发展执政合作”、“创造两岸和谐政治关系”。

    (一)“维持两岸内外政治现状”的政治内涵;

    本着尊重两岸内外政治现实的精神,两岸停止国际内耗,维持两岸内外的政治现状:

    1、台湾执政当局在内部治理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认同体系内的国际组织或国际活动中,继续保留“+++国”的政治存续;

    2、 在国际上少数几个与台湾保持“邦交关系”的国家中,可以作为代表中国的政治实体存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国际组织或国际活动中,两岸协商台湾以“中华台北”等名义参与非主权性质的国际组织;

    两岸通过尊重两岸内外政治现实的方式实现了“一个中国”在国际上的政治闭合后,两岸可以集中精力做好三件事情:

    1、  通过执政合作两岸努力做好各自的内部治理;

    2、  本着“循序渐进”和“全面发展”的政治原则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两岸协商;

    3、  通过两岸军事互助与合作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

    两岸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除了台湾内外***中国的政治势力外,还在于台湾对大陆的政治敌视、政治对抗和政治隔绝形成的两岸政治与社会的对立和冲突,导致维护统一的台湾政治力量处于“空置化”、“边缘化”和“泡沫化”的政治状态,形成“两极对立、一党独大”的台湾政党格局。所以,解决“两岸问题”最根本的是改变台湾政治和社会的发展格局,最重要的是削弱和转变主张“独立”的台湾政治势力的发展。

    在此过程中,最关键的就是用最激烈的政治斗争的方式切断“***中国”的国际政治势力与台湾政治势力之间勾结与串通的政治根源,及大力发展和壮大维护统一的台湾政治力量。这主要是基于一个基本的政治判断,即:“台独政治势力”的根源在“两岸之外”而不是在“两岸之内”,更不是在台湾岛内。

    如果再进一步做政治分析,可以预见,两岸在“两岸周边”开展一场“领土保卫战”是必须的发展阶段。台湾执政当局只有在军事失败的政治现实下,台湾政治和社会才会实现两岸根本的政治转变。这场战争最好开始的时间是2011年,如果能持续三年结束是最好的发展状态。

    所以,“两岸周边”的“领土保卫战”才是两岸关系发生“质变”的政治转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大陆的“苦口婆心”对台湾执政当局是不会起积极政治作用,马英九执政当局是被“两岸周边”的炮弹打到大陆来的。

    因此,“维持两岸内外政治现状”期间必须完成五个政治任务:

    1、  实现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

    2、  主张“台独”的政治势力受到削弱和转化;

    3、  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台湾政治力量获得发展、壮大与主导;

    4、  两岸创造共同的国际利益、应对共同的国际威胁;

    5、  两岸在“两岸周边”开展的“领土保卫战”;

    更准确地说,“维持两岸内外政治现状”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以上五个方面的政治任务的完成。否则,两岸政治关系不可能获得巩固和发展,两岸政治互信也不可能获得“质变”的政治飞跃。因为在台湾政治环境不确定的政治条件下,任何拓展台湾“国际政治空间”的政治举措都会成为台当局制造两岸国际冲突的政治舞台。

    (二)“共同维护中国主权领土”的政治内涵;

    以中华台北宣称其主权、领土涵括大陆及中国大陆主张其主权、领土包括台湾为标志,两岸关系的实质是“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对立”。这就意味着维系两岸政治关系的基本前提是两岸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这是两岸关系绕不过去的、两岸必须同时经历的“生死考验”。

    两岸60年来,有两个因素造成台湾对中国大陆的“妖魔化”的政治和社会结构:

    1、  以中国大陆为敌;

    2、  主张“台湾独立”;

    造成马英九执政当局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积极性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马英九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关系。在马英九执政当局看来,中国大陆是台湾发展最大的政治敌人。基于此,马英九的执政基础就是:

    1、勾结国际***中国政治势力对抗中国的“政治合谋结构”;

    2、串通“台独势力”威胁、恐吓和阻挠两岸统一的“政治串谋结构”;

    3、伙同“拒统”的国民党顽固势力制造两岸关系的政治障碍的“政治同谋结构”;

    马英九在此“三大政治结构”的执政基础上,试图走出一条不同于李登辉,也不同于陈水扁的所谓“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湾生存和发展的“政治独木桥”,并试图使之长期化、稳定化和国际化。马英九的“政治独木桥”的实质就是以中国大陆对“+++国”的政治认同为政治目标,在“国际***中国政治势力”、“台独势力”、“ 国民党顽固势力”与中国大陆之间保持“政治摇摆”的政治关系。

    具体地讲就是:

    1、维持台湾与以美日为代表的国际***势力、中国大陆之间“西方棋子”的政治关系;

    2、发展两岸关系与放纵“台独”、“独台”政治势力发展之间的“双向推进”的政治关系;

    3、获取中国大陆经济利益与保持同中国大陆的政治距离之间的“维护***”的政治关系;

    在马英九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关系的作用下,马英九执政当局为了对付中国大陆、逼迫中国大陆对“+++国”政治认同,会以“缓解台湾政治压力”为名而改变政治立场,甚至不惜丧失中国的主权和领土。这是马英九执政当局的政治本性决定的。

    所以,两岸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是对马英九执政当局的“政治试金石”,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政治宣示。换言之,两岸的政治鲜血不能在“两岸周边”为了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而流在一起,两岸的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都是没有希望的。

    (三)“两岸务实发展执政合作”的政治内涵;

    “两岸务实发展执政合作”有四个基本政治目标:

    1、实现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

    2、改变和优化台湾“对抗大陆”的政治和社会结构;

    3、培植两岸共同的利益与威胁;

    4、保持维护统一的台湾政党长期执政;

    这其中,居于中心地位的是两个层面,即“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和“培植两岸共同利益与威胁”。前者是实现两岸政治关系发展的物质基础,后者是促使两岸政治关系推进的政治保障。两岸既是“互为表里”的一体关系,又是“相互促进”的前后联系。这里重点谈一下“实现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的问题。

    “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是巩固和发展两岸政治关系必须的政治基础。“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决不能只有“两岸经贸文化关系正常化”,还应该有“解除两岸政治敌对状态”,及“两岸军事互助与合作”。否则,两岸所谓的“和平发展”也是处于两岸政治敌对状态之中的“初级阶段”,并不利于两岸关系长久的稳定和发展。至于有台湾研究人员提出由大陆单方面宣布“解除敌对状态”,这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毕竟两岸处于政治敌对状态对台湾期待的“互不否认”也是不利的。另外,在两岸的政治敌对状态下,“两岸军事互助与合作”将面临“通敌”的政治风险和现实。

    由此可见,实现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需要“三步走”:

    第一步:两岸经贸文化关系正常化;

    第二步:两岸解除政治敌对状态;

    第三步:两岸军事互助与合作;

    在无特殊情况下,两岸不存在跳跃发展的政治可能。这也是两岸“循序渐进”和“全面推进”的政治内涵的中心所在。

    (四)“创造两岸和谐政治关系”的政治内涵;

    既然是两岸的“和谐政治关系”,不仅要照顾到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意志和政治愿望,也要考虑到中国大陆的政治感受和政治顾虑。如果说台湾执政当局以“中华台北”等名义参与非主权性质的国际组织或国际活动是不满意但是能接受的政治安排,那么,通过各种方式迫使中国大陆认同“+++国”则是中国大陆既不满意也不接受的政治安排。两岸的政治协商或政治谈判要求解,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归两岸的内外国际现实,不能超越两岸的基本政治现实。对于一个政党或政治领导人而言,“尊重政治现实”应该是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执政的政治前提。

    两岸内外的政治现实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做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是获得国际社会普遍政治认同的;

    2、  台湾执政当局以“+++国”的名义在其“邦交国”做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大陆不持异议,但反对任何国家或地区与台湾当局发展官方关系;

    3、  台湾执政当局以“+++国”的“宪政体制”在台湾内部政治治理,中国大陆不持异议,但希望两岸在共同反对“台独”、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政治基础上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两岸政治协商或谈判;

    4、  台湾执政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邦交国或主权代表的国际组织以适当的身份或名义开展经贸文化关系,大陆不持异议,但是反对台湾当局发展官方关系或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政治活动及其他危害对岸或两岸的利益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两岸内外的政治条件下,开展两岸政治协商适合采取“两岸各退一步、共同维持现状”,即:两岸分别以“中华台北”与“中国大陆”的名义开展政治协商,或者采取“两会模式”通过委托或授权的方式进行。这样既能体现“一个中国原则”,也符合“搁置争议”的政治要求。

两岸可以针对以下主题开展政治协商:

<!--[if !supportLists]-->1、  <!--[endif]-->维持两岸内外政治现实;

<!--[if !supportLists]-->2、  <!--[endif]-->解除两岸政治敌对状态;

<!--[if !supportLists]-->3、  <!--[endif]-->开展两岸军事互助与合作;

<!--[if !supportLists]-->4、  <!--[endif]-->共谋两岸国际利益和威胁;

<!--[if !supportLists]-->5、  <!--[endif]-->确定两岸政治实体的政治地位;

<!--[if !supportLists]-->6、  <!--[endif]-->实现未来两岸的国际地位和尊严;

<!--[if !supportLists]-->7、  <!--[endif]-->达成两岸和平协议;

<!--[if !supportLists]-->8、  <!--[endif]-->协商两岸未来政治发展方案;

以上各项内容,在两岸适当的环境和条件下,本着循序渐进地原则开展两岸政治沟通、协商或谈判都是可以的。至于台当局提出的“一中两国”的政治方案,可以做为各种可选方案之一考虑。但是,胁迫中国大陆以政治认同“+++国”为两岸政治协商或谈判的前提,不仅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及“搁置争议”的精神,还与两岸内外的政治事实严重不符,更会危害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诚信和两岸的政治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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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3 07:02:54 | 只看该作者
請樓主先証明馬英九有進行或預備進行你下列所述的四種行動吧!謝謝!



显然,如果中国大陆无法政治认同“+++国”,马英九是不会与中国大陆开展政治谈判或政治协商的。不仅如此,台湾执政当局会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推进中国大陆对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认同:

    1、  制造两岸政治冲突迫使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2、  制造两岸政治与社会等认同的政治屏障或障碍;

    3、  制造国际事端形成大陆政治认同“+++国”的国际压力;

    4、  通过蓝绿政治串通的方式形成对抗大陆的台湾政治和社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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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07:02:58 | 只看该作者
老望,真是健忘啊,去年陈云林到台北去的时候,什么状况,您不记得吗?我可是清晰的记得马英九那张脸,虽然什么话都没说其潜台词就是“去 他 马 的,见老子招呼都不打” “老子不派人围你就不姓马”
  
W020090423802983205395.jpg (73.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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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07:03:03 | 只看该作者
1、“奥运的称谓之争”;

2、“陈云林的称谓之争”;

3、“世界卫生组织的政治名称区隔之争”;

4、“高雄世运会的政治冲突”

还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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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07:03:07 | 只看该作者
马某会有什么崇高理念?王晓波先生、石齐平先生、、、、现在世的,参加过**的人士,都清楚不过嘛。八年山寨官瘾,能好好滚蛋的,就拜托了。小动作多,不说明手段有什么高超,暴露其心虚于“正当性”的穷酸,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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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07:03:1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看來你比我更了解馬英九肚子裡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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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07:03:17 | 只看该作者
显然,如果中国大陆无法政治认同“+++国”,马英九是不会与中国大陆开展政治谈判或政治协商的。不仅如此,台湾执政当局会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推进中国大陆对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认同:

    1、  制造两岸政治冲突迫使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2、  制造两岸政治与社会等认同的政治屏障或障碍;

    3、  制造国际事端形成大陆政治认同“+++国”的国际压力;

    4、  通过蓝绿政治串通的方式形成对抗大陆的台湾政治和社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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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不需要證據嗎?


合邏輯有證據的論述才有參考的價值.
天馬行空的論述,三歲小兒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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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07:03:25 | 只看该作者
望蜀先生似乎气很大,但是好像没有认真读过全文。

对于马英九蓄意制造两岸政治冲突的事实,文章列举的很清楚

是否还需要做专题的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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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07:03:29 | 只看该作者
我火氣?又是你主觀思考缺乏證據下的判定.

閣下的大作我當然是全文拜讀了,然而就是因為沒有看到你說的證據才會提出來就教的,就煩勞先生把你內文裡所謂的事實證據依序貼出來證明一下吧!

謝謝!



显然,如果中国大陆无法政治认同“+++国”,马英九是不会与中国大陆开展政治谈判或政治协商的。不仅如此,台湾执政当局会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推进中国大陆对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认同:

    1、  制造两岸政治冲突迫使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內文證據:



    2、  制造两岸政治与社会等认同的政治屏障或障碍;
內文證據:



    3、  制造国际事端形成大陆政治认同“+++国”的国际压力;
內文證據:



    4、  通过蓝绿政治串通的方式形成对抗大陆的台湾政治和社会格局;
內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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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7:03:34 | 只看该作者
显然,如果中国大陆无法政治认同“+++国”,马英九是不会与中国大陆开展政治谈判或政治协商的。不仅如此,台湾执政当局会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推进中国大陆对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认同:

    1、  制造两岸政治冲突迫使中国大陆政治认同“+++国”;
內文證據:违反“奥运模式”以国际主流社会及国际奥委会不认同的政治身份在从属于奥运会一部分的世运会发表讲话,迫使中国大陆无法出席开幕式;



    2、  制造两岸政治与社会等认同的政治屏障或障碍;
內文證據:在陈云林访问台湾期间,鼓动台湾民众向大陆展示民主的方式,造成对陈云林代表团的围困;



    3、  制造国际事端形成大陆政治认同“+++国”的国际压力;
內文證據:在台湾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加入WHA后,台湾当局又以统计数据必须独立与大陆区隔的方式,要求中华台北与中国分隔开,否则拒不提供患者人数。



    4、  通过蓝绿政治串通的方式形成对抗大陆的台湾政治和社会格局;
內文證據:马英九执政当局在访谈中多次说过,绿营的闹并不会对我们与大陆的协商造成问题,相反会有利于获得更多的台湾利益。


以上不够,您还可以发动网友继续找,如果方便,我也能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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