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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执政当局唯一的政治出路
作者:肖永国
自中国国民党在中国大陆的政权崩溃而退居中国台湾地区以来,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为标志,台湾执政当局对台湾岛内以“+++国”的名义武力占据中国台湾地区60年后,国际形势、中国大陆的国际地位、台湾地区的政治环境及两岸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台湾执政当局以“武力拒统”演变为“和平发展”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客观形势的变化:
1、 台湾执政当局所继承的旧中国的残余政权在广泛的国际范围内丧失了国家代表资格;
2、 两岸关系长期恶化使台湾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条件日趋恶劣;
3、 台湾执政当局长达20年的“枉法乱政”形成了政治恶斗的局面;
4、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深化了台湾对外部环境的全方位依赖的格局;
面对以上四个方面的趋势变化,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出路只可能是“抱残守缺”、“体面延续”及“自然消亡”。
一、何谓台湾执政当局的“抱残守缺”;
所谓的“抱残”就是: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就宣告了对“+++国”的政治取代。台湾执政当局以武力占据的台湾地区法理归属于中国是无可争议的国际事实。该政治事实于1971年10月25日获得国际社会普通政治认同。 “+++国”的“政治残破”既是两岸及国际的政治现实的表现,也是台湾执政当局无法否认的政治现实。
所谓的“守缺”就在于:即便“+++国”在国际上是“残破”的,但是台湾2300万大多数民众无论在政治心理上还是在政治行为上都是认同的。中国大陆的和平统一在本质上不仅是“法理统一”、“形式统一”,更希望是两岸“人心统一”、“实质统一”。在台湾,如果没有“+++国”的残余政权及国号的存在,中国在台湾的主权和领土将面临更加复杂和困难的政治局面。
在中国大陆看来,只要中国台湾地区的主权和领土是中国人在按照台湾民众的意志实施的政治治理,在中国台湾地区法理归属中国及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政治前提下,让不具有国际代表性的“+++国”存续,要比让台湾陷入无政府的政治混乱有意义的多。所以,台湾执政当局在不挑战中国的国际代表性、认同台湾地区的主权和领土法理归属中国及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统一的政治前提下,以“+++国”的名义实现在台湾的有序、有效的政治治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符合中国整体利益的。这是台湾执政当局可以“抱残守缺”的根本原因。
二、何谓台湾执政当局的“体面延续”;
综上所述,台湾执政当局以“+++国”的名义实施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政治治理是有基本政治前提的,即:
1、 台湾执政当局不可以挑战中国的国际代表权;
2、 台湾执政当局不可以否认台湾地区的主权和领土法理归属中国;
3、 台湾执政当局不可以造成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破坏;
4、 台湾执政当局不可以导致无法治理的政治混乱、社会混乱;
一旦台湾执政当局违背以上任何一项政治原则,当然也就失去了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政治治理资格。
但是任何一个政权要存续,都需要证明其存在的事实,否则台湾执政当局将面临台湾地区的政党及民众对其政权合法性、正当性的质疑。在台湾李登辉、陈水扁长达20年的执政期间,就存在诸如此类的台湾执政当局难以逾越的政治障碍。中国大陆执意为台湾执政当局制造生存困局,在台湾民众并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条件下,只会对主张“台湾独立”的岛内外的政治势力有益。围棋术语有留“气眼”才能防止被“打劫”,说的是同一个道理。
换句话说,既然中国大陆需要台湾执政当局在台湾民众尚且不愿意两岸统一的特定历史时期,在台湾执政当局履行应尽的政治义务的前提下,对台湾地区实施有序、有效的政治治理,那么,中国大陆就应该让台湾执政当局“体面延续”旧中国的残余政权。这不仅符合台湾地区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符合中国的整体利益,更是符合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
在台湾执政当局遵守基本政治准则的前提下,中国大陆让台湾执政当局“体面延续”旧中国的残余政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大陆帮助台湾执政当局维持适量的“邦交国”;
2、 中国大陆协助台湾执政当局以两岸共同认可和接受的“中华台北”等名义参与非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组织;
3、 中国大陆通过一定程度和范围的事实认可的方式承认台湾执政当局的行政、司法及政治等管理;
4、 中国大陆协助台湾执政当局做好“发展经济”、“提高民生”、“稳定社会”、“优化执政”及“护卫领土和主权”等事宜;
5、 两岸政治机构共同促进两岸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融合、统一和繁荣;
三、何谓台湾执政当局的“自然消亡”;
由此可见,中国大陆在一定的政治条件下实现台湾执政当局“体面延续”旧中国的残余政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台湾民众,更好的照顾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好的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更好的促进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但是,无论该“特定历史时期”有多长,在两岸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台湾执政当局所代表的残余政权在台湾政治、社会、民众及两岸人民的共同许可下,自然而然的走向消亡,是两岸执政当局都无法回避的历史必然。
至于说台湾执政当局所代表的中国旧政权“自然消亡”的历史条件,本质上是由台湾政治、社会、民众及两岸人民共同决定的。但是,从两岸关系存续的历史角度来分析,应该有如下几个基本历史条件:
1、 台湾大多数民众认同两岸政治统一;
2、 维护统一的台湾执政党取得中国在台湾的政权;
3、 中国大陆掌握了控制和影响台湾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力量”;
4、 台湾执政当局的现实生存环境和条件自然或人为的消亡;
站在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立场,结合国际形势及两岸各自的发展状态,台湾执政当局能够在特定的政治前提及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抱残守缺”、“体面延续”及“自然消亡”的方式维持旧中国的残余政权的政治存续,就是中国的“形式统一”。这既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两岸综合实力的政治对比的结果,更是实现两岸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政治抉择。
台湾执政当局特殊的政治存续,是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中华台北)的共同政治胜利,更是属于两岸人民的历史胜利。这是两岸人民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智慧的集中体现。两岸实现的“形式统一”及未来的“实质统一”的政治模式,将成为世界和谐、统一和繁荣的历史典范。
当然,这也是台湾执政当局唯一的政治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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