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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误拍「禁区」难再登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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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1:1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6-10


一位大陆观光客因在台湾旅游时误入「军事禁区」拍照,被羁押一天,虽然他本人未因此而影响再去台湾旅游的意愿,可是陆委会指出,他被检方以「刑法外患罪嫌」羁押,将会在旅台证件上特别注记,很难再踏足台湾。
  
【大公报讯】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时,台北市区,广州商人马中飞坐在出租车上,看到路边一排门市上有几幅写著「国军人才招募中心」的广告牌产生了兴趣,想看看「台湾的征兵和我们很不一样嘛。」
  
好奇心驱使误入「指挥中心」
  
他拎著尼康D90相机走进了那个街边的门面房,房里两名士兵中一位迎上来把他请进去,「他们挺热情,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来看看,还问他们能不能拍照,他们说可以。」房间与大门相对的另一面墙上还开著另一扇门,马中飞走出这扇门,操场上停著一些军用和民用车辆,还有些人在跑步。马中飞绕著操场走了大约四十米,以一○一大楼为背景拍下了那面照壁,还拍到了那些跑得很卖力的年轻人,以及帮他们计时的女军官。只拍了六七张照片,那位女军官就走过来:「长官,你有什么事么?」「没事,我就随便看看」,他带著家乡的东北腔,让她发现这个人不是自己的长官,于是又叫来几个人,并告诉马中飞这里不许拍照。马中飞表示理解,并把相机交给对方,一位军官删除刚拍的几张照片,接著又有人问,这个卡的数据可以恢复么?马中飞说,「应该可以吧,不过我没兴趣恢复了。」对方又说可以买张卡和他换,马中飞同意了。可正准备走时,一位大约五十来岁的胡姓上校走过来,语气严厉地对马中飞说,这件事很严重,不能走。并立即报了警,两位警察很快就到了,查看过马的护照和入台证后说,这种事按「要塞堡垒地带法」属于「外患罪」,不归他们管,得找「宪兵」。不久,两位穿便装的「宪兵」和这次旅行的台湾接待方「中华商品流通协会」的人先后都来了,「宪兵」开具了一份《扣留单》,把马中飞带到台北市「宪兵队」。
  
在「宪兵队」,马中飞平生第一次坐进了审讯室,讯问很简单,个人信息、为什么来台湾、行程安排、为什么会进军营、怎么进去的、为什么要拍照等。马中飞都一一作了回答──自己进入军营拍照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
  
讯问结束后,还要在记录上签名按手印,「十个指头和手掌都要按。」晚上十一点半,他又被带到台北「地检署」,移交给法警前,「宪兵」第一次给他戴上了手铐,并解释:「这只是交接的例行程序。」但就在他戴着手铐走下车后,迎面扑来一道强光,是闪光灯,马中飞和「宪兵」都猝不及防,这是一名突然窜出来的记者在拍照。马中飞这张五官清晰、戴着手铐、有些狼狈的照片次日刊登在《自由时报》上。
  
交接完成后,法警很快就打开了手铐。在台北「地检署」的一间讯问室,「宪兵」告诉马中飞,阿扁也来过这地方。对马中飞进行讯问的是有「美女检察官」之称的女检察官张安箴,她在台湾颇具知名度。「不过问题并没太多创新,还是之前那些。」马中飞说。
  
再次回到「宪兵队」,已是凌晨一点。马中飞被带到地下室里的临时牢房,三面墙,一面铁栅栏。「这一夜睡得不太好,很潮湿,还被蚊子咬了几个包。」马中飞说。
  
罪成可能被判七年徒刑
  
上午九点半,马中飞被带到「高检署」,此时迎接他的已经是大批记者了。十点半,又一次问讯,检察官是曾俊哲,这位的名头更响,二○○七年,他曾担任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主办检察官。讯问很快结束,曾俊哲决定,为了厘清事实,需要重组现场。十一点半,曾俊哲带马中飞回到昨天的地点,勘验他拍摄照片的现场,并按照马的描述重新拍了照片。马中飞这才知道这个地方的全称是叫「国防部参谋本部资电作战指挥中心」。下午两点,曾俊哲告诉马中飞,虽然尚未定案,但他可以走了,台湾的法律术语称之为「饬回」,即「告诫后释放」,并没有要求他随传随到,也允许离境。四点半,马中飞登上了台北到香港的飞机。此时距马中飞误入「军事禁区」拍照刚刚过去一整天。

马中飞虽然被羁押,但并没有流露出不快与愤慨,只是有「一点点担心」,因为「有人跟我说,根据『要塞堡垒地带法』,可能要判七年,非法进入军事处所,也可能被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中飞(中)今年5月26日被带往现场勘验拍摄照片的路线及过程,成为台湾媒体追访的焦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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