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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4日 15:47台海网
台海网4月14日讯 台当局“监察院”今天表示,“监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定期查核财产申报,自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计有68人受罚,罚锾已缴库,其中包括连战因漏报房屋1笔,遭罚1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锾。
据台媒报道,台“监察院”廉政委员会今天向“监察院会”报备这项查核案。遭到开罚的68人中,根据资料显示,其中42人因漏报债务而遭裁罚,比例高达61.8%,与会“监委”表示,对此现象,希望财产申报处了解其中原因,“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诚实申报债务?”
在68人中,层级涵盖“中央官员”、“中央民代”、地方民代等,其中连战于1993年至1999年间,因未据实申报房屋1笔,认定属于故意,遭开罚10万元罚锾,罚锾已于2008年10月6日缴罚确定。
此外,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分别于2003年12月25日、2004年8月12日向“监察院”申报财产,未据实申报有价证券1笔,遭罚6万元罚锾,已于2009年1月14日缴罚确定。
根据资料显示,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于“新闻局长”任内,于2006年4月6日向“监察院”申报财产中,未据实申报投资事业1笔,遭开罚6万元罚锾,他已于2008年12月1日缴款确定。
前“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林忠正在任内于2005年4月20日向“监察院”申报财产,漏报外币、其他存款2笔、及有价证券5笔,遭罚13万元,罚锾于2009年2月2日缴款确定。
前台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委胡镇埔则于2007年4月25日漏报存款2笔,遭到开罚 7万元,罚锾已于2009年1月5日缴清确定。
另外,也有多名民意代表遭罚,其中国民党“立委”郑汝芬在担任彰化县议员时,两度受罚,第一次是2003年12月30日漏报有价证券10笔,遭罚19万元罚锾,已于2008年11月2日缴毕;另一次于2005年12月30日漏报存款1笔、债权1笔,遭到罚锾18万元,也于2009年1月5日缴清确定。
民进党“立委”张花冠则于2004年12月23日向“监察院”申报财产,未据实申报股票1笔、债务3笔,遭裁罚14万元罚锾,已于2008年11月3日缴清。
“监察院”表示,开罚是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11条规定,“受理财产申报机关(构)为查核申报财产有无不实、办理财产信托有无未依规定或财产异常增减情事,得向有关之机关(构)、团体或个人查询,受查询者有据实说明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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