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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理性”来阉割民族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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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1:0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要用“理性”来阉割民族情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5 10:41:17   

  作者:刘俊霖 法国 学生

  近期有人又开始上纲上线,对“愤青”大加挞伐,“罗织”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条:  

  1.“愤青”DIZHI日本文化  

  2.“粗暴的愤青发泄式”方法爱国。  

  3.质疑爱国是“起哄”。  

  “理性”是什么?理性不是一个框,什么都能往里装。没有任何人可以垄断“理性”的最终解释权,这是笔者一再强调的观点。  

  就拿质疑“起哄”的人来说,如果有人认为他是“起哄”,也公开质疑他是“起哄”,那么最“理性”的做法是找到真凭实据,找到当事人,挑出几个例子来证明,他就是在“起哄”。  

  “理性人”一贯标榜的,乃是念兹在兹的“疑罪从无”,“无罪推定”。但恰恰在如何爱国这个议题上,“理性人”往往采用的是“疑罪从有”,坚决的执行“有罪推定”。例如不分三七二十一,用“泄愤”去歪曲,用“起哄”去诛心,用“愤青在DIZHI日本文化”去无限上纲上线。  

  请问这是“理性”吗?有哪怕一丁点的证据吗?  

  “理性人”在这个时候,“实事求是”这四个字就不复见踪影了。“理性人”提到说: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力的时候,要考虑到公民的“个人权利”。但这些人有无考虑到,如果公民的“个人权利”让公共场所的大多数人感到不适了呢?  

  例如西方的晚宴,笔者也曾参加过,约定俗成的规矩,是“男士着正装,女士晚礼服”,但幷无明文硬性规定。若是这个时候,有人想行使“个人权利”,穿个牛仔裤,一件背心去参加,合适不合适?会不会让他人感到不适?  

  一句话,“个人权利”幷非是一种可以无限拓展的权利,要尊重这个社会的道德,尤其要尊重一个民族的传统与心理。  

  不然,请试看看在穆.斯.林朋友面前,大吃猪肉的“个人权利”?或者,请试看看在纪念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里,中国人身着和服嘻嘻哈哈参观的“个人权利”?再或者,中国人在以色列表演“纳粹德国军官”的街头行动剧?  

  提倡价值,文化的“多元”,幷不代表可以用污蔑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心理价值来实现,尤其是一个民族永远的心理伤痛,一个民族被屠杀3500万同胞的伤痛,又怎能简单的用“多元”来暗度陈仓?在德国,有主张纳粹思想的“多元化价值”吗?范跑跑“亲妈都不救”的个人“言论权利”,需要用“价值的多元化”来提倡吗?  

  而且,在特定场合,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地点,文化符号会展现多种不同的代表含义,这是确定无疑的。  

  所以,这就需要认真仔细的区分对待,而不是笼而统之,一概用“反对日本文化”那一顶大的帽子扣下来。就好比说,一把日本军刀,在电影里是导演的道具;若在工业博览会展出,则代表日本特定时期的工业冶炼成就;但在大屠杀纪念馆里,则是时刻提醒中国人那段血淋淋历史的实物载体!  

  明明有强烈政治含义的东西,却对其政治的部分“选择性”视而不见,单单用“文化”来说事,继而抨击愤青所谓“反对日本文化”,这个就显得“太超过”,欲加之罪了。  

  举个例子做结:  

  我们为什么希望官员“财产公示”?财产是个人的,是隐私,但为什么很多“理性人”迫不及待希望官员把自己财产公布呢?很显然:虽然一个人的财产是自己的隐私,但如果这个人掌握了公权力,是社会公器的掌握者,那么他的财产就与社会大众息息相关,就变成了“政治”,于是需要受到大众监督!  

  同样,武汉那对母女的低级趣味若是在自家折腾,怎么玩都可以,但如果到公共场合让大家感受到了不适,尤其选择了那种具备高度政治含义的和服作为“由头”来招摇,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政治,因此必须受到大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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