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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技术性道歉 诉讼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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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2:4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N*技术性道歉 诉讼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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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08:33  来源:新华网
  受到国人关注的一位纽约华人和一位中国公民联合状告CN*一案有了新进展。CN*负责法律与国际事务的副总裁代表CN*以公函的形式向原告的代理律师发来正式声明。在这份公函中,CN*引用卡弗蒂的话,"让我觉得遗憾(regret)的是,一些中国人和在美华人觉得我可能(maybe)是在侮辱他们,这绝非我的本意,我对此表示歉意(sorry)。"CN*表示,希望这样的澄清(clarifies)能起到作用。


  这是CN*到目前为止的官方表态,然而这个声明依然缺乏诚意,敷衍塞责,仅仅是CN*表达了希望不要继续推进诉讼的和解态度,是一种法律上的技术性回应。


  是CN*怕了吗?一方面不是,一方面也是。


  CN*作为国际知名的新闻媒体,发表煽动和侮辱性的言论并非首次。其节目主持人曾经多次在访谈节目中发表侮辱阿拉伯人的言论。虽然有关族群提出强烈抗议,甚至游*示*,但最终都不了了之。这主要是因为在美国,言论自由作为写在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解释权在法院,而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会根据宪法尽量保护言论自由。


  就本案而言,作为被告的卡弗蒂并没有特指具体的中国人,而是使用"中国人"的概念,对中国人进行整体性的侮辱。或许意识到自己触犯了众怒,他在公开声明中,把矛头对准了中国政府。这是一种非常狡猾的转移公众视线的做法,被告试图通过强化新闻媒体对政府的批评监督权,淡化其言论给普通中国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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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9 12:42:06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对于财大气粗的美国新闻媒体来说,一旦进入实质性的程序,那么他们不仅会援引美国宪法言论自由的规定,作出强力辩护,而且旷日持久的诉讼,将会使势单力薄的原告苦不堪言。这个案子刚开始时,原告的律师团有6个人,可是到目前为止,5个洋人律师已经全部退出,只剩一个华人律师,而且他也表示感觉很"吃力"。所以,就美国的法律现实而言,这是一个原告很难取得胜利的案件。


  但是,CN*毕竟还是以书面的方式对中国公民的诉讼作出了回应。傲慢的CN*做出了带有歉意性的声明,就已经是原告的初步胜利。当诉讼使人们更接近真相,那么,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长期以来,中国人不习惯运用国际通行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这就使得一些外国的新闻媒体,经常利用少数中国人的过激行为,夸大中国的威胁,转移公众的视线。这种独特的新闻炒作手法,已经让中国的国际形象大大受损。所以,运用国际通行的法律语言,通过诉讼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做法。


  诉讼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语言,诉讼是我们探求真相的渠道之一。各国的诉讼规则千差万别,而程序正义是各国诉讼的基本准则。在诉讼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充足的证据。在诉讼的过程中,炽热的爱国情感会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从而促使更多的公民反躬自问,在重新塑造国际形象的过程中,中国公民究竟应该做些什么?我们是立足于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还是东施效颦,死抱着西方国家的所谓普世价值观念,营造精神的乌托邦?


  诉讼的过程还是一个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东西方法律的差异,中国法律体系之不足,都会显现出来。就本案来说,被告所发表的言论,究竟侵犯了中国公民的何种权利?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是否存在类似的法律制度?言论自由与新闻报道权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人们反求诸己,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


  我们不必惧怕和敌视西方新闻媒体,至少在诉讼中我们处于平等的地位。如果西方新闻媒体继续颠倒黑白、搬弄是非、张冠李戴、寻衅滋事,那么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更多的诉讼。当中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当更多的中国公民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人格尊严的时候,西方的新闻媒体不得不掂量掂量,在有关中国的问题上,是实事求是,客观报道,还是信口开河,肆意诽谤。(特约评论员乔新生)
zyyue0915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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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7:33: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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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20:08: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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