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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县处级干部配车不得超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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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8:2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我市将在今年完成公务车辆编制和对现有公务车辆进行清理,对超标或违规配置的公务车将进行整改。  
  我市公务车管理将坚持“五个不准”,公务车辆不到最低更新年限,坚决不准更换;编制已满的党政机关不准超编制配车;坚决不准配置超标公务车辆;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程序配置公务车;新购公务车辆没办理编制证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
  为节约用车,我市将集约化使用公务车,在同一方向、同一活动时统一集体乘车外出。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内,除值班车以外的公务车辆,将实行入库和封库的制度。公务车辆还要实行单车核算和百公里油耗控制,尽量降低燃油消耗。
  我市公务车配置标准

  省部级干部:排量3.0升(含3.0升)、价格45万元以内。
  副省部级干部:排量3.0升(含3.0升)、价格35万元以内。
  厅局级干部:排量2.0升(含2.0升)、价格25万元以内。
  县处级干部:排量1.8升(含1.8升)、价格2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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