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0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共享]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15 21:4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必须加强博士生的复试工作,加大复试在录取过程中的权重。各院系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办法。

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各院系所对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是否实行差额复试由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决定。实行差额复试的复试权重为50%。



三、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我校复试规则和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复试办法并报研招办备案。



四、成立以院系为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五、各院系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并组织复试。复试小组成员应是我校在职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外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复试小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人数在三人以上,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复试的实施方案。

4.负责对本院系复试教师的培训。

5.负责组织本院系复试试题的命制和复试工作。

6.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外语口试听力的实施方案,组织对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测试工作。

7.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8.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9.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六、由各院系自行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七、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对专业学位(含EMBA)考生应严格复试,加强对其科研成果的考核。

复试基本内容应包括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填写复试封面。



八、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1.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通知》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具体参加复试的报到时间及地点,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形式(口试、笔试),复试日期、时间、地点等;还包括我校体检安排等。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4.研究生院在复试前将各院系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汇总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九、复试资格审查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复试前,核对考生初试所有试卷笔迹,看是否一致。复试开始时,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复试考生照片清单》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2.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认真审查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对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学位授予学校进行调查或要求考生去教育部做学位证书认证。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是否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各院系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十一、发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书

1.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3.对复试、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各院系须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

4.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各院系须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体检不合格通知。



十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2008-7-14 19:56:20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谢谢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8 12:31 , Processed in 0.65625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