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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0人涉黑案16日受审 检方指控13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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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2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13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日前,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岳村等40人涉黑团伙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故意杀人罪等13个罪名提起公诉。本月16日,该案将在市五中院开庭审理。

  开“咨询”公司招集“弟兄”

  1996年12月,时为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警察的岳村,以他人名义承包经营南岸区福安影视城,并招募退伍军人或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保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扩张势力,非法聚敛资金。2001年后,岳村又以他人或自己名义先后成立重庆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制定帮规帮纪,并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寻求非法保护,逐渐形成以岳村为组织、领导者,吴刚、邬学利、岳心、彭帮国、张进、孙仁飞、李家林、段茂春、谢德刚等人为骨干成员,屈伸、王伟、刘磊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岳村团伙暴力特征突出

  据调查,岳村涉黑团伙形成时间长、规模大、人数多,暴力特征突出。自1996年以来,岳村通过幕后操纵经济实体,招募“内保打手”和社会闲杂人员,对其进行集中食宿、统一购买刀具等形式的约束管理,逐步形成了组织结构清晰、领导层次分明的塔式组织结构。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绑架、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其间,该团伙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3人死亡1人重伤,长期大规模吸收存款和发放高利贷,非法实施“婚情调查”、暴力追债,在重庆市主城区长期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大肆聚敛钱财,给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他们涉嫌13宗罪名

  岳村涉黑团伙通过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暴力为后盾,长时间、大规模地吸收存款和发放“高利贷”,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有组织地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跟踪、拍摄、强行入侵他人住宅,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代人强索债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及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社会治安秩序。

  据了解,五分院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13个罪名指控该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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