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贵州威宁强迫女学生卖淫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14 11:1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主犯赵庆梅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毕节地区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6月,被告人赵庆梅伙同被告人驰垚、徐小艳、李艳辉、海龙、彭绍虎、彭绍龙等人采取欺骗手段,先后将被害人罗某、管某、李某等22名中小学生及1名女青年带至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胁迫各被害人卖淫共计24人次。赵庆梅还帮助其丈夫驰垚强奸幼女1人。毕节地区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被告人赵庆梅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庆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晶 滕学东 本报记者罗华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8 06:34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