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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园踩踏事件按年龄赔偿方案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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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6:4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日晚9时许,湖南省湘潭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严重校园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罹难学生的年龄在11岁至14岁之间。目前事故善后工作正在展开,关于赔偿,相关部门介绍,对每位遇难者家属安排两名市级领导与之商谈。具体赔偿将按照用足用尽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城乡一个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等原则,伤者全部免费治疗。据罹难学生亲属介绍,当地政府8日最开始给出的方案是按年龄算赔偿金额,一年1万元,但遭到强烈反对。之后,工作人员提出一次性赔偿20多万元,也没有获得家属同意。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达成实质性的赔偿协议。
  另讯 为有效防止湘乡校园踩踏等类似安全事故再出现,昨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规定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此外,记者昨日在湘乡市育才中学看到,教学楼的每个楼道口都贴出了各班级上下楼梯顺序表,根据班级就近的原则,教学楼内的4个楼梯,明确规定每个班级走哪个楼梯,并相应调整作息时间表。同时要求当班老师在下课时必须现场监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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