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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举例其实很难。因为只要有一部分人是在实践道德便证伪了。
因此,这种举例本身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然而问题是,法制是对美的的补充吗?
法和律法和法制是有差别的。比如说摩西的十诫,它既是一种法,也是一种律法,也是
一种道德,但它是否法制呢?
还有,法制中是否存在“人”的概念呢?可能在一个典型的、彻底的法制社会中,人就
是一种机械,一种规律的实践者,但是这种理想状态实在太难了。
我想,还是要在孟德斯鸠的原著中找答案。
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君主政体的国家,人保持道德高尚非常困难?
进而,为什么君主制可以以最小的道德取得伟大的成果(它依靠的是什么?)
进而,如果没有人实践美德(因为保持道德高尚很困难),政治体系是依靠什么蓬勃发
展的?
这种动力是否在当代社会中存在一个范例或模式,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不依靠人实
践美德而存在的体系的理想状态?
【 在 aatangdtc (0617|xiamiGG&xiamiMM,我要的安全感)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了一位达人的讲解,我终于有所领悟,即,
: 法制作为一种规制性的东西能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持一定的规范性,也就是最多人
: 在最多数情况下都遵守,以此来保证政治体系的正常运作。那么,一个高度法制的社会
: 体系,其实可以理解成是基于体系中的人不实践美德而运作的。
: perfect!
: 【 在 aatangdtc (0617|xiamiGG&xiamiMM ,我要的安全感) 的大作中提到:
: : 《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声称“在一个君主政体的国家人保持道德高尚是非常困难的”
: : 。幸运的是,君主制可以 “以最小的道德取得伟大的成果”。
: : 为什么孟德斯鸠认为,如果没有人实践美德,政治体系也可以使蓬勃发展?你可以举出
: : 一个体系运作是基于体系中的人不实践美德的么? (可以不是一个政治体系。)
: .................(以下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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