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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向副县长反映问题遭训斥证据被撕毁(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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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0:5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事人钟友存接受记者采访 文/图本报记者杨立



钟友存:我的材料就是在这间屋子被撕毁的 文/图本报记者杨立



被撕成碎片的反映问题材料 文/图本报记者杨立


  新闻提示
  石泉县池河镇五爱村村民钟友存因高速公路建设对其房屋造成损害为由,到该县原任副县长兼省高速公路石泉援建指挥部负责人、现任县长助理、调研员金岩的办公室反映问题并递交反映材料,令他始料不及的是,他不但遭到金岩的训斥,所递交的材料被办公室一位自称“张勇”的年轻人当场撕得粉碎。为了保存证据,他返回现场将双方对话录了下来,并向媒体披露。
  11月26日,记者赴石泉采访,县长助理调研员金岩以患病为由避而不见,另一当事人“张勇”却“变”成了县城关建筑公司老板王某的儿子王强。
  事件
  反映问题遭训斥反映材料被撕毁
  “高速公路建设我支持,但对我家房屋造成损害,按政策应搬迁或给予补偿,可当我向县领导反映问题时,没想到遭到领导的训斥,所带的反映材料也被一名年轻人当场撕毁了,他们这样做不但违反党纪政纪,而且对我的精神造成伤害,我要为自己讨个说法。”39岁的钟友存蹲在地上,望着眼前那堆碎纸片,满怀心事,愁眉不展,他至今搞不明白自己向领导反映问题到底错在哪里?他无法从那场突如其来的“羞辱”中走出来。
  钟友存家所在的石泉县池河镇五爱村七组,恰好是陕西省境内修建的十堰至天水的一座高架桥所经地,当时想着高速公路建设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很多益处,村民非常支持,可当这座高架桥基本成型后,他们才发现这座高于地面约20米的高架桥就横架在他们的房屋顶上,桥面延伸部分的滴水就滴在他家房子旁边的地畔上,高架桥的桥墩距离其家房屋墙根不足10米。该桥的建设和使用将严重地危及到他全家人的安全,行车所产生的污染、噪音也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
  这座高架桥从2009年初开始修建,整天打桩放炮,对沿途一些房屋都造成了损害,陕西省高速集团建设施工方“中铁11局A-C15标段”,给村民一些数额不等的赔偿,但是,村民反映的问题——高速公路两侧应该有30至50米的安全区,涉及到这个区域里的村民的安全问题、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等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由于钟友存家房屋损害比较严重,他就把房屋受损状况和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整理成书面材料,想亲手交给县政府领导,希望引起领导的关注。
  11月23日上午10时许,他拿着反映材料走进县政府大门,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涉及高速公路的问题归“金副县长”负责。他便走上二楼,找到了石泉县原任副县长兼县高速公路援建指挥部负责人、现任县长助理、调研员金岩的办公室。他敲了一下门,一位年轻人给他开了门,这时“金副县长”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他问了一声,哪位是金副县长?坐在办公桌旁的那位年长者说:“我就是,你有什么事?”钟友存说明了来意,很有礼貌地把材料放在那位长者面前让他看,并给他讲述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条文。金岩说:“这个我知道,就是公路修好后公路两旁的房子要退后30米,你把东西拿走,不要给我看了!”说着就很不耐烦地赶他:“出去,出去!”钟有存说:“这材料我就是专门给你拿来看的,我不能拿走!”顺便把材料就放在了金岩的办公桌上。没想到,给他开门的那个年轻人一把把材料抢走,二话没说,三下五除二地就把材料撕的粉碎,狠狠地扔在了垃圾桶里。当时他一下子蒙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乖乖地从金岩的办公室退了出来。
  证据材料被撕录音作证
  钟友存从办公室出来后,他左思右想,感觉到事情不对:“你‘金副县长’不关注我的求助,不收我的反映材料,我都能接受,但不能撕我的材料啊,我得把撕碎的材料拿回来!”于是,他转身又来到金岩的办公室门口。为了收集证据,他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钟友存(敲门):咚咚。
  张勇(自称张勇):干啥呢?
  钟友存:我把那个你们撕了的东西要拿走,老百姓来信访,你们不解决问题就算了,你把我们的材料都撕了……
  张勇:我撕的,我撕的。
  金岩:你找啥事,你找啥事,啊!
  钟友存:我不是找啥事,我是来反映情况。
  金岩:反映情况?反映啥情况?法院都已经受理了,啊!
  钟友存:法院受理了,他不按正常程序处理,我就有权来信访,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就有这种规定。
  金岩:好了,好了,你不要给我说那些,啊!你这是啥信访,法院都已经受理了。
  钟友存:法院受理了,陈某(法官)他叫我来找行政上。
  金岩:陈某他没给我说,啊!陈某他没给我说,啊!就这你办事也得符合程序啊!
  钟友存:我这是信访材料,你们不但不看不解决问题,还把它给撕了。
  金岩:啊!哪个撕的,啊!哪个撕的?
  张勇:我撕的,我撕的。
  钟友存:你们办公室的人。
  金岩:哪个撕的,啊!我们办公室的哪一个人撕的。
  钟友存:我找不到,反正不是我撕的。
  张勇:我撕的,我撕的。
  钟友存:你叫啥名字。
  张勇:你莫管我叫啥名字。
  钟友存:你叫啥名字,我找金(副)县长,你跟金(副)县长一个办公室,你叫啥名字?
  张勇:姓张。张勇
  钟友存:是不是真名?
  张勇:是的。
  手机录音长两分钟时间,由于双方说的是当地方言不易听懂,但钟友存挨训和反映材料被撕却是不争的事实。
  采访当事人避而不见
  “我们县政府机关没有张勇这个人。”记者在石泉县采访时,县政府办赵主任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巧的是,钟友存反映的“金副县长”的办公室,就在赵主任房间的隔壁,记者两次上前敲门,大门紧锁,无人应答。赵主任告诉记者说,金岩原任石泉县委常委、副县长兼石泉县高速公路建设援建指挥部负责人,现已退居二线,任石泉县县长助理、调研员,主要负责高速公路遗留问题和县交通局的工作。
  随后,该县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金副县长”自称有病在身,不能接受采访,对于当天发生的群众反映材料被撕一事,“金副县长”通过该负责人转告记者,撕材料的人不叫张勇叫王强,是该县城关镇建筑公司老板的儿子,当天上午,王强到他的办公室办事与钟友存发生冲突,把材料撕了,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为了慎重起见,记者再次找钟友存核实情况,钟友存说他进门后,没有和王强(张勇)发生任何矛盾,事实并非“金副县长”所说的那样。“看到金副县长训我,那个自称张勇的人,一把将我放在桌子上的反映材料抢到手撕的粉碎,然后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后来我将那撕碎的材料捡起来,作为证据保存下来。”
  11月26日中午,在细雨蒙蒙中,记者来到石泉县滨江大道工地上,寻找另一当事人“王强”。在工地旁边监理公司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自称王强哥哥的人,这人有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他说他弟弟叫王强,今天到西安去了联系不上。当记者索要王强的电话号码时,遭到该人的拒绝。但记者通过多方了解获悉,该县城关建筑公司老板王某,有两个儿子,老大王勇在县国土局属下的土地所供职,老二王强在其父的公司负责业务。那个自称是王强哥哥的人,很可能就是王强本人。
  质疑凭什么撕毁我的材料
  无论当事人是王强还是张勇,对反映人钟友存所造成的伤害是相同的,对当地干部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钟友存提出质疑,他说:“那个自称张勇的人经过我反复询问,县政府公务员中没有这个名字,可能是一个假名字!我很奇怪,我两次进入到‘金副县长’办公室,他都在现场,我和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也不认识他,更没有得罪他,他是什么身份,和‘金副县长’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会这样嚣张?是谁在给他壮胆?他凭什么、有什么权利撕我的反映材料?‘金副县长’为什么不制止张勇的行为?为何对此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反而对我大加训斥?”他表示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要求当事人向他公开道歉。

  11月26日下午,石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鲜从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县纪委还不知道这个情况,这个事情反映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群众找领导反映问题,能解决的尽量解决,如确有困难解决不了,可耐心解释,或者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该对群众耍态度,更不该撕群众的反映材料。鲜局长表示他们马上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果事实确凿,将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文/图本报记者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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