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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实名举报贪腐属实可获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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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5:1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蒋艳)实名举报贪污腐败,如果查证属实,举报人可以获得奖金。江北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的《奖励实名举报投诉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奖金最低档为200元,经济类案件最高可获10万元。

  《办法》明确的奖励范围为:凡群众实名举报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行政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被问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举报其它腐败行为或不正之风问题被查证属实,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等,都属于奖励范围。
  奖励标准为:对举报、投诉经济类案件,按追缴违纪金额的3%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举报、投诉非经济案件,根据被举报、投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档次,按最低档奖励200元起,每加重一档,增加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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