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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林业局涉腐败窝案6人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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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2:0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聂飞)昨日,记者从市纪委对外发布的材料中获悉,今年,长寿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区林业局一科长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纪检部门顺藤摸瓜,牵出该区林业局腐败“窝案”,该局6人落马。
  据长寿区纪委介绍,今年4月,长寿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遂对该区林业局一科长虚报“退耕还林”项目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进行调查。纪检部门人员根据这条线索深入调查,发现原该区林业局局长余某、副局长郑某、调研员向某伙同3名科级干部,在近5年的时间里,租用农户土地进行育苗,然后在“退耕还林”项目和“森林长寿”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大量收购自家“质次价高”的苗木,以“自产自销”方式把手上的权力进行“套现”,获取非法利益达数十万元。目前,6人全部移送司法机关。

  这一“窝案”震动长寿区政坛。该区纪委人士分析说,同一部门内的多名干部堕落,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这个案件中的共同特征就是:腐败分子视手中掌握的部门权力为个人的“专权”、“特权”,千方百计达到“变公为私,变权为钱”的目的。
  分析腐败形成的原因后,长寿开始在权力制约上“动刀”。长寿区规定,各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尽量为权力“瘦身”,除保留必要的管理和审批权限外,并制定公正公开的程序,发挥市场的作用,以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同时,建立起阳光行政的制度和办法,努力实现权力运行的“阳光作业”、公开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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