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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巨峰: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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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1:3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组织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会,11月9日在成都隆重举行。这是报告团继北京、西藏报告会之后全国巡讲的第三站。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出席报告会并讲话。

    报告会上,王丽娜、赵晖、金美香、兰晓珍、蒲继生等5位报告人饱含深情地讲述了他们自身或所在单位、地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先进事迹和真切感受,赢得一阵阵热烈的掌声。许多听众表示,要学习模范心系各族群众,爱民、富民、友爱、互助,在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两个加快”中作出应有贡献。

    蒋巨峰说,报告团来川作报告,既是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我们学习先进、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的好机会。四川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按照“一条主线,三个加强”的民族工作总体思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为我省“两个加快”作出新贡献。


    蒋巨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一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二要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为维护民族团结提供法律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都要提高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三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四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报告团团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四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他说,我们要与四川各族干部群众一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创造四川更加美好的明天。

    省领导欧泽高、李登菊、黄新初、陈光志、张东升、晏永和,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军区司令员夏国富,武警四川省总队政委王信出席报告会。报告会由副省长张作哈主持。

    报告会前,蒋巨峰等省领导会见了报告团全体成员。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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