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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零出资”也可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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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4: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黑龙江省工商局最近出台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放开“最低出资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四项限制,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首次登记注册出资额允许为零。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创业还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实行前置许可的项目应依据行政许可规定的经营范围具体核定。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设立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利用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场所,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为了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房屋中介、桑拿、按mo、网吧、氧吧等),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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