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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警首次刑拘涉嫌暴力阻碍执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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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16:3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发南岸,两名当事人均涉嫌暴力阻碍执法
  本报讯 昨日凌晨4时许,在南岸区发生的两起暴力阻碍交警执法案件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与此前不同的是,这次批准刑事拘留的是市公安局交管局。
  今年9月下旬,市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把在主城区范围内涉嫌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等犯罪的涉案人员的刑事拘留权,直接下发市公安局交管局,明确规定:市公安局交管局有权直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立案侦办该案。这一规定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犯罪嫌疑人陈雪明、邓洪强,成为首批“吃螃蟹”者。
  两起涉嫌暴力阻碍交警执法的案件都发生在南岸区。15日11时许,交警南岸区支队民警张某,带领交通志愿者在南坪东路星宇花园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牌照为渝AY9135的轿车在道路中间停车违法上人,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张某准备驾车上前纠正时,该轿车向前行驶。张某驾车尾随至南坪西路长江村路段,拦下该车检查,并告知其违法条款,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驾驶员陈雪明拒不出示驾驶证,也不下车。当张某摄像取证时,陈雪明突然发动车辆,故意将张某撞倒在地,并逃离现场。经医院诊断,张某右腕钩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同日14时许,交警南岸区支队民警唐某,带领交通志愿者在南坪辅仁路对路边违法乱停车辆依法进行摄像纠违时,邓洪强上前阻碍,原因是怕自己违法停在道路旁等待出售的车辆被摄像处罚。唐某随即向其告知乱停车的违法行为已影响此处车辆正常通行,要求他配合执法。邓洪强不听劝阻,继而用右手阻碍唐某摄像执法,并凶狠地将唐某推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唐某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左腕尺侧软组织挫伤。
  两起案件发生后,引起市公安局交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组织精干力量专案调查,连夜将案情基本查清。
  同时,市公安局交管局首次行使直接刑事拘留权,决定对上述两名涉嫌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昨日凌晨4时许,经市公安局交管局的批准,两名犯罪嫌疑人陈雪明、邓洪强被公安机关刑拘。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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