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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执法人员在一名“老赖”家门口贴上封条。有效机制面前,“门神”也难保“老赖”。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林劲标杨明哲) “接到被执行人正前往广州白云机场准备出境的线索,指挥中心可以发出指令,请执行法院立即派员前往拘留被执行人。”这是广东省执行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执行指挥中心运作模式作出的形象概括。今天开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启用,该中心将对全省执行法官、执行资源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全省执行法官将实现快速反应、集团作战。有法律人士评价此举将有助于整合法院自身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并大大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实现执行权运行高效化、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积极有益的探索。
“条块分割”成执行工作最大掣肘
去年11月份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以来,广东清理的积案数占到了全国总数的近18%。今年1月份,当一份调研报告摆在广东高院院长郑鄂的办公桌上时,这位被网友誉为“最具真诚奖”的高院院长也微微皱起了眉头。记者从这份2006年-2008年3年的数据分析上发现,尽管全省18个中级法院几乎穷尽了现有的执行措施,但在这些未能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中,因“老赖”玩“躲猫猫”而导致执行不能的仍然为数不少,最高的达到33%,还有4个地区的比例在10%以上;因未能查到财产的案件比例也有7个地区超过了40%。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很多人都在思考。在我看来,除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之外,法院执行力量的通盘整合力度不够、快速反应能力不强是一个重要原因。”郑鄂一针见血。
因人、财、物的管理按照行政地区划分,法院受管理体制的制约而陷入尴尬境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解决执行难问题,外部环境很重要,而修炼内功也必不可少。”就目前存在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而言,广东高院的调研报告指出,确实存在上级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不够,快速反应能力缺乏、联动配合渠道不通、执行调查方式方法落后等问题。在执行权实际运作中,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个案监督多、宏观指导少;个案协调多、整体组织少;缺乏快速反应能力,没有建立上下联动、各方联手的大执行工作机制和格局。
采取“三级建制、覆盖全省”的运行模式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很多优秀的司法改革经验均出自这里,因此我们要有先行先试的改革勇气,找到一套执行的方法、理念上有所深化和突破、能真正解决执行难的体制机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执行指挥中心。”郑鄂风趣地用拔河比赛来形容执行指挥中心功能,“要赢得拔河比赛就必须形成合力,统一口令,力往一处使。执行工作也是同样的道理,必须统一号令,统一指挥,在战术上以十当一,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这样才能攻坚克难,不断挤压执行工作中各种不利因素的生存空间,树立法律的权威。”
根据广东高院《关于全省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采取“三级建制、覆盖全省”的运行模式,即省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下分指挥组、协调组、信息组;各中级法院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基层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执行局长兼任;其他地区的基层法院中,案件多且条件成熟的可根据情况设立,没有设立的也要设立执行指挥联络组。省法院和各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行使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能,构成覆盖全省的执行指挥网络。
明年底建成全省指挥中心网络
据广东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调配、指挥辖区内执行力量,组织辖区内法院的对口帮扶、联合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及时协调处置暴力抗拒执行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利用技术设备和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减少和防止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发生;负责执行联动协调工作,对辖区内法院执行实施权进行协调管理,负责边控、土地再续封审批工作;负责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查询等事项。
据了解,广东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将分三步走:第一阶段是现在到今年年底,实现三级指挥中心挂牌运作,人员、场地到位,完成远程网络指挥系统的采购、安装及三级法院联网;第二阶段是2010年1月至6月,实现指挥中心调查职能、信息交换所需软、硬件的采购安装;与公安、国土、房管、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等;第三阶段是全面完成阶段,即到2010年12月最终建成“三级建制、覆盖全省、技术完善、功能强大”的全省指挥中心网络。
“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老百姓打官司不是光为了要一张纸,而是为了能兑现实际权益,要求法律保护他的利益!只要案件到了法院,就必须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交代。希望执行指挥中心的建立将更好地统筹全省的执行力量,要想尽一切办法坚决拿下执行难这个困扰人民法院已久的难题,为全国法院提供好的司法经验。”郑鄂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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