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1至8月报告45000例被动物咬伤病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29 16:2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社深圳九月二十八日电 (郑小红 蒋丽娟 党姣)深圳疾病预防控中心今天提供的监测数据称,今年一至八月份,该市狂犬病暴露门诊报告被狗或猫、鼠等动物咬(抓)伤而求诊的病例数达四万五千多例,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多,疾控专家就此提醒:狂犬病可防不可治,免疫是关键。
  今天是第三届“世界狂犬病日”,主题是“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狂犬病”。据悉,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致死性传染病,导致全球每年五万多人发病死亡。在传染病中,中国狂犬病死亡人数仅次于艾滋病和肺结核。
  深圳疾控中心表示,今年该市尚无人感染狂犬病。近年该市狂犬病发病情况主要为外来流动人口在原居住地受到犬伤,没有进行过伤口处理或注射狂犬疫苗,来到深圳以后发病;深圳本地感染病例较少,且均为流浪犬咬伤后发病。去年深圳报告人感染狂犬病五例,均在宝安区,但并不是深圳本地感染。

  深圳疾控中心专家说,今年被狗或猫、鼠等动物咬(抓)伤而求诊的病例中,十四岁以下儿童约占四分之一;受伤部位以四肢为主,其次是头面部受伤,百分之九十的伤口属于浅表伤口,伤人的动物主要是家犬和宠物犬,其次是猫和老鼠。
  狂犬病俗称“恐水症”,在中国属乙类法定传染病,病人发病后几乎全部死亡。这种疾病通过动物或人类与患病动物唾液的密切接触(即被患病动物咬伤、抓伤、舌舔,致使狂犬病毒通过破损的皮肤和黏膜进入身体)而传播。传染源主要是狗,也有猫、老鼠、蝙蝠等传染的报道。狂犬病尚未证实能够由病人传染给其他人,还没有发现人传人的病例。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6 12:01 , Processed in 0.17187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