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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鄂"李白故里"之争尘埃落定 工商总局:鄂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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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5:5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备受四川江油、湖北安陆两地媒体乃至全国各地媒体热炒的“李白故里”之争,终于有了结论。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给省工商局发文批复,安陆使用“李白故里”不侵权。

    22日,记者见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复指出,“李白故里”商标使用在观光旅游等服务上直接展示了其服务内容的地理特点,安陆市作为李白曾长期居住地,被称作“李白故里”具有合理之处,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正当使用行为。


    8月下旬以来,安陆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播出以“李白故里、银杏之乡、湖北安陆欢迎您”为内容的宣传片时,遭到四川江油DIZHI,其称自己才是李白故里,已于2003年将“李白故里”注册商标,并以此为由分别向中央电视台与安陆方面发函,要求立即修改或停播该宣传片,停止名誉侵权。

    一时间,安陆、江油两地的网站上支援、声讨帖不断,硝烟四起,也引发全国各大知名网站、媒体热议。此后,江油方面向安陆发函,要求安陆立即停播或删除含有“李白故里”字样的宣传广告片。

    目前,安陆正按照央视宣传的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因引发争议而一度停播的宣传片,即将在央视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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