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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厅省高院建议律师劝当事人少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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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0:3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通讯员张毅力 连欣) 从现在起,在河南再找律师打官司,律师可能会先跟您聊聊调解的事儿,并会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调解的意见和建议,以促成案件调解解决。如果您不同意调解,当然,还可以继续打官司。
  日前,河南省司法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工作中积极作用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律师要努力促进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调解的意见和建议,配合人民法院促成调解。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介绍,该省司法行政机关一直以来要求律师把实现社会和谐、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作执业活动的价值目标,律师不能只追求经济利益。律师积极参与诉讼调解,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据介绍, 《意见》对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指出要重点做好调解工作,以促进弱势群体利益得到尽快解决,免受诉讼之累。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都是律师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庭外调解,或配合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的领域。此外,当事人情绪激化、严重对立的案件;案情复杂、双方都难以形成证据的案件等也是调解的重点。
  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玲说,如果法院能够采纳律师意见的话,律师肯定也更倾向于调解解决。这样不仅减少了诉累,也能让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更好地维护权益。而且,案件的效率提高了,可以接更多的案子,对收入的影响不大。

  在郑州市富田太阳城社区,一位市民听说此《意见》后说,“这很好!”明显倾向于调解。“司法程序进程缓慢,身心、财力都拖不起。而且,国人讲究和气生财,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调解也是不错的途径,会减少很多矛盾吗!”但他建议,不要把调解当成强制性的程序,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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