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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庆游*人员不得自带食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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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10:0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方芳) 国庆演练和庆祝活动当日,所有参与人员不得自带食品、饮料,食物将统一配送。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国庆期间确保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分为两级保障,一级是核心区50万人的食品安全保障,卫生部门的目标是,群众游*、联欢晚会和国庆游园的10大公园不发生食物中毒。二级是整个城市近6万户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目标是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
  为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游*和联欢晚会当日的食品卫生风险,有关部门规定,当日所有参与人员的食品、饮料都必须通过市食品安全办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采购的食品、饮料必须是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食品,例如面包、矿泉水、巧克力等,严禁个人或单位自带其他食品、饮料,严禁携带熟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等。
  此外,卫生监督人员还将在各个集结点对所有参与人员的餐包进行抽查,包括包装是否破损、颜色是否正常等,还要对已经用餐的人员进行健康询问。
  针对国庆游园活动,卫生部门要求10个市级重点公园内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卫生等级都要达到B级以上,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重点培训预防食物中毒的十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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