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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陋室铭》中的“丝竹之乱”——与乔俊杰、马玉山、蒋民胜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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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4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乔俊杰、马玉山二位先生对《陋室铭》中的“无丝竹之乱耳”有不同意见,故在2002年第3期的《修辞学习》上发表了《〈陋室铭〉疑析》一文,建议将“无丝竹之乱耳” 改为“有丝竹之乱耳”。[1]

蒋民胜先生认为,《陋室铭》的“遣词造句的功夫”是“炉火纯青的”,“改一字则致残”,“是将一块无暇白玉溅上了墨迹”。[2]

笔者不同意乔俊杰、马玉山的意见,更不同意蒋民胜先生的观点和态度,现商榷如下:

  
一、“无丝竹之乱耳”确实费解

《陋室铭》全文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3]

这是一篇受到广泛赞扬的短文,笔者同样也非常赞赏。但是,这不等于说这篇短文就无懈可击。


笔者以为,《陋室铭》的瑕疵就在于“无丝竹之乱耳”之说。因为按照常理,丝竹不会乱耳,说“无丝竹之乱耳”似乎无的放矢。

“乱”大约有三种含义,其一是“治”,这是《尚书》中的用法,后世少见;其二是“治”的反义,这是最常见的含义;其三是音乐的最后一章。

“无丝竹之乱耳”中的“乱”如果当“治”讲,就表明陋室之中一塌糊涂,这不合《陋室铭》的立意。

“无丝竹之乱耳”中的“乱”如果当“音乐的最后一章”讲,就表明陋室里的音乐老是不能结束。这样的情景恐怕会物极必反,高雅反成陋俗,所以,“音乐的最后一章”肯定不是作者的意图。

从全篇的立意看,《陋室铭》中的“乱”只能是“治”的反义词。陋室中无乱,虽陋而高雅,当然值得一铭。但是,将“丝竹”插在“无乱”中间显然不妥,因为丝竹一般不会给人以乱的感觉,即便是叫花子(甚至是双目失明的叫花子)玩弄的丝竹也然,不然凭什么讨得施舍?

叶圣陶先生在《倪焕之》一文中说:“前街的锣鼓声和人声一阵阵地沸扬起来,中间碎乱地夹杂着丝竹的吹弹。”[4]

这里的丝竹之乱是音乐被锣鼓声和鼎沸人声打乱之后的乱,而不是音乐本身可以“乱耳”的乱。

在刘禹锡的陋室里,音乐当然不会乱耳,之所以要强调“无乱耳”是要和外界比较。外面的世界当然有乱耳之声,但肯定不是丝竹,而是别的声音,即便是听到了乱的丝竹之声,肯定也不是丝竹本身之扰乱,而是别的乱耳之声干扰后的零乱,就像叶圣陶先生的感觉一样。所以,强调陋室“无丝竹之乱耳”以批评外界“有丝竹之乱耳”,显然是无的放矢。

正因为外界“往来常常有白丁”,所以陋室中“往来无白丁”才有价值;正因为外界“谈笑常常无鸿儒”,所以陋室中“谈笑有鸿儒”才有价值。既然外界没有(至少是不经常有)“乱耳之丝竹”,那么陋室中“无丝竹之乱耳”也就没有价值,至少没有较大的价值。

那么,《陋室铭》中为什么要出现“无丝竹之乱耳”的说法呢?笔者以为,答案可能有两个,一是作者没有认真推敲,二是后人的误抄误传。

有研究者指出:当年刘禹锡被贬到安徽和州当通判,受到和州知县的百般刁难,让他在“半年时间,连搬三次家,住房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房子)。“想想这狗官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刘禹锡愤然提笔写了《陋室铭》一文,并请人刻于石头上,立在门前。”[5]笔者以为,在这种背景下,没有对每一个字进行认真推敲是很有可能的(当然,这也是可以谅解而不必苛求的)。

不过,《陋室铭》很短,气愤之作并不必然留下伤痕,误抄误传也是有可能的。在笔者发表的一些文章中,有些很关键的字、词就时常被打字员、编辑甚至总编辑打错或者编错,留下虽非千古但毕竟是遗憾的“×古”遗憾。这种遭遇,凡是发表过文章的人恐怕都是难以避免的,刘禹锡就一定能够例外?

总之,不管是推敲不够,还是误抄误传,《陋室铭》的现行版本毕竟是值得疑析的。

  

二、“有丝竹之乱耳”似亦不妥

《〈陋室铭〉疑析》的作者乔俊杰、马玉山二位先生主张将“无丝竹之乱耳”改为“有丝竹之乱耳”,窃以为也大为不妥,更为不妥。因为强调“无乱”可显陋室之价值,强调“有乱”则贬低了陋室的价值,与全篇的立意不符。如果一定要强调“有”,万不能说“有丝竹之乱耳”,而应该说“有丝竹之悦耳”。

然而,改成“有丝竹之悦耳”在立意上已经圆满,但是在修辞上似乎仍然欠佳。在“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有丝竹之悦耳,无案牍之劳形”这四句中,前两句是前提,后两句是结果。但是从“可以调素琴”到“有丝竹之悦耳”,意思重复因而平淡,未能递进一层,和“可以阅金经”而“无案牍之劳形”不般配。

还有,既然前提没有“一正一反”,结果也不宜“一正一反”;如果结果强调“一正一反”,那么前提也要改成“一正一反”。所以,如果要将后两句改成“一有一无”句式,前两句就有必要改成“一可一不”句式。如:“可以调素琴,不必批公文;有丝竹之悦耳,无案牍之劳形。”然而,这样改动太大,就太不尊重原作和原作者了。

那么,怎样改最好呢?笔者以为,将“无丝竹之乱耳”改为“无车马之乱耳”最佳。其一,身居陋室,来往无大官巨贾,门前肯定没有车马之声;其二,这样改没有否定“有丝竹之悦耳”,相反,没有车马嘈杂喧闹之声的干扰,素琴会调得更好,丝竹之声会更悦耳;其三,这样改立意更佳,进一步强化了对官场的藐视;其四,被改动的仅一词而已,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了原文。

  

三、“疑析”应当受到鼓励

虽说瑕不掩玉,但指出瑕疵并加以分析,总比不敢承认瑕疵或者故意掩盖瑕疵更有利于学术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因此,笔者尽管不同意《〈陋室铭〉疑析》作者的改法,但是更不同意蒋民胜先生对《〈陋室铭〉疑析》作者的态度。鄙人以为,虽然《〈陋室铭〉疑析》作者改得不理想,但是,正如哲学家们所说,“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一半”,《疑析》的二位作者能够发现问题,并进行质疑和分析,这是对学术进步的推动。

如何对待经典之作,历史上常常有三种态度,有的人敢于质疑,有的人盲目崇拜,有的人发现问题却迂回躲避。后两种态度都是要不得的。

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年11月出版的《古文鉴赏辞典》在“鉴赏”《陋室铭》时,[6]就根本不谈“丝竹为何会乱耳”的问题。中国基础教育网语文教学素材网页上有一篇《陋室铭》的教案,[7]对“丝竹为何会乱耳”的问题也是根本不谈。这种回避问题的态度是错误的,这种回避态度也正好反衬了《〈陋室铭〉疑析》作者的可贵。

蒋民胜先生对《陋室铭》的态度似乎有点盲目崇拜的嫌疑。蒋民胜先生自称“非卫道士也”,对此,鄙人不疑。但蒋民胜先生对于《〈陋室铭〉疑析》作者的态度实在是不利于学术的进步。蒋民胜先生说:“把一篇古学者精心构思、斐然成章的文献——《陋室铭》解释得太离谱了,……七岁孩提都不敢苟同。” “终是徒劳而无功的记载,徒博一席笑料罢了”。 “这种令人喷饭的结论,还是三思而后再思之才公布于众为好。”[8]

蒋民胜先生既然认为《陋室铭》每个字都是精心构思、精心推敲的,为什么不解释一下“丝竹为何会乱耳”的问题?既不能解释,又不敢怀疑,这就是盲目崇拜。

经典有瑕疵的例子多得不胜枚举,有些经典之作甚至连基本观点也站不住脚,如《孟尝君传》,[9]许多文化人正是在对经典作品的怀疑和批评中推动学术进步的。如果都采取蒋民胜先生的态度,谁还敢进行学术和科学探索呢?人生苦短,什么话都等到绝对正确之后再说,什么事都等到绝对正确之后再做,“三思之后”还要“再思之”,恐怕只能一事无成。

为了指责《〈陋室铭〉疑析》作者乔俊杰、马玉山二位先生没有“三思之后”“再思之”就得出了荒唐的结论,蒋民胜先生还举例并且质问读者说:“有人拍案惊奇:大禹治水八年,三过家门而不入,是因为夫妻不睦。你同意吗?”[10]

对于蒋民胜先生的这一诘问,鄙人试回答如下:

鄙人不同意,但是十分感谢这位“有人”先生!鄙人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家中不仅有妻子,还有父母、子女和其他人,夫妻不睦不会成为大禹不回家的理由。鄙人之所以感谢,是因为这位“有人”先生敢于批评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伪道德,对鄙人深有启发:难道回家呆上一两天就会耽误治水吗?三过家门而不入,要么是做秀,要么就是误传,要么就是故意造神的结果,与天理、人情、道德、法律皆不合;治水官员只要能够科学策划、得当指挥,并且不要将治水经费拿回家,就很合格了,为何要三过家门而不入?

对于乔俊杰、马玉山二位先生在《〈陋室铭〉疑析》中提出的观点,鄙人的态度同样也是“不同意,但是十分感谢!”因为它启发了鄙人的思路,刺激了鄙人的阅读和研究的兴趣。相信其他读者也会有类似的感受。所以,《〈陋室铭〉疑析》不是笑料,而是推动学术进步的可贵的思想资料。


注释:
[1] 转引自《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163页。
[2] 蒋民胜:《“熟读”“精思”方解精词雅文意味——给〈《陋室铭》疑析〉提点意见》,《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163—166页。
[3] 录自《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第781页。
[4] 转引自《汉语大辞典》第9卷第853页。汉语大辞典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
[5] 见《〈陋室铭〉:气出来的名篇》,《每周文摘》2000年9月1日摘自《中国人口报》,原作者及日期不详。转引自:http://china-window.com.cn/Fujian_w/news/mzwz/000901t/1_3.html。
[6] 该《辞典》《陋室铭》条目下的《鉴赏》作者是姜汉林先生。
[7] http://www.cbe21.com/subject/chinese/article.php?article_id=2181。作者不详。
[8] 蒋民胜:《“熟读”“精思”方解精词雅文意味——给〈《陋室铭》疑析〉提点意见》,《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163—166页。
[9] 参见王安石:《读〈孟尝君传〉》。
[10] 蒋民胜:《“熟读”“精思”方解精词雅文意味——给〈《陋室铭》疑析〉提点意见》,《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166页。

2002年9月12日于南京求稗书斋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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