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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励生:学术共同体与真学术——兼谈贺卫方先生的学术理念及其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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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2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几天在世纪中国网的世纪学堂上看到,居然有人在那里提出请贺卫方教授辞去《中外法学》主编以检验其学术水平云云。不知其背景如何,是否跟周叶中事件有关系?在笔者看来,其用心险恶,居心叵测,当是没有疑问的。所谓学术水平,就像周叶中教授等人所做的那样,不说抄袭了王天成先生,也暂且不论东拼西凑的话,请问那共和理论是从哪儿来的?我们本土有“共和”这么个东西吗?如果我们整天只会去照搬人家的西方理论,然后拿来说好听点叫分析实则为套用的理论,那也能叫学术水平吗?说来真是可怜,我们已经被很长时间以来的伪学术包装得基本认不清究竟什么学术了。现在理论界的现实是,西方理论学够了,我们自己究竟怎么办?   


在我看来,贺卫方先生便是知识界最早意识到了“究竟怎么办”的先行者之一。我们的现代西方知识和理论,只有在本土的意义上积累才有可能。从学科的意义上说,也许有必要考虑跟西方接轨的问题,就像丁学良教授质疑国内的经济学家那样。但任何时候,现代理论和知识离开了我们本土的具体语境与具体问题,就将变得毫无价值,而且毫无意义。从贺卫方的诸多讲座当中,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其博学的程度,假如他愿意专心做那高头讲章甚至云遮雾罩的“学术”,也完全可以做出“大部头”来的,但那对于中国的真问题、对于中国的真学术,真的有意义吗?我们希望那些学术泡沫应该越来越少而不是越来越多。惟其如此,我深深感到现在像贺卫方这样的学者,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杨玉圣先生创办多年的学术批评网已经告知了我们太多太多的学术泡沫,可包括杨玉圣先生在内,大家常常会感到诸多困惑:当一个个泡沫破灭之后,泡沫们居然还会旁斜逸出,冒出更多不可思议的形形色色变形变相的肥皂泡。用杨玉圣的话说:“自9?11之后,几乎再也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了”。特别滑稽的是,一位叫聂资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学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其独立署名的《一部宪法与一个时代——〈美国宪法〉在清末民初的传入及对民初中国立宪的影响》抄袭了杨玉圣十几年前的论文《中国人的美国宪法观》后,居然又发表在杨玉圣做教授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报——《政法论坛》上;不少人嘀咕:什么人不能抄,偏偏抄到了力倡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而且特别威猛的杨玉圣先生身上?撞到了枪口上还不算,尤其搞笑的这位聂资鲁还要把其被杨玉圣指斥、举证为抄袭的部分与杨的原文一一罗列出来,拿到新语丝网站上,装出一副受害人的样子,振振有词,让读者诸君明断云云。恰在这时,偏有两位读者网友明断上了:说,看来看去,其对引文的评论、说法、语气、概念,几乎没有两样,这不就明着告诉人家这是抄袭了吗?记得其中有个叫“一心”的网友,干脆说聂某这样的做法简直是弱智。   

更典型、影响更恶劣的是沈履伟抄袭案,本来仅是一个抄袭事件,却演变成为了抄袭案件,而且是其恶人先告状反而激怒了一批又一批全国愤而签名加入谴责的众多学者。沈履伟的能量似乎还挺大,一开始居然还能让一审法院判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直到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才判决“周宝珠沈履伟著作权”案。沈构成剽窃。至今此案余音袅袅。眼下正曝光并敏感着的周叶中师徒抄袭王天成文章事件,本来是个挺简单的学术不端问题,居然又扯到了复杂的政治问题。人们不禁要问:政治问题能够代替解决学术不端问题吗?眼下的学术泡沫之所以无穷无尽,本来就在于长期以来学术的非学术化,也在于权力对学术的骚扰与干预。因此,揭露也罢曝光也罢,顶多闹得沸沸扬扬。那些抄袭者,高官照做,教授照当,俸禄照拿,该逍遥仍逍遥,该招摇过市仍风光八面,又奈我何?本来,王天成先生的“政治问题”,该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而且显然早已不是问题了。现在周叶中教授抄袭王天成先生的文章纯属学术范围内的问题,就只有留给学术共同体自己来解决才对头,该是什么问题也一样就是什么问题。硬要把学术与政治搅在一起,并企图把水搅浑,恐怕办不到。因为学术共同体正在形成并且会越来越成熟,对学术尊严的亵渎,学术共同体就不能沉默,也不容许袖手旁观。至于是否有效,另当别论。贺卫方先生甚至已经正式以《中外法学》主编身份,介入周叶中师徒抄袭王天成文章事件,并公开表示组稿讨论。这位温文尔雅的山东汉子表示:“我还真是不相信,这样的邪气居然还如此甚嚣尘上!”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们时至今日仍不知何为“共和”(这一点王天成先生有过深入研究,我们可参考他的文本并学习)。在学术领域处于高端的知识分子群体尚且这样,更不用说别的群体和领域了。最典型的是一个又一个审计风暴,风暴之后,又如何?问题是谁来制衡呢?既然制衡不了,腐败又如何反?同理,学术共同体假如缺失了制衡力量,反学术腐败常常也就是热闹一通而无甚理想的效果。因为制衡就意味着处理和结果,没有处理和结果的制衡也就只好监督乏力。   

贺卫方、杨玉圣、徐友渔、邓正来等学者的学术批评实践以及建立学术共同体的巨大努力等等,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比如,以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来说,杨玉圣发起的“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以及参与起草和签署的多个“宣言”和“倡议”等等,反响强烈,影响广泛,甚至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和支持,参与主笔《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但毕竟,无论是官方的红头文件还是民间文本的发起和参与,大多时候起的只是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的约束效力和学术制衡力量似乎还无从谈起。这种制衡的效果,只有靠制度的力量才可以达到——只有制度化的学术共同体,才可能把制衡引向调查、举证、辩论、抗辩、落实、结论直至处理的形式上的完全程序化。回过头来,舆论监督的力量也才可以有足够可能的显示。当然,所谓制度是多种力量以及诸多利益群体互相博弈并最终协商的结果,也许我们正处于眼下的博弈和协商的过程当中?无论怎样的情况,我们都应该给予宽容和理解。也许,这么个过程便可能是我们自身开始向“共和”转变的过程?(但愿如此!)对这种种博弈和协商过程的关注和研究分析,恰便是我们共和意识的初次真正觉醒?果如此,又何尝不是我们自身现代知识积累的真正重要的开始呢?   

这样再回头来看贺卫方教授等的学术活动,就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到其学术的分量了。无论是卫方先生从对法官的职业化关注、程序公正的呼吁、司法独立的呼唤到具体剖析并述评一桩桩的具体案件,他其实是要在本土意义上意欲积累起中国法学法理的知识谱系,企图形成那种“不是我们的法律好而是我们的法律老”的制度理性,并为推动全社会的现代转型而鞠躬尽瘁。假如我们的现代知识和学术,对现实改变毫无助益,对自身知识传承和积累毫无推动,那么,这种知识和学术不仅丢失了起码的公器功能,而且其反面的伪学术所制造的学术泡沫将成为全社会的公害。再看看贺卫方等北大法学院6位师生不久前代表松花江起诉中石油以及《中外法学》将介入学术共同体的尊严和行动,等等,贺卫方所关注所参与的一切,一桩桩一件件,都跟我们严峻而深刻的现实问题有关,同时更跟我们自身的现代知识增长有关,也都跟我们的制度实践和现实实践紧密相关——我们如何可以培养起真正的“共和”意识?怎样通过个人的话语实践形成公共意见?又如何让公共意见慢慢致力于我们本土的公共领域的实现?在公共领域里又该当如何讨论、协商并做出利益让步和妥协?然后如何形成在各个领域里起码的制衡力量和制度、并最后形成我们自己的纠错机制?等等,等等。随着我们的社会的急剧转型,我们自身的问题越来越多,而真正具有问题意识的学者反而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甚而至之,知识分子群体自身的问题反而暴露得越来越多,自身的面目反而越来越显得模糊不清。   

有鉴于此,难道我们直到现在还不能明白:我们的知识力量究竟应该在哪?我们真正的学术力量又会是在哪里?那么,贺卫方的学术水平又跟辞没辞去《中外法学》有什么关系?一个学者的真正学术水平肯定不主要体现在这上面。假如怀疑是因为贺卫方主编《中外法学》、刊物有不少学人或法官想在这上面发表文章,所以纷纷请贺卫方去演讲,然后互通有无做所谓交易,那么最好的办法恐怕还是检验《中外法学》刊发文章的质量并举证,而不能光是靠臆测。另外,贺卫方的众多演讲,其本身的质量和效果有口皆碑。贺教授为什么要乐此不疲地到处演讲甚至在全国各地给法官们办班授课?假如真的是要做“交易”,那么让贺卫方献出早生华发和全部生命与热情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点?这个代价大到了岂是区区那些零敲碎打的演讲费所能打发得了的?假如说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的杰作是用他的全部生命来书写的话,那么,一个真正的学者的学术应该用的便是他的全部思想和行动来检验。   

与某些人的说法相反,在我看来,恰恰是贺卫方的全部思想和行动成就了他的真学术,而且贺卫方的学术使命和他不得不负重前行的学术活动势必将在中国的现代性进程中发挥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在这一点上,无论是贺卫方还是杨玉圣,披荆斩棘,前程漫漫,均任重道远矣!   

2005年12月22日   

(感谢吴励生先生惠寄;将发表于《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2期)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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