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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张伟然先生的《福乎?祸乎?——也谈“核心期刊”及其相关问题》(下称张文),受益良多。一是张文使我了解到,在一部分作者的心目中编辑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或用张文的说法:编辑究竟应该干些什么活?换言之,它使我吃惊地发现:一部分学人是如何地藐视编辑这一具有创造性的、属于人类文化缔构之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或职业)的。二是张文教给了我如何衡量学术期刊质量的“科学”方法:专家审稿。三是张文教导我:建筑在流沙般不可靠的地基之上的楼阁是最最美丽的,最最实用的,也是最最坚固的。因为,如张文所言: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若从学术性而言,它却完全谈不上——不要说权威性,就连学术性都没有”,张先生自己亦“颇怀疑它转载文章是带有很大随意性的”,转载率、引用率之高低,在张先生看来也并不能反映文章学术质量之高低,有时它所反映的“可能是一堆学术泡沫甚或是学术垃圾”,那么,我不明白的是:主要建筑在这些基础之上的所谓“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之论或之说,为什么张先生还如此地拍手叫好,认为是“福”不是“祸”,且觉得“祸”得还不够严重?我只能承认自己以前是个榆木脑瓜或太过于孤陋寡闻了,竟然不知道建筑在流沙之上的大厦是最最坚固的。
在这里,我主要谈一谈自己对“编辑活动”和“专家审稿”的肤浅认识,需要事先声明的是:我的认识是与张先生截然相反的。至于上述第三个问题,不是我这个榆木脑袋所能理解得了,我也不想强“不知”以为“知”,便只好搁置不谈,以俟某位专家赐教。
一 、 编辑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文化缔构活动
在张文看来,编辑的份内事,就是收发、登记、发稿、校对之类,文科期刊的编辑只要像理科期刊的编辑一样做好这些“份内的事”,就是一个合格的编辑了,就是一个作者求之不得的好编辑了(按照张文的逻辑,其实最好是像网络编辑,来稿照贴即可,连校对工夫也是编辑的“越界”,这样岂不更称某些作者之意?)。我没有从事过理科期刊的编辑工作,也不十分了解理科期刊编辑的工作程序。但至少对于文科编辑来说,张文所说的这些份内事,除了发稿之外(如果发稿指的只是往印刷厂送编排好了的定稿,那么连这一项也不是编辑的份内事),恰恰不是编辑的主要工作。收发、登记是编辑部门非编辑工作人员的“份内事”。校对,对于正规的编辑部门来说,是专职校对人员的“份内事”,本来也不属于责任编辑的份内事,只是由于目前大多数编辑部门出于经济考虑,加之专业校对人才严重缺乏,很少配备专职的校对,学术期刊编辑部门大多没有,图书出版部门虽然配备有专职校对,但也大多严重不足,所以编辑特别是责任编辑才不得不承担校对任务(至少是一校或终校)。编辑活动是“人类社会的文化缔构活动、文化传播活动和文化再生产活动”[1]。编辑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刊物的编辑指导方针制定组稿或选题规划、组织稿件(编辑学上称之为“采集资料”)、审读稿件和加工稿件(编辑学称之为“整理定稿”)。编辑的这些活动,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上讲,无论对于期刊编辑还是图书编辑,都是编辑的核心的“份内事”。非但中国如此,国外大多数国家也是如此。
编辑学理论研究专家王振铎教授和司锡朋教授主编的《编辑学通论》一书的第一章第四节“编辑概念的探讨”曾列举了国内外出版的14种词书对“编辑”概念的理解,其中国内有四种,即著名的《辞源》、《辞海》、《现代汉语词典》和《新闻学简明词典》,国外的有美国的《出版词典》、《韦氏新世界词典》、《作家词典》,英国的《企鹅英语词典》,前苏联的《百科辞典》、《图书学词典》,日本的《出版事典》,以及朝鲜和前民主德国、南斯拉夫等国的有关词书。为节省篇幅,我在这里只移录其中日本《出版事典》对“编辑”的解释:
“一般指以公开发表为目的,收集作品及其他资料,按一定方针进行整理编排,以符合某一特定传播媒介的需要,因而电影的编辑和广播电视节目的编辑也都包括在内。狭义地说,可定义为:按照在一定的编辑方针指导下制订的编辑计划,以作品原稿为工作对象,进行创造性的整理编排,使之形成出版物的形态;这种具有学识性的、技术性的工作称为编辑。”[2]
我没有去过日本(恐怕这辈子也无缘),但从《出版事典》对于“编辑”的解释中,我可以知道,至少在日本编辑学界的理解中,编辑是需要一定的编辑方针或编辑思想(或如张文所说编辑的“口味”)做指导的,需要制订一定的计划——编辑什么样的稿件或采集什么样的资料、在一定的工作年度内编辑多少稿件等等——来实施和体现既定的编辑方针,需要对采集来的资料(原稿)进行创造性的加工、整理。所以,编辑不仅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种学识性很强的工作。
张文对“编辑”工作的理解,其实是强不知以为知。至少在中国,自有编辑活动以来,编辑家并非只是被动的技术匠,更非收发员者流或校雠者流。只懂得收发、登记、发稿、校对,而不会规划、组织、审阅和加工稿件,绝对成不了优秀编辑,至少不会是合格的编辑。为了做好这些核心工作,编辑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作用”,更必须努力成为通才。历史上,许多编辑家同时又是大学问家、著作家甚至是思想家,古代的孔子、刘向、司马光、郑樵等等且不必说,近代人们熟悉的就有魏源、王韬、梁启超、章太炎、张元济、蔡元培、王国维、陈独秀、鲁迅等等。他们也都是有自己的“口味”的,即编什么、不编什么。只要你是个编辑,就必须考虑这些问题。在近代报刊史上,哪一种报纸和刊物是没有鲜明的思想性、政治性或学术个性、文化个性,不体现编辑的“口味”的?相反,倒是到了当代,我们的学术期刊越来越失去了鲜明的学术个性,企图无所不包,反而是什么也包不了。我始终认为,这是导致当代中国学术界观点纷然杂陈、而学术流派却一直难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学术流派的阵地,就应该催生一个学术派别的诞生。如“陈独秀的《新青年》杂志,培养了一批提倡‘科学’与‘民主’,猛烈抨击旧文化、旧道德的作家;胡风编辑的《七月》杂志,则形成了我国现代诗歌史上规模最大的‘七月’流派”[3]。《新青年》尤其是《七月》也许都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刊物。从严格意义上讲,顾颉刚的《禹贡》杂志与著名的疑古学派,吴宓、梅光迪创办的《学衡》杂志与著名的学衡派,林同济、陈铨、雷海宗等人主办的《战国策》半月刊与著名的战国策派,法国吕西安·费弗尔、马克·布洛赫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1946年改名为《经济、社会、文化年鉴》)与享誉国际史坛的年鉴学派,期刊与学派之诞生、发展的关系可谓一目了然。而这些刊物无一没有自己的学术或文化主张,实际上正是刊物特定的学术主张或文化主张,即编辑的“口味”,才造就了以它们为阵地的学术或文化流派。如果这些刊物的编辑如张文所说,仅仅从事其所规定的“份内事”,照收照发,既用不着计划,更用不着组稿、审稿,尽可能地把编辑的“主体性作用”减低到最低程度,那么,在中国近代文化史和学术史、法国乃至世界史学史上,我们也许就无缘得见这些著名的文化或史学流派了。因此,在我看来,我们现在的学术刊物,不是编辑的“口味”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不是编辑发挥“主体性作用”太多了,而是绝对地太少了;不是编辑太有思想了,而是思想太贫乏了。从学术发展的角度讲,障碍学术发展的,不是编辑的“主体性作用”,恰恰相反,是编辑的过于“客体化”。什么时候允许编辑真正把“主体性作用”发挥到了极致,那么中国学术界离学派异彩纷呈、竞相斗妍的局面也就为时不远了。
当然,编辑的“主体性作用”具体到制订什么样的年度或中长期计划,采集什么样的稿件,除了总体上受制于刊物的编辑指导方针(在目前的中国,光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还不够,还必须加上“列宁主义、毛**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否则年底的期刊年检就通不过),最重要的就是刊物编辑人员特别是主编的办刊理念。就年度组稿、发稿计划来说,考虑当年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目前学术发展趋向,也许说不上“科学性”(我真心希望有人能给编辑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一种“科学”的制订组稿、发稿计划的依据),但在没有其他更“科学”的方法产生之前,我想说这是一种比较实际的计划原则。就论争所涉及到的“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建国50周年”而言,我并不认为它们只是一种自在的、尚不能构成“历史客体”的历史上的小事件,也不认为进行相关的纪念活动只是党报党刊的事,而与学术界无关。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难道不是国史或当代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何况,前者当年首先就直接与学术界密切相关。重大历史事件不是编辑主观确定的,而是历史本身确定的,是历史自己向人们昭示的。再则,关注重大历史事件,恐怕也构不成“中国特色”。在法国大革命200周年和美国宪法诞生200周年之际,不仅中国世界史学界,而且国际学术界也都非常关注,当年都有相应的重大学术活动。甲骨文发现100周年的纪念活动,也并非只是中国学者甚或河南学者的小范围的一相情愿之举,当时举行这一纪念活动的是在南京而非河南,且是南京大学发起的,河南史学界的有关学者只是被邀请者,且参加者中不乏海外学者。作为专业性的史学刊物,若对此无动于衷,那么我只能说有关的编辑人员或主编学术敏锐性还比较欠缺。学术刊物关注重大历史事件,当然不是要去为谁或为哪个党派歌功颂德。纪念活动只是一种中介,通过这中介进行相关的学术探讨才是学术刊物开展纪念活动的用意所在。例如,《近代史研究》在庆祝建国50周年时专门用一期的篇幅来“献礼”,我没有发现哪一篇文章是新闻报道类或时政宣传性的,没有一篇不是纯正的学术文章。对于编辑和作者来说,我想,我们需要明白这样一点:对于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党史上的重大事件,党报党刊有党报党刊的纪念方式,非党报党刊的其他学术刊物有它们自己的不同的纪念方式。至于学术发展趋向,编辑的观察和判断可能有错,但这不能成为编辑在制订组稿计划时的不去密切关注、甚至编辑不应该制订选题或组稿计划的理由。就我所在的《史学月刊》来说,目前关注的是广义上的“社会史”尤其是其内部的城市史、乡村史,“史学评论”、“史学理论研究”以及开始尝试进行的“新史料”及其对该新史料的初步研究等[7]。
读过张文的人,不难看出:张文十分痛恨“编辑越界的事”,如“小焉者是替作者改文章”(或者是径直替作者修改,或者是向作者提出修改意见。张文说的显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但是,我要说的是:在多数情况下,对于已经决定采用的稿件,若需要修改,编辑一般是不会直接替作者去修改的,而是提出修改意见;只要在征得作者同意或无伤大碍的情况下,编辑才会直接替作者改。在这里我想奉劝有的作者一句:不要把现在的编辑的无私奉献精神估计得过高)、“大焉者是审稿和用稿”。然而,如上所云,这些恰恰是编辑工作的核心。在中国是这样,在国外许多国家也是这样。编辑的“口味”也好,审稿也好,加工也好,也统统构不成“中国特色”。如果确如张文所说,编辑只是被动对来稿登登记、校校对之类,无须什么编辑的“主体性作用”,那么只要稍有文字基础的人便足以胜任编辑工作了,或者说只要稍有文字基础的人都可以成为大编辑家。张文所说的编辑工作,至少对我来说,实在是求之不得的事。
如果说作者的劳动是一种文化首创性劳动,那么编辑的劳动就是一种文化再创造劳动。文化知识的储存、积累、传播,是作者和编辑共同劳动的结果。如果没有编辑再创性的智化活动,即没有编辑“对著作稿的鉴别、审定、评价和因此而进行的分类、取舍、编排次第等缔构文化知识大厦”[4]的艰辛劳动,那么人类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传播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文化大厦,就只能是充斥着垃圾和废料的豆腐渣工程。从以文字符号为传播媒介的人类文化知识来说,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哪一种文化知识的积累和传播是不需要编辑人员的“主体性作用”的,也还没有哪一种文化知识是可以隔过编辑而直接以“著作者—著作者”或“著作者—受众(读者、观看者等)”的形式得以储存、积累和传播的。正如产品不经过交换就不能转化成商品一样,事实上,作为精神产品或文化产品的首生产者——“作者”,他/她之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作者”,是在他的产品成为商品即作品出版之后,被受众所知觉、所承认,“亦即一个人之所以是作者,是因为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作者,而不是自封的”[5]。因此,从文化缔构角度讲,任何把复杂的编辑活动看得过于简单化,把作为现代科学之分支学科之一的编辑工作视为只需“术”而不必有“学”的一种纯技术性工作[6],实际上都是对编辑的一种极端藐视行为,是“文化出版事业被狭隘的阶级利益所局限,编辑活动得不到充分发展的条件,编辑人员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的旧时代里[8],人们关于“编辑”的许多不正常的、不科学的习惯思想或传统观念在当前现实中的延续。
以上可以说是我的编辑观。就说这些。
二 、 专家不是万应灵药
“专家不是万应灵药”,完整地表达应该是:专家审稿制度不是根治目前中国学术腐败或提高学术刊物质量的灵丹妙药。
专家审稿制度自然不是张文的首创。在关于学风和学术规范建设的大讨论中,有相当一部分学者不约而同地开出了这剂灵丹妙药。但它果真是那么的灵验吗?我对此表示怀疑。
第一,专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审稿、加工(按照张文的说法,编辑从事此类工作是越界的,只能由专家来进行)?
以历史学而言,目前在全国8000多种期刊中,历史学类有600多种。《史学月刊》近几年每年的稿件数量是七八百篇,涉及的历史领域五花八门。以每种史学刊物平均每年稿件数量400篇计,那么一年全国历史学类稿件就是24万篇、约20亿字(以平均每篇稿件8000字计。不含学报等非历史学类期刊的历史稿件和图书出版社的历史学类书稿)。我不知道这需要多少个所谓的专家利用多少业余时间来对稿件逐一进行审阅,并对其中10%左右的稿件进行加工处理?
第二,“真正的专家”或“真正懂行的专家”只要平心静气地进行遴选就一定能把住关,就能洞悉一篇来稿的精微之处吗?就避免关系或人情因素的干扰吗?我怀疑。
我这样说,并非是要怀疑专家的能力或品行,而是旨在说明专家并非万能的通才,专家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的神,专家同样也是凡人。
专家之所以是专家,在我理解,只是因为他/她在某一具体的学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绩,走在了该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也就是说他/她一旦离开了他所熟悉的研究领域,他/她也和其他学者一样,并不具有特别的优势。否则,他/她就不是专家,而是通才了。以历史学而言,中国古代经济史领域的专家,并不能保证其也是整个中国古代史甚至经济史内部更具体的某一领域的专家;唐史专家不能因此而保证其也是有唐一代历史各个领域的专家,至少迄今为止除了陈寅恪能够真正运用诗史互证的方法来研治唐史外,我还没有发现哪个人能够真正运用这一方法的,更不用说在此基础上百尺竿头再进一步了,如是,丰富的唐诗材料不能充分地利用来为研究唐朝历史服务,这个所谓的唐史专家在我看来也就大打折扣了!中国史如此,世界史涉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情况就更加复杂了。所以,从保证学术质量的角度讲,专家其实也只能审非常有限的稿件,而绝不是万能的。
更有一种情况,某些历史领域,全国甚至全世界就只有那么几个人在搞。我有一位大学校友,是从事赫梯学研究的,日知先生的弟子,博士学业基本是在德国完成的。去年校庆见面时,据说全国就他一人在搞,苦于文章无处发表。在专家审稿制度下,他的命运只能如此,因为在国内找不到比他自己还“权威”的“专家”了,他要在国内发表赫梯学的文章,就只有请国外的专家了。而国外的专家对他来说,不是老师就是师兄弟,或者是学友。也许老外能够做到不讲情面,完全可以出于学术之公心来评审他的稿件。但在他的某种特殊请求下,或者审稿的老外在了解他在国内的发文处境、或知道所审是他的稿件(这并不困难,匿名制也挡不住)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做到“平心静气地遴选”呢?我是怀疑的。这种情况不只是一种个别的或特殊的案例,你只要去观察,实际上许多历史领域全国就那么几个人在搞,或者搞得好的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而且,只要他/她是专家,他/她就势必了解在国内有哪些人在从事与自己的研究领域相关或相同的学术研究,甚至细心的专家对其中一些人的文章风格也是了如指掌。在这种情况下,又有谁能保证专家做到“平心静气地遴选”呢?匿名制究竟又有多少用处呢?
如果所有的历史学类期刊都实行专家审稿制度,如果专家真正做到了“平心静气地遴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学术景观:一是史学工作者只写有关专家所熟悉的领域的文章,只做有关专家所熟悉的领域的课题研究;二是历史学类期刊变成为专家及其弟子们的的乐园——为了确保刊物的学术质量,够水平发表的不正是专家自己及其弟子们的文章吗?这岂不是另类的“逼良为娼”和另类的关系稿、人情稿?我不知道这与目前大多数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实行的编辑审稿制度有多少区别?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推动了中国史学的发展,还是遏制了中国史学的发展?
第三,专家审稿制度不能阻隔审稿专家与作者之间的联系,也不能杜绝各种走后门现象。
在当代通讯工具齐全、通讯设备极其先进、通讯方式多样化、通讯速度快捷,交通工具发达,检索渠道众多的时代,作者若想与审稿专家建立联系是轻而易举的事。一个“伊妹儿”发过去,或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立马就可以知道你是谁,最近都写了些什么文章,又是投给什么刊物的。当然专家可以拒绝与作者联系。但谁又能保证每一个专家都能够做到这一点呢?从每年申报学位点的情况来看,坦然接受申报单位送来的礼物的专家多的是,甚至是几万元一台的笔记本电脑也是毫无愧色地欣然受之(送礼方美其名曰“送材料”,因为材料都装在了电脑里)。后生晚辈“慕名”而前来登门拜访“请教”,临走时或撇下点什么礼物,或“热情”邀请去吃喝一顿以“聊表心意”,我想大多数人是难以忍心断然拒绝的;事后,该后生晚辈再来个电话或“伊妹儿”,请求对其某某文章“关照关照”,便是题中之义了。所以,我根本不相信专家审稿制度能够根治目前的学术腐败。
第四,专家审稿制度下,专家代替不了编辑的审稿,更代替不了编辑对稿件的加工。
专家审稿制无非这样两种形式:一是专家审阅所有的稿件,否则专家就无法进行“遴选”;二是专家只审阅其中的一小部分稿件,即编辑初选出来的稿件。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实际上都离不开编辑的“主体性作用”,因为专家所审的稿,是由编辑寄送或传送去的。那么,选哪一篇稿件,不选哪一篇稿件,依然是由编辑说了算的,按照张文的说法,作者的咽喉依然卡在编辑的手里。那么,实行专家审稿制度,其意义究竟还有多大呢?我颇怀疑。作者要想摆脱被编辑“卡喉咙”的命运(依然采用张文的说法),只有采取第一种形式的纯粹形式:作者径直把稿件寄给专家,然后由专家推荐给有关杂志社,且必须稿件上标明“一定要刊登”。如此一来,作者是从编辑的手里“解放”出来了,却又把自己的喉咙送给专家去“卡”了。即使是在这种纯粹的形式下,也依然还有编辑加工处理,以使原稿符合某一特定的传播媒介的需要这一环节。因此,我们需要清醒的是:作者的任何一件精神或文化产品,都必须经过编辑之手才能得到传播、储存和积累,才能为受众所觉知所承认。脱离编辑,不需要编辑发挥任何“主体性作用”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
此外,经费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绝大多数学术刊物是贴钱的营生,像《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文摘》那样有大笔赞助资金的学术刊物寥寥无几。以《史学月刊》而言,曾经有过连作者的微薄稿费(当时敝刊大多数作者的稿费才千字20元)也发不出来的日子。在如今市场经济年代,有多少专家能够做到不计报酬、无怨无悔、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来为学术刊物审稿呢?在我的耳闻中,似乎只听说这种那种专家评审费年年行情看涨的事,还不曾听说一件无须专家评审费的事。
最后我想说的是:第一,我希望人们尤其是作者尊重编辑,尊重编辑的创造性劳动,理解编辑活动;第二,根治学术腐败,是全社会的事,不是社会中之学术界一小部分人(即专家)所能完全担承和解决的事;第三,对专家审稿制度不要寄望过高,那种把本属于全社会或整个学术界的事情完全寄托在其中一小部分精英人物身上的思想行为,认为一人而系天下,这种毒害中国人数千年的奴性思想必须彻底抛弃。相信自己,“站起来,你同样也伟大”。(陈先达先生语)
注 释:
[1]王振铎、司锡朋主编:《编辑学通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张先生在日本若发现有对“编辑”更新了的界定或解释,不妨告诉我。
[2] 同上书,第14页。
[3] 张如法著:《编辑社会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
[4] 王振铎、司锡朋:前引书,第6页。
[5] 张如法:前引书,第86页。
[6] 1983年7月,钱学森在国际工业出版社的一次讲话中指出:“编辑工作也是一门科学,要研究它工作中有什么规律”,“创造出一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编辑科学”。转引自王振铎、司锡朋:前引书,第11页。可见,编辑工作是一门科学的说法,并非是编辑学界自我拔高,而是学术界有识人士的共识。
[7] 这其中,有的可能还不是“目前”的趋向,而要过一段时期才能成为“趋向”如“史学评论”、“史学理论研究”。与80年代相比,史学理论研究目前基本处于沉寂状态,有人认为不是沉寂,而是深化或走向成熟。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刊物使史学评论成为21世纪初期的史学“热点”,希望史学理论研究像80年代那样欣欣向荣。“新史料”及其研究,亦然。它们能够成为一定时期中国史学的“热点”或“趋向”,固然是我们所愿,但即使成不了,我们开辟和重视这些专栏,至少浸透了我们办刊人的史学追求和办刊理念。
[8] 王振铎、司锡朋:前引书,第9页。
[附 注]
第一, 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在读期间(查最初公开讨论次问题的刘绪贻先生的文章,为“在申请…学位前”。见《学术界》2000年第1期,第192页)必须发够多少篇文章才能授予学位的措施,是否“违规”,我没有亲自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高等教育法》。但据刘绪贻先生的文章介绍,“除了政治合格外,博士候补生只要保质保量地读完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便应授予学位”(同上,第191页)。在国家法规之外另立这“规定”那“规定”,我认为是一种“违规”行为,且是中国多如牛毛的“土政策”的根源。至于所规定的是“在读期间”还是“在申请学位前”,我认为并不是问题的实质,也无关我所讨论的问题的主旨。在《严重危害》一文中,我所要指陈的是“转载率/引文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文摘类、转载类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评奖和科研人员评职称”这样一种关系链,而非如张文所“发现”的“生物链”。
第二,上述措施不能检验硕士、博士“书读了没有、读的程度如何”。为了完成规定的发文量,那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甚至于干出种种不堪的勾当”的人同样可以“七拼八凑齐一篇论文”去发表,而不只是用于对付学位论文。中国的博士教育,学制已经够短的了,就只三年,还须发表若干篇文章,有的人还有“学术专著”出版,并如期完成一二十万字的学位论文,我没有经历过,所以不知道究竟是如何完成的,只好对此惊叹、钦佩。但我清楚地知道一件事:目前为止,还没有几个人的博士学位论文(我所论都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我所相对熟悉的历史学)能具有前辈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蒋孟引的《中英关系:1856—1860年》那样所具有的学术水平。从一些关于费孝通先生和蒋孟引先生的生平介绍性文章或回忆性文章中,给我的深刻印象是:既要读完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又要写好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实在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没有惊人的毅力和付出,是断难完成的,也非疏懒成性和天资愚钝如我者所能为之之事。
现在的博士也真是容易拿到学位。首先,在毕业前发表两三篇文章不是件很难的事;其次,有导师“罩”着:答辩时邀请与其有深交的专家、学者组成答辩委员会,还有通不过的道理吗?有时在答辩之际与博士生过不去的,不是“外来的和尚”,反而是本庙里与该生的直接指导老师有矛盾或某种利害冲突的“执事僧”。
这两点,权充我在正文中所回避的张文所论及的相关问题的回答。
此外,我很想了解一下国外的专家审稿制究竟是如何操作的。张先生若能赐教,本人将深感荣幸之至。
(完成于2001-04-03晨,首发于“学术批评网。)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1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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