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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人编假冒学术刊物敛财 为评职称泉州数百教师受骗
(中国青年报2004年6月30日)
本报泉州6月29日电
为评职称,福建省泉州的数百名中小学教师纷纷交钱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岂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竟然是假冒的,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致使部分教师蒙受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本报记者接到举报后,近日和新华社记者一起驱车前往泉州采访。
泉州市教育局证实,2003年以来,他们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从参评教师上交的论文原件中发现了大量的盗版印刷CN刊物、假冒CN刊号的非法出版物,以及未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非国内正式出版物。
市教育局向记者出示了两本都标有“2003年8A期”字样的《教学月刊》杂志,居然封面不一样,厚度也不同。薄的一本是正版的,只有56页;厚的一本是假冒的,多达122页。记者翻阅这本从印刷质量上足以乱真的假冒刊物,发现一个明显的破绽———在这本由浙江教育学院主管的杂志上共刊载61篇论文,除开头4篇的作者来自浙江外,其余57篇论文的作者统统是福建各级中学、中专或幼儿园的教师。
花了500元在这本假冒杂志上发表论文的福建省永春县一位中学教师在收到杂志后觉得不对劲儿,便主动和浙江教育学院联系,由此揭开了一个大骗局。原来这本杂志是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中教版编辑部副主编张国銮在福州盗印的。
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张国銮非法出版案的调查报告》披露,2003年5月、6月间,张国銮以帮助教师发表论文解决评职称之需为名,通过永春文明中学教师苏某、永春城南中学教师郭某、惠安一中教师林某等人,收集全省部分中学教师论文97篇(其中泉州地区77篇),假冒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的名义,交由福州市千里马工作室印刷《教育月刊·综合版》2003年8A期、8B期各200册,向每位作者发放两册。张国銮以每篇论文500元的标准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共计4.85万元。扣除印刷费、邮寄费、审稿费、组稿费后,张国銮实际所得为3.6万余元。今年1月,张得知事情败露后,向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社赔偿了经济损失5万元。
来自泉州市教育局的消息说,张国銮还涉嫌假冒广西教育学院主办的《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教学参考》杂志和福建省科技厅主管的《学会》、《武夷科学》等学术刊物数十本,为欲评职称的教师有偿发表论文,从中获取大量非法所得。但张国銮的问题至今仍然被包着,有关部门只是建议“由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不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一些受害教师对此疑问重重,他们在泉州教育信息网上留言,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假冒学术刊物牟取暴利,并非张国銮首创,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这种现象。泉州市教育局先后派人到浙江、广西、北京、吉林等地,查证教师发表论文刊物的真伪情况。一位参与外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主办的《航空教育》杂志编辑部居然设在北航一位退休教师李某的家中,当他们看到李某家中还堆放着大量其他学术杂志时,李某显得十分紧张。后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复函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证实《航空教育》(CN11-2548/G)未在该局登记,该国内统一刊号完全错误,系非法出版物。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非法出版物和非国内正式出版物调查结果及对发表在其上的论文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布了数十种非法出版物的名称。其中提到,“三、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复函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认定《改革与创新》(CN35-0053)、《中华教育与教学杂志》(CN03-4383/HK)、《当代教育杂志》(CN[HK]R4064/190/01)、《中国教学纵横杂志》(CN[HK]NR4159/87/02)、《中国教育改革与研究杂志》(CN[H]39-7869/G)、《中国现代教育杂志》(CN35-3917HK/G)、《中国教育教学研究杂志》(CN18-4258/H)等7种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当代素质教育》(CN03-3313/G·HK)、《中国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CN03-3569/G·HK)等两种刊物为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且国内统一刊号完全错误”。“六、在选送我市评审论文的刊物中,发现《现代教育科学》(CN22-1339、CN22-1173)、《现代中小学教育》(CN22-1096/G4)、《继续教育研究》(CN23-1470/G4)、《引进与咨询》(CN35-176/F)(素质教育论坛专辑)、《学会》(CN35-1127/G3)(中小学教师论文版本)、《武夷科学》(CN35-1104/Q)(季刊,中小学教师论文版本)等刊物内含有大量我省或我市教师论文,经‘中国期刊网’查询论文目录,与其正式刊物目录完全不一致,并且刊物上没有标注‘增刊’字样,也没有出具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出版许可证,由此认定这些版本的刊物为非国内正式出版物”。
该通知指出,上述“所列的刊物或刊物版本,均为非法出版物或非国内正式出版物,发表在其上的论文不予认可”。但考虑到多数教师属于受骗上当,“允许参评对象更换符合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要求的论文,论文发表的截止时间可放宽至2004年3月”。尽管当地教育部门采取了补救措施,仍然还有几十名受害教师因来不及提供其他已发表的论文,而在今年职称评审中落选。
泉州市教育局规定,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学历的中学教师参评高级职称,需提供两篇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他教师在评职称时并无此硬性要求,但许多人仍然踊跃花钱找门路登论文,为的是在评职称时能加分,以便在评审时获得相对优势。泉州市泉港区小学教师郭某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掏钱发论文,结果上当受骗的。他举着一本名为《继续教育研究》的杂志对记者诉说,2002年初,他参加在永春师范学校举办的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该校培训部主任向学员推荐“花350元就可以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于是大家便纷纷交钱。记者发现,在郭刊登论文的这本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主管的杂志上,所刊发的85篇论文居然全部都是福建教师提供的。郭气愤地说,没想到组织推荐的刊物,也有假的。
泉州市教育局负责人强烈谴责以非法出版物骗取教师钱财的行径。他说,这种行为比社会上卖“假文凭”的行为更恶劣,它是由学术圈内个别有身份的人暗中操作的,受害者也是知识分子。学术界的这种腐败行为不清除,很可能通过受害教师传递给下一代,其后果不堪设想!
福建学术腐败案露出冰山一角 盗印刊物掠财者仍在蒙骗教师
(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2日)
本报泉州7月1日电
6月30日,本报以《圈内人编假冒学术刊物敛财为评职称泉州数百教师受骗》为题,独家披露了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中学教育版编辑部原副主编张国銮大量非法出版学术刊物,为亟需评职称的教师刊发论文从中牟取暴利的事实。福建省内的报纸今天也全文转载了这一报道。泉州受害教师闻讯后,纷纷向在当地采访的本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反映张国銮的行骗事实。尤其恶劣的是,张在事情败露后,仍在蒙骗受害教师,甚至继续向受害教师开口要钱。
张国銮有偿征集论文,有其自己的网络。他在工作中认识了许多投稿的教师,并把他们发展为在各地的征稿代理人。他许诺给代理教师免费发表论文或给组稿费(每篇100元),通过他们联系了一批苦于刊发论文无门的教师;另一方面,他邮寄“征稿启事”给福建省内各有关中小学校。鉴于张作为高校学报编辑部副主编、副编审的特殊身份,不少中小学教师对张持信任态度,将他寄来的“征稿启事”广为传播,或张贴于黑板报,或贴到学校的网站上。记者今天通过“google”搜索发现,在晋江永和中学的网站(http://yhzx.jjedu.org/newscenter/detail.asp?n_id=369)上仍然挂着张国銮杜撰的“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社征稿启事”。为便于读者看清张的骗术,现转贴如下:
各地中、小学教师:
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社为国家一级出版单位,该社编辑出版《教学月刊》、《教学月刊理科》等多种CN杂志,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全国教辅类期刊界享有较高声誉。
应广大福建省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发布及职称评定的迫切需要,本刊决定于2003年8月份辟出版面分文、理科刊载福建教师论文。因时间紧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凡有关“新课程”学习、教课改经验、教育教学常规实践体会。学校管理、解题思路、创新教育、学法指导、能力训练。思想品德教育、教材探讨。说课案例等等方面的论文均可参加。
二、截稿时间:所有论文应在8月5日前寄至福建教育学院报刊社张国銮同志处。逾期不能保证刊用。因而希望老师们特快专递您的论文。8月20日出版。
三、征稿要求:论文请用稿纸或电脑打印(图例应绘制清晰),字数控制在2500~3000字之间,自留底稿。在论文标题下写明单位、姓名、邮编、电话。有条件的作者请寄光盘并附论文文稿。
四、收费标准:每篇论文收评审、编务、印刷、邮寄、通联等成本500元,请存入张国銮同志建行龙卡。刊物出版后赠送作者样刊两册。
五、通联方式:本杂志社特聘请福建教育学院报刊社张国銮副总编作为本次征稿总策划。来稿一律寄:350025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报刊社张国銮同志收,附上建行“存取款通知单”,并在其上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论文题目,无“存取款通知单”来稿一律视为无效稿件。张国銮同志建行龙卡账号为4367421820025442097,谢绝邮汇。
张国銮同志手机:13805007765 欢迎推荐、欢迎投稿
教学月刊杂志社2003年7月1日
在收集到97篇论文之后,张国銮假冒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的名义,在福州盗印《教育月刊·综合版》2003年8A期、8B期各200册,向每位作者发放两册。张国銮以每篇论文500元的标准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共计4.85万元。事发后,张向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社赔偿了经济损失5万元。
张盗印的外省非法刊物还有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主办的《中学文科》、《中学理科》等杂志。由于泉州市教育局在职称评审中对发表在这些非法出版物上的论文不予认可,许多受害教师便纷纷向张国銮交涉。张于今年初分别给受害教师发了一封电脑打印的信件,继续欺骗受害者。他在信中写道:“为了满足广大教师教学论文发表的迫切需求,2003年1月我与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其所办的《中学文科》、《中学理科》两本杂志,发表福建教师的论文。2003年1月,广西方面寄来一个‘增刊征文启事’,我由此转寄有关作者,各位作者强烈要求用‘正刊’形式出版,经与广西方面联系,以‘福建专版’形式出版了2003年5、6月号合刊《中学文科》一期,2003年5月号上、下半月刊《中学理科》一期。为了方便教师职称评定使用,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于2003年12月给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又寄了一份‘期刊出版证明’。日前,广西方面听说泉州方面对以上两期杂志在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可,决定向广大作者退款,并请我代为办理有关善后事宜。作为联系人,我本人很想为广大教师办好这件事,但是许多主客观因素使这次出版失败,在此向广大教师深表遗憾,并由此影响了您的职称评定表示道歉。现将有关善后工作告知各位,并请各位在下列‘回执表’选择项中打钩,我将按照您的选择及时办理有关事宜。”张国銮在附后的“回执表”中给了受害教师两项选择:退款或转刊补发论文。
一些受害教师听信了张的“善意解释”,选择了不退款而转刊补发论文。永春县一位潘姓教师日前给张国銮打电话询问他补发的论文怎么还没有登出来,张答复说已经发表了,过几天就将刊物寄来。而该县一位辜姓受害教师前几天则接到张国銮从福州打来的电话,要他再寄200元才能补发论文。
至于选择退款的教师,收到的款项则不一,当初交的费用都是500元,可有的人退500元,有的退400元,有的人只退300元。还有的人至今没有收到一分钱退款。
值得一提的是,张在给各位受害教师寄的信件中,还附了一份盖有“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公章的“期刊出版证明”(日期为2003年12月),证明刊登在上述期刊上的“论文可作老师们职称晋升用”。而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2004年2月27日给福建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同样盖有杂志社公章,则证明上述刊物“均为冒用我社名义出版的刊物”。记者比较发现,两份证明上的公章,文字排列不一样,形状也不一样。
张国銮非法出版案揭出已近半年,但来自张国銮所在单位福建教育学院的消息说,案发后,张曾试图私自去美国,遭美国大使馆拒签后,被组织上发现。张前一段被免去副主编职务,现仍在教育学院上班。作为**党员的张国銮至今未受到党政纪处分,有关管理部门也没有对其非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非法刊物盛行源于需求过旺 教师评职称标准量化催生“论文迷信”
(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7日)
本报福州7月6日电
本报6月30日、7月2日有关福建非法学术刊物案的连续报道,独家披露了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中学教育版编辑部原副主编张国銮大量非法出版学术刊物,为急需评职称的教师有偿刊发论文从中牟取暴利的事实。在张非法出版的所谓CN级学术刊物中,记者发现论文的作者基本上是福建各地的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的教师。
为什么有成百上千的教师愿意花500元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呢?
“为了评职称。”所有接受采访的受害教师都这么说。
据了解,中学教师的职称依次分为中学三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教授)4个档次,小学教师的职称依次分为小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相当于讲师)、小中高(小学高级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教授)5个档次。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只有小学高级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破格晋升一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等3种情形,需要“撰写两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在有CN刊号的有关刊物上发表”。正常晋升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虽然也要求提交论文,但只需要“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并不要求在有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而中小学教师晋升其他低层级的职称则没有撰写论文的硬性规定,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聘更无此要求。
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论文的作者,除了部分是按规定需要提交CN论文的教师外,大量的却是按规定无需提交CN论文的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在上当受骗人数较多的福建泉州市永春县,教师们纷纷通过造假者张国銮在当地的代理人,争先恐后地掏钱在所谓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永春县教育局局长陈鹏飞告诉记者,对于山区的教师而言,收入来源比较单一,评上职称就意味着增加收入。该县每年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教师多达1500多人,而晋升的比例大约是10∶1。这种“僧多粥少”的状况必然带来激烈的竞争,他们必须首先从自己所在的学校、学区突围,才能进入县里参加最后的评选。
为了在参评教师中比出个高低,永春县教育局把评职称和论文挂起钩来,采取了“量化考核”的办法,按发表论文刊物的档次进行评分。比如,在中学、学区交流汇编的论文是14分,县级交流汇编的16分,市级交流汇编的17.5分,省级交流汇编的19分,在CN刊物上发表的20分。这种看上去“客观公正”的量化做法,其直接效果是,在当地掀起了一股花钱发表CN论文的热潮。该县教育局陈局长承认,一些教师为了出线,片面追求发表论文刊物的档次,而正规学术刊物的容量又十分有限,这就给造假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发现上述问题后,永春县教育部门尝试改变做法,把评职称的指标直接下到学校,因为“学校领导最了解本校教师的教学水平”。然而,很快就有教师告状说,“校长搞关系,评职称凭印象,缺乏客观性”。于是,永春教育系统评职称再次回归到“量化考核”。
当地一位教师在泉州教育信息网上的留言,道出了教师评职称的复杂心态。他说,“为了评职称的需要,我在10年前就下了血本,花了1500元在省中学教学的增刊上登了篇论文。当年的1500元钱,可是我半年的工资。经过三天三夜72小时痛苦的抉择,我还是豁出去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可是前几年评职称,突然全由学校领导说了算,跟任何领导都无亲无故的我,谁帮我打电话啊?!因此评不上是绝对的,只能怨我自己生错了地方,没有一个好老爹。这学期一开始本以为柳暗花明了,职称评定要像以前一样量化了,可一看文件才知天真的我还是高兴得太早了。在我们县,论文的使用价值潮起潮落,纯属天意。我气起来就想把这已不值几分钱的纸给烧了,一位朋友拉住我说:‘千万可别烧,说不定明年哪个领导的亲戚和你的论文是同一家买的,这东西又该涨价了!’……”
还有一位永春教师给县教育局陈局长留言说,“去年,您老心血来潮把2000年以来评职称具体名额下到各校的方法给废了,给全县教师来个量化!这次泉州市教育局查出这么多的假论文,请问我们发表的这些正CN级论文,跟那些‘假论文’比,谁的量化分高?要是说我们在自己的学校出不了线,我们无话可说,说明我们在学校里确实技不如人!但,我们出线了,您老给我们量化了,我们输给了‘假论文’者!不知一篇假论文能得几分?”
受害教师在网上痛斥“论文迷信”的危害:1.分散教师精力;2.滋生学术腐败,浪费教师少得可怜的工资;3.做假严重,无公正可言;4.随意设立所谓量化分,只看论文出身,不看论文水准,更谈不上判别是否做假;5.很难体现教师法中关于“定期晋升”的原则。
永春一位曾经为张国銮大量收集论文的退休教师郑某,在得知事实真相后痛心疾首:“我们永春教师每年花在发表论文的钱实在太多了,光经过我手上转出去的就有几万元,都流进了外地造假者的口袋。”
针对中小学教师追逐CN论文的现象,福建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层层加码的结果”。据介绍,省里已经把中小学教师评职称的权限下放给市、县一级,一些地方出台的某些评聘职称的细则,强化了教师对论文的要求,给不法分子造假敛财提供了市场空间。这位负责人认为,对于中小学教师,应主要考核教书育人、教学的质量,而尽量淡化对论文的要求。
三份学术期刊是怎样被非法盗印的 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有人里应外合
(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14日)
本报南宁7月13日电
福建学术腐败案波及广西。在本报7月9日的报道中,记者披露了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中学教育版原副主编张国銮非法出版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主办的《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教学参考》等3本杂志,可被侵权单位事后居然出具了“期刊出版证明”。那么,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到底是同谋还是受害者呢? 为弄清事实真相,记者专程从福建赶赴南宁采访。 经查,给张国銮出具证明的是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现任党支部书记、原副社长梁伦邦。梁回忆说,他和张国銮是同行,两人曾在广西举行的一次期刊会议上认识。2003年1月,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培训部拟在5月份出版一期“学报增刊”,专门用于有偿刊登各地中小学教师的论文。为此,他和张国銮联系,请张在福建帮助组稿。每篇论文收费400元,其中留130元给张作为组稿费。此后,他给张寄去了盖有“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培训部”公章的“增刊征文启事”。
梁伦邦告诉记者,张起初答应能组到上百篇稿件,但最后不知为何,只给他寄来了8篇论文。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张国銮拿着广西方面给的“增刊征文启事”自行另搞一套。张国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那份以“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财务部”名义发出的“征稿启事”是他杜撰的,所盖的“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财务专用章”也是他私刻的。
当年5月,张把经他手投往广西方面的福建教师论文223篇截留下来,在福州盗印了2003年5~6月号合刊《中学文科》一期、2003年5月号(上、下半月刊)《中学理科》一期、2003年5~6月号《小学教学参考》一期。张国銮向记者证实,他“擅自出版”的行为,当时广西方面包括梁伦邦在内并不知情。 梁伦邦说,2003年10月,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曾接到福建教师的举报,称《中学文科》等杂志在当地被盗版,但并未引起杂志社的重视。直到12月下旬,张国銮突然来电“求救”,他才知道盗版的事是张干的。
梁伦邦向记者出示了张国銮12月28日写给他的信。信中写道,“《中学文科》、《中学理科》中的文章在泉州市特别麻烦,他们认为网上查不到目录的,一律视为非法,不准老师评职称”。“经与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和人事科商量,他们认为若贵社发一证明,认可以上两期杂志为增刊,倒也可证明该文章合法发表。因而我恳请您尽快寄一份证明给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日后我再给您厚报”!
张给梁的“厚报”是一笔6万元的“版面费”。去年12月26日,张国銮将款汇到梁伦邦提供的账户,梁告诉张这是“杂志社培训部的小金库账户”,因此张始终认为这6万元是汇给杂志社作为“版面转让费”的。
事实上,这笔款项汇到了梁伦邦妻子曾某的名下。梁在收到款后,立即按张的要求,向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邱某寄去了一份盖有“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公章的“期刊出版证明”。梁伦邦承认,他出具上述证明未经杂志社领导批准,所盖的公章也是假的,是他用自己保管的“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培训部”公章将“培训部”3个字蒙去后盖上的。
既然梁伦邦事先没有参与张国銮的盗印活动,为何事后又违反有关规定为张摆平呢?梁解释说,当初这么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张的盗印行为导致大量教师受害,出具证明是为了化解矛盾,希望能给他们评职称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也想给杂志社培训部增加一些收入,所以就收了张的6万元“版面费”。如今后悔莫及的梁伦邦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抱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事情办得妥就收下这笔钱,如果办不成就把款退回。
后来,梁还到广西新闻出版局期刊管理处试图为张补办增刊手续,被当场拒绝。今年2月21日,梁向所在单位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主持工作的副社长黎海英谈了张国銮盗版的事。黎明确表态,张的款不能要,必须马上退回。当天下午,梁伦邦从自己的账户上汇了6万元还给张国銮。几天后,福建教育部门派人前来调查,杂志社正式出函证明上述3本刊物“均为冒用我社名义出版的刊物”。
梁伦邦为何一直把张汇来的款放在自己的账户上?他是否有意瞒着单位领导想独吞这笔钱?对此,梁辩解说,因为培训部没有对公账户,搞活动的收费都是先转进个人账户然后再转交培训部,最后按包干数交给杂志社。梁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培训部主任罗国干的认可。
如何看待梁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广西教育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韦茂林。韦答复说,对梁的事情,我们现在还没有立案,所以不可能下结论。记者问为何事情发生了这么长时间学院还没有调查,韦解释说,我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办,“纪检工作讲究程序,不可能让纪检监督跟着新闻监督跑”。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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